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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玉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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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玉茲(dà yù zī),哈薩克三玉茲之一,清代文獻中稱右部。
中文名
大玉茲
拼    音
dà yù zī
身    份
哈薩克三玉茲之一
又    稱
右部
【大玉茲 】【dà yù zī 】
哈薩克汗國後期形成的地域最大,勢力最強的地方割據政權,哈薩克語的原音為“ulejuz”,漢字音譯為“烏勒玉茲”,意為“大玉茲”,哈薩克人的俗語又稱之為“大帳”。分佈於七河流域(斜米列契)、塔拉斯河、楚河、伊犁河流域等地。統治者稱汗。按傳統習慣,大玉茲汗即哈薩克汗國之大汗。汗廷建於突厥斯坦。構成大玉茲的主要部落有 :康裏(即康居)、突騎施、杜拉特(即咄陸)、扎拉亦爾、阿爾班、素宛、沙裏烏孫、斯爾格里 、依斯提、烏夏克提、夏普拉西提、哈塔乾等。其中,突騎施是大玉茲的核心部落
哈薩克中玉茲、大玉茲與清朝建立的“鬆散宗藩關係 [1] 
1755年初,投順清王朝的阿睦爾撒納私下曾提出,願“帶領哈薩克阿布賚等來瞻仰”。乾隆諭稱:“阿睦爾撒納帶彼處頭目來時,再將哈薩克之事會議請旨辦理。”[7]是年3月,中國清王朝第一次拿出了處理與哈薩克人睦鄰關係的政策:“於大功告成後,若哈薩克人等投誠前來,將伊大頭目酌量赴京入覲,賞給官爵。其所屬之人,仍於原遊牧安插,不必遷移。倘竟不歸誠,亦不必用兵攻取。”[8]“爾哈薩克情願歸誠與否,聽爾自為;惟須各守邊界,不得妄行出境。”[9]明確表示了清王朝願與哈薩克人友好相處的願望。其間,又有哈薩克來使阿穆爾巴圖魯隨前阿睦爾撒納的使者丹津同來清軍大營,懇請入覲。清廷議準試行招撫哈薩克,著“將招撫哈薩克情形陸續奏聞”[10]。8月,清使者抵達阿布賚遊牧地額卜圖淖爾地方宣示敕諭,阿布賚不勝歡忭。告稱:“今準噶爾全部俱歸附天朝,蒙皇上不棄荒裔,遣使曉諭,實出望外。今遣托克錫裏、鄂圖裏、達琳等三人,齎捧奏章,同往入覲,並遣我弟嶽勒博勒斯帶領屬人,通使軍營大臣。又我尚有進獻馬匹,恐路遠易致疲瘦,當緩期送往阿睦爾撒納處,轉為呈獻等語”[11]。9月,清使者又赴阿布賚之弟汗巴巴處宣諭。阿睦爾撒納反叛後,阿布賚汗則遣其弟阿布勒比斯等前往沿邊地帶迎接追剿清軍④。1757年7月,清統兵參贊大臣富德派參領達裏庫等11人與阿布勒比斯同往會見阿布賚。經雙方初步會談,阿布賚等“願以哈薩克全部歸順”,並派遣使節亨集噶爾等7人前往北京入覲乾隆皇帝,隨帶進獻良馬四匹,託忒文表文一封[12]11-16。
哈薩克中玉茲內部對是否歸附於中國清王朝尚有不同意見,阿布賚汗堅定地表示:“我係為首之人,自應主張。我等自祖父以來未能受中國皇帝恩典,今情願將哈薩克全部歸順。”[13]在清軍護送下,亨集噶爾等7名哈薩克來使於8月抵清都北京,呈遞歸附表文。內稱:“哈薩克小汗臣阿布賚,謹奏中國大皇帝御前:自臣祖額什木汗、楊吉爾汗以來,從未得通中國聲教。今祗奉大皇帝諭旨,加恩邊末部落。臣暨臣屬,靡不歡忭,感慕皇仁。臣阿布賚願率哈薩克全部歸於鴻化。”又遣頭目7人及隨役共11人,齎捧表文,敬備馬匹,入覲乾隆皇帝,恭請萬安[12]11-16。
