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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傳播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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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傳播法學》是2007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魏永徵、張鴻霞。本書系統地闡釋了大眾傳播法學的基本原理和體系構成,共分上下兩編。
書    名
《大眾傳播法學》
作    者
魏永徵、張鴻霞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7年2月1日
頁    數
522 頁
開    本
16 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03670336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條形碼
9787503670336
尺    寸
22.4 x 16.6 x 2.4 cm
重    量
640 g

大眾傳播法學作者簡介

魏永徵,1941年生,本名魏庸徵,浙江寧波人,復旦大學新聞系畢業。1988-1998年任上海《新聞刻錄》雜誌主編。現為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系博士生指導教授、香港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系教授、上海社會科學院碩士生指導教授。主要學術著作有:《被告席上的記者——新聞侵權論》(1994年)、《中國新聞傳播法綱要》(1999年)以及主編《影視法導論》(2005年)等。
張鴻霞,1974年生,河北人,2001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現攻讀中國傳媒大學傳媒法博士。工作於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系,傳媒政策與法規研究中心研究人員。主要學術成果有:發表《從舉證責任的分配看新聞監督權利的司法保護》、《媒體在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的法律問題研究》等十餘篇文章,參編著作《影視法導論》(2005年)、《媒體政策與法規》(2006年)等四部,另還有主持或參加的科研項目多項。

大眾傳播法學內容簡介

《大眾傳播法學》由多名富有傳播法教學經驗或媒體實踐經驗的專家合力撰寫而成,上編在介紹大眾傳播法基本理論的基礎上,重點介紹了表達自由及表達自由與其他合法權益之間的關係,包括公法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和國家秘密,大眾傳播與司法公正、色情、暴力及其他有害內容的規範,還包括私法領域的大眾傳播與人格權、商務信息、著作權,接着介紹了媒介產業中的基本法律規範。下編則以不同的媒介傳播類型為劃分標準,詳盡闡述了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互聯網和廣告法律制度。

大眾傳播法學目錄

導言
上編
第一章 表達自由
第一節 表達自由的基本理念
第二節 我國法律關於表達自由的規定
第三節 表達自由的限制
第二章 政務信息公開和國家秘密
第一節 知情權
第二節 我國政務信息公開現狀
第三節 保守國家秘密和保密法
第三章 大眾傳播與司法
第一節 司法公開及對公開的限制
第二節 新聞自由與公平審判
第三節 傳媒監督與司法獨立
第四章 色情、暴力與其他有害內容的限制
第一節 淫穢、色情和猥褻
第二節 淫穢色情物品的規範
第三節 暴力和其他有害內容
第五章 大眾傳播與人格權
第一節 大眾傳播活動侵害人格權概述
第二節 大眾傳播與名譽權
第三節 大眾傳播與隱私權
第四節 大眾傳播與肖像權
第五節 大眾傳播活動侵害人格權的民事責任
第六章 大眾傳播與商務信息
第一節 向消費者傳播商品和服務信息中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向投資者傳播證券信息中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 傳播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大眾傳播與著作權
第一節 大眾傳播與著作權的關係
第二節 著作權的構成
第三節 傳播者的權利
第四節 著作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
第五節 著作權糾紛及法律責任
第八章 大眾媒介產業
第一節 傳媒產業概況
第二節 傳媒產業與行政許可法
第三節 傳媒產業與競爭法
下編
第九章 出版法律制度
第一節 出版概述
第二節 我國出版業概況
第三節 出版法概述
第四節 出版管理
第五節 涉外出版
第六節 違反出版法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廣播電視法律制度
第一節 廣播電視的概況
第二節 廣播電視法律規範與管理體制
第三節 廣播電視准入制度
第四節 廣播電視節目制度
第五節 廣播電視設施建設與保護制度
第六節 廣播電視用户制度
第七節 廣播電視涉外製度
第八節 法律責任與法律救濟
第十一章 電影法律制度
第一節 電影概況
第二節 我國電影法規與管理體制概況
第三節 電影製作許可制度
第四節 電影發行、放映許可制度
第五節 電影內容審查制度
第六節 法律救濟與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互聯網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廣告法律制度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