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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正

鎖定
大理寺正是中國古代官職名,漢時指廷尉正。北齊後開始設置為大理寺屬官。 [1]  即廷尉正。漢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復改廷尉正,哀帝元壽二年(前1年)再改。東漢獻帝建安 (196—220) 末魏、吳建國初置,掌平決訟獄,稱帝后復改為廷尉正。北魏亦曾稱大理正。參見“廷尉正”。大理寺屬官,亦稱“大理寺正”。北齊始置,員一人,六品。
中文名
大理寺正
性    質
古代官名
朝    代
品    級
六品(北齊)

目錄

大理寺正沿革

大理寺正,官名,即廷尉正。漢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復改廷尉正,哀帝元壽二年(前1年)再改。東漢獻帝建安 (196—220) 末魏、吳建國初置,稱帝后復改為廷尉正。北魏亦曾稱大理正。參見“廷尉正”。大理寺屬官,亦稱“大理寺正”。北齊始置,員一人, [1]  隋朝沿置,唐朝置二員,五品以上論者,蒞決; 巡幸,則留總持寺事。高宗龍朔二年(662) 改名詳刑大夫,武則天光宅元年(684) 改名司刑正,尋各復舊。 [1]  後選常參官兼任,稱詳斷官,本官遂為寄祿官;神宗元豐 (1078—1085) 改制,復掌職事,置二員,審核獄案,南宋減為一員,遼朝亦置。金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 [1]  明洪武十四年(1381)分置左、右寺,各設一員,隨其所轄而複審刑獄;建文(1399—1402)改為都評事;永樂元年(1403)複名左、右寺正。 [1]  清前期置,滿洲、漢軍、漢各一員,乾隆十七年(1752)改左、右寺正為寺丞。 [1] 

大理寺正職責

掌平決訟獄,掌議獄、正科條,凡丞斷罪不當,則以法正之;北宋初與丞、評事分掌斷獄。

大理寺正品級

北齊六品。隋正六品下。唐從五品下,南宋從七品。遼正六品。明正六品,清正六品。
參考資料
  • 1.    呂宗力 .《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 :商務印書館 ,2015年1月 :第50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