自18世紀上半葉以來,哈薩克大玉茲一直附屬於準噶爾汗國。1758年10月,清軍在平定阿睦爾撒納叛亂中兵至大玉茲領地,首領圖列比“詣軍門納款,奉馬進表以降”[14]。其表內稱:“伏念臣者久思內附,遠外邊末,與左部哈薩克各帳一方。為準噶爾阻絕,未由自通。近聞左部輸服,被恩優渥,恭維天使惠來,祗領宸訓。得均隸臣僕,誠歡誠忭。謹遣臣子弟入覲,瞻仰天顏。如天覆育之,聖人在上,臣願竭衰孥,奮勉自效,永無二心,倍於左部。”[15]大玉茲遂與中玉茲同期列為清朝藩屬,稱為右部哈薩克。是年11月,圖列比遣其子卓蘭並首領多人來京朝貢,覲見乾隆皇帝。清“賜宴盤山靜寄山莊,並隨至南苑,與觀大閲及燈火”[14]。
哈薩克中玉茲、大玉茲與清朝鬆散“宗藩關係”的確立有一個歷史的過程。在一些既定和偶發因素的作用下,“同宗親緣”的雙方從相互接觸開始,從傳聞到了解,從間接關係發展到直接往來,從哈斯木汗時期的單向和親發展到阿布賚時期的相互通婚,幾經波折,最終確立了鬆散“宗藩關係”的格局。“宗藩關係”的確立對於哈薩克各部的發展是一個歷史性的轉折,在“仍於原遊牧”維持自我發展的前提下,哈薩克領地東部自此保持了半個多世紀的穩定。從清王朝方面講,哈薩克為弱者,清僅視其為“邊遠部落”。所以在初期雙邊關係中,清多以泱泱大國不計前愆;以寬宥有加、格外施恩、永享承平之福的睦鄰政策對待哈薩克,這是雙方“宗藩”格局形成和維持的重要因素之一。阿布賚對清政府能允許哈薩克保持獨立地位也十分高興,對於“大皇帝仁恩,不改我等制度,更為感戴”[16]。總之,哈薩克與清王朝的接觸和相互關係的建立,是在清統一西域的過程和特定條件下形成的。在當時哈薩克步入衰落、內部各玉茲渙散分立的形勢下,與毗鄰的清王朝建立鬆散的“宗藩關係”也有其內在的必然性。
清朝對哈薩克寬鬆的羈縻從屬政策
羈縻從屬簡稱“羈屬”。羈縻者,指以馬籠頭牽繫;從屬,服從聽命。早在漢代,即有烏孫“國眾分為三,而其大總取羈屬昆莫”;匈奴羈屬烏孫:“匈奴遣奇兵擊(烏孫),不勝,以為神而遠之,因羈屬之,不大攻”之説[17]。以馬籠頭牽繫來比喻“羈縻”,很可能源自草原民族,即“羈縻從屬”的治理模式很早即已在草原遊牧汗國中實施了。
清廷最初在籌議哈薩克管理辦法時,多以為其既歸降,應加封號,並查明遊牧,實施具體管理。但乾隆認為:哈薩克僻處遐方,非可與喀爾喀諸部比。對哈薩克的管理“不必過拘”,由此確立了對哈薩克人寬鬆的羈縻從屬政策。諭稱:“哈薩克越在萬里之外,荒遠寥廓。今未嘗遣使招徠,乃稱臣奉書,貢獻馬匹,自出所願。所謂歸斯受之,不過羈縻從屬,如安南、琉球、暹羅諸國,俾通天朝聲教而已。並非欲郡縣其地,張官置吏;亦非如喀爾喀之分旗編設佐領。”[12]13
從上述乾隆諭旨可以看出,清對哈薩克採取羈縻從屬政策是事出有因的,要旨有三:一是哈薩克遠在萬里之外,荒遠寥廓,似有鞭長莫及之勢;二是查哈薩克自古不通中國,史冊所傳便為宣威絕域,今也宜因循舊制;三是哈薩克歸附出於自願,未嘗遣使招徠,乃稱臣奉書,貢獻馬匹,理應優待之。有鑑於此,清王朝對哈薩克確立了建立在宗藩關係之上的寬鬆羈縻從屬政策:“所謂歸斯受之,不過羈縻從屬”,僅要求其通天朝聲教而已,在中外有別的基礎上形成了中外一統。
又傳諭阿布賚汗:“朕為天下共主,中外一體。爾哈薩克為準噶爾所隔,未通貢使。茲以大兵平定準部,率屬歸誠,朕深鑑悉。據將軍等奏,爾既歸降,應加封號,並查明遊牧。朕謂不必過拘,爾等僻處遐方,非可與喀爾喀諸部比。爾稱號為汗,朕即加封,無以過此;或爾因系自稱,欲朕賜以封號,亦待來奏。朕惟期爾部安居樂業,俾遊牧各仍舊俗,即貢獻亦從爾便。如遣使入覲,朕自優加賞賚。爾今既向化歸誠,則當知準噶爾全部悉我疆域,宜謹守本境,勿闌入侵擾。並賜爾大緞四端、蟒緞二端,爾其欽遵朕訓,永受無窮之福。”[12]16-17
