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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縣教育局
鎖定
大箐山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劃,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政策措施和辦法;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制定全縣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制定的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工作。研究提出全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統籌分配方案。
承擔全縣基礎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縣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實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擬訂全縣基礎教育政策措施,推進教學改革。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負責全縣中小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國家、省、市、縣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活動;負責全縣中小學法律、安全教育工作。
(四)負責全縣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學校的教育援助。
(五)負責全縣實施中等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學校和學前教育學校以及文化教育培訓學校審批、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
(六)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七)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縣普通職業高中及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普通職業高中及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政策措施。指導職業學校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基礎能力建設工作。承擔繼續教育宏觀指導工作;負責本縣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及校外教育場所建設,語言文字工作。
(八)擬訂籌措教育經費、基建維修、教學設備及儀器配備計劃,監督指導學校教育經費使用情況。
(九)負責管理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並進行本級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培訓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各類教育工作表彰獎勵工作。
(十)負責教育系統教育信息化規劃發展與統籌建設和遠程(網絡)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學校開展遠程教育教學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學校德育工作。規劃並指導全縣民辦學校、民辦幼兒園黨建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行政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各類學校招生考試和全縣基礎教育學籍管理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工作。
(十四)指導全縣中小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預防、治理校園欺凌事件。
(十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