哈薩克歸附後,仍維持原有體制。唯阿布賚汗向清廷提出了要求:一曰請賜封號。即開列部落姓名,報告轉奏,請各賜封號。二曰開通貿易。請於烏倫古地方,以馬匹易換貨物。以上兩項清廷均允准,著聽候辦理。三曰擬在塔爾巴哈台附近準噶爾舊有遊牧場地遊牧。對此,清政府在致阿布賚的敕書中已予以婉言拒絕。“但不當聽其遽行侵越,或輕易給與。”[18]
自1757年10月阿布賚汗遣使進京,至1824年1月使臣額色木等39人入覲,前後67年間,哈薩克各部共遣使朝覲計41次之多,平均約每3年2次。其中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至1795年(乾隆六十年)計38年,其間哈薩克來京朝覲達35次之多,平均每年1次。其中阿布賚汗家族17次,平均每2年1次;阿布勒比斯汗家族9次,平均每4年1次。清政府在初期對哈薩克的關係中還十分注意不給其增加負擔,即使往來哈薩克的清使者,也令其自備口糧駝馬,不可在當地稍有派累。總之,這一時期清王朝對哈薩克汗國的睦鄰政策是比較成功的。哈薩克中玉茲、大玉茲歸附清朝後,清政府對其確立了“歸斯受之,羈縻附屬”的寬鬆政策,通過朝覲、冊封等制度確立了雙方的宗藩關係,而清王朝並不直接干預哈薩克內政。這種寬鬆的羈縻附屬治理一直維持到19世紀下半葉。除此之外,清政府也與哈薩克各部劃界立規,分別管理邊境放牧、貿易等事項。
19世紀20年代,沙皇俄國在向中亞腹地的推進中控制了中玉茲。1822年,沙俄政府授權西伯利亞總督米哈伊爾·米哈伊洛維奇·斯佩蘭斯基(Михаил́Михай́лович Спера́нский)頒佈了《西西伯利亞吉爾吉斯人條例》,宣佈廢除哈薩克原有的可汗統治制度,在當地建立總督治理下的行政區,由沙俄政府委派官員統治。此後清與部分哈薩克的宗藩關係仍在繼續維持,據檔案記載,清政府對哈薩克王公的冊封一直持續到1877年。至19世紀60至70年代,沙俄最終佔有了整個哈薩克草原。
哈薩克族成為跨界民族
官方文檔記載:早在18世紀初的清雍正年間,即有哈薩克人俄羅斯拜前來投奔清軍,被安置在內蒙古察哈爾作營中護軍,娶妻成家[19]。是為最早進入中國內地的哈薩克人。1741年,又有哈薩克人拜木喇特從準噶爾投誠,“命賞給安插如例。”[20]清統一新疆後,哈薩克歸附,即提出請準其在伊犁、塔爾巴哈台西北清界內沿邊閒曠地方遊牧的要求。清廷予以拒絕,當即宣諭:“爾哈薩克遊牧頗屬寬廣,理宜守其舊界,不可妄思逾越……爾所屬無知之人,私往(清界內)遊牧,即當明白曉諭,令其移回故地,方足以昭誠悃。”[21]但越境遊牧者日甚一日,沿邊塔爾巴哈台西北、阿雅古斯、勒布什河兩岸、庫克烏蘇河、楚河、塔拉斯河等地均有越界哈薩克人。清政府不得不採取措施,稽查遊牧,限制私入,以整治邊防。遇有“私行遊牧,立行驅逐出界”[22]。
1766年,有部分進入新疆沿邊的哈薩克人要求收編內附,對此,清政府認為伊犁等處沿邊“土地遼闊,人煙愈多愈善”,採取了來者不拒,妥善安置的政策。諭稱:“哈薩克如不得遊牧地方,或是懼劫掠,情願內附者,即行收留。”早在平定準噶爾用兵之際,即有哈薩克人歸屬內附,均收編於厄魯特營內。此次內附者塔塔拜等數鄂托克,著“即在雅爾居住,不必支給糧餉、委派差役。嗣後有來歸者,悉令於雅爾地方安插”[23]。接收哈薩克內附的政策實行了10年,其間在1771年有7萬餘眾的土爾扈特蒙古人迴歸新疆,分四路安置於各地;加之陸續安插內附哈薩克遊牧人,沿邊閒地、草場漸次開發利用,已非昔日地曠人稀之情景,再於界內成批安置內附哈薩克人發生了困難。
1776年,清採取了限制接收哈薩克入界內附的政策,規定只有在伊犁、塔爾巴哈台等處實有親屬者,方才接收,予以安插。次年冬,又有大批哈薩克人因躲避風雪,越境進入塔爾巴哈台沿邊。巡邊部隊驅之不去,雙方發生衝突。遂扣押藉端鬧事者8人,並奏請清廷處置辦法。後經清廷議準,以哈薩克屬“羈縻從屬”,允許其人在繳納租税後,進入清西部疆界與卡倫巡邏線之間的“界內線外”隙地遊牧。1778年2月,“曉諭哈薩克等,爾等系歸順大國臣僕,理應輸納貢賦。因大皇帝垂念外夷路遠,免其進獻。爾等若以牲畜遇雪,欲覓妥善地方,進我卡(界)內遊牧,當稟明我處大臣,呈納貢賦,方為允當”[24]。4月,伊犁將軍阿桂遵旨議訂辦法,大要為:“秋冬雪落後,請將塔爾巴哈台卡座稍為內徙,暫令哈薩克等住牧。每牲百隻抽一,交卡上官員收取,以充貢賦。春季仍行遣回。”諭準:“此次即應照(阿桂)所議辦理。”[25]是年冬,準哈薩克人等於“界內卡外”隙地納租遊牧。次年按例施行,遂成定製。禁令一開,入界納租遊牧成為合法,前來的境外哈薩克人倍增。沿邊地帶不敷使用,借牧場所遂深入至卡倫內的城鎮及屯田處所附近;住牧時令也由前期限於冬季,展至秋、冬、春三季,不少哈薩克人開始常年住牧新疆界內。
在鬆散“宗藩關係”體制和羈縻治理的優待政策下,越境哈薩克人遊牧的方式不斷變化,由按季節“納租遷徙、借住放牧”變為“納租定居、界內住牧”;常年定居界內,接受清新疆地方當局管理,定期繳納租税,進而成為清接納的境外“藩屬移民”。昔日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的“界內卡外”空曠隙地,成為他們常年遊牧定居的棲身之處。這部分入境的哈薩克人具有了中國邊疆合法移民的身份,成為居住在新疆的中國少數民族之一了。史稱:自輝邁拉慮至塔爾巴哈台,夏季設大小卡倫十三處,冬季設卡倫八處,卡外具哈薩克遊牧。塔爾巴哈台西南一帶卡倫八處,界連伊犁,卡倫以外亦哈薩克遊牧。伊犁東北七百餘里與塔爾巴哈台接界之處,由哈布塔海、沁達蘭一帶而南設大、小卡倫二十三處,系察哈爾領隊大臣專轄,卡倫以外具哈薩克遊牧[26]。
至19世紀初,新疆伊犁、塔爾巴哈台界內卡外隙地,實際上已經成為中國新疆少數民族之一哈薩克人的固定遊牧場所了。1864年,清政府在戰亂中被迫簽訂了《勘分西北界約記》,喪失了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數十萬平方公里領土。同時,條約第五款規定“:即以此次換約文到日為準,該人丁向在何處住牧者,仍應留於何處住牧。俾伊等安居故土,各守舊業。所以地面分在何國,其人丁即隨地歸為何國管轄;嗣後倘有由原住地方越往他處者,即行撥回,免致混亂。”[27]據此,原在清西北邊疆界內遊牧的部分中屬哈薩克人也以“人隨地歸”的條款重又被劃歸俄屬。
1878年新疆收復後,清政府着手清理和安置留在境內沿邊的中屬哈薩克人:“有願歸俄者,並不留難;願歸中國者,自應擇地安插,不令一夫失所。”[28]1882年7月,有哈薩克黑宰部台吉胡岱們都暨薩三伯裏克巴依等率大小頭目20餘人並3 000餘户投奔伊犁。伊犁將軍金順將這部分哈薩克人安置在博羅塔拉北山一帶住牧[29]。1884年4月,中俄簽訂《會訂塔城哈薩克歸附條約》。清將再次選擇歸屬中國的1 800多帳户哈薩克牧民暫時安置於鄰近厄魯特、土爾扈特等蒙古牧民冬牧場之間隙有水草處。1886年,伊犁將軍長庚奏請將所屬哈薩克編為佐領,以便管轄。奏稱:“中國之哈薩克現屬誠心向化,自應遵我約束,仿照塔城舊屬哈薩克之例,編為佐領。”[30]伊犁所屬之哈薩克管理漸入正軌。1894年1月1日,中俄訂立《會訂管轄哈薩克等處條款》。5月初,中方收回巴爾魯克山,將790户哈薩克安插於巴爾魯克山察罕託海一帶。此後,又不斷對歸來的哈薩克人實施安置。至此,自乾隆形成的中國哈薩克民族基本處於穩定的發展中,哈薩克民族也相應成為跨越中、俄兩國國界生活的民族。
哈薩克歷史文化是哈、中兩國共享的跨境歷史文化
20世紀初,跨界的哈薩克民族在沙皇俄國和中國有着不同的名稱。在中國新疆被稱為哈薩克人;在俄屬中亞,操突厥語的民族按名稱劃分成韃靼人、吉爾吉斯人、巴什基爾人、烏茲別克人,其中的吉爾吉斯人實際是指哈薩克人,與之相對應,今天哈薩克斯坦的哈薩克草原也被稱為吉爾吉斯草原。1920年3月,俄共(布)中央委員會和俄羅斯聯邦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的決議再次認定,居住在中亞的主要民族為土庫曼人、烏茲別克人、吉爾吉斯人(實指哈薩克人)。同年8月26日,成立吉爾吉斯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屬俄羅斯聯邦;1925年4月19日,中亞各國按民族劃界,吉爾吉斯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改稱為哈薩克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跨界的哈薩克人在邊界兩邊有了統一的民族稱呼。
中國哈薩克族是我國西北重要的少數民族之一(其人口居我國少數民族人口第17位)。我國的哈薩克族以大玉茲和中玉茲的部落為主,主要分佈在今天的伊犁、塔城阿勒泰地區。大玉茲的部落主要有烏孫、杜拉特、黑宰、阿爾班、素宛、康裏、扎拉亦爾等。中玉茲的部落主要有奇卜察克(欽察)、奈曼(乃蠻)、克烈、阿爾根、弘吉剌、瓦克等。新疆是哈薩克族世居地,除新疆以外,現代哈薩克族聚居區分佈於甘肅、青海等二省。1949年新疆的哈薩克族人口為44.37萬人,另有分佈在甘肅和青海兩省的哈薩克族約2萬人。根據2012年人口普查,中國哈薩克族人口有154.26萬人,99%以上生活在新疆,其次是甘肅省、青海省。
哈薩克族是一個歷史悠久的草原民族,歷史上有關該民族歷史文化的記載多為口頭傳承,文字性的資料甚少;而草原民族頻繁複雜的遊牧遷徙、融合發展的歷史進程又增加了研究的難度,特別是有關早期歷史文化研究的難度更大,有些關鍵的問題至今仍在探討之中。例如,對哈薩克民族的烏孫部落的研究。然而,歷史上哈薩克汗國毗連中國西域,哈薩克人具有與中國傳統的同宗親緣關係、乾隆末年後部分哈薩克人成為中國西部沿邊地帶的納税臣民、近代列強對我國西北邊疆蠶食所引發的哈薩克人歸屬問題等這一系列的特點,又使哈薩克研究成為近代中國政界和學界共同關注的對象。在近代中國邊疆危機中,政界從國家層面探討處理邊疆問題的對策,學界則掀起了我國邊疆歷史與地理研究熱潮。有關哈薩克汗國與民族的研究主要包括在西北邊疆史地研究中,自1879年5月刊登在《萬國公報》第537捲上的《哈薩克人不受俄人脅制》一文以來的一百多年間,中國有關境內外哈薩克歷史的研究一直沒有中斷。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的社會科學研究步入了百花齊放的春天,哈薩克歷史文化研究如同雨後春筍,欣欣向榮;各類研究成果如同進入收穫季節的田園,碩果累累。
今天的中國哈薩克族與境外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的哈薩克族是“同源異流”,雙方早期共同的歷史發展,共享的歷史文化,傳統的同宗親緣關係使哈薩克汗國的建立與發展同毗鄰的中國西域密不可分,直至雙方確立鬆散的宗藩從屬體制、部分哈薩克人入籍中國、哈薩克民族成為跨界民族。研究中國哈薩克民族的歷史文化,特別是研究乾隆之前中國哈薩克民族的歷史文化,實際也是在探討今天境外哈薩克斯坦的歷史文化。所以,中國哈薩克民族的歷史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哈薩克斯坦與中國共享的跨境歷史文化的組成部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