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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層核試驗
鎖定
指爆炸高度在30公里以下的空中核試驗和地(水)面核試驗。核裝置可用飛機或火箭運載、氣球吊升等方法送到預定高度,也可置於鐵塔或地(水)面上爆炸。
- 中文名
- 大氣層核試驗
- 量 級
- TNT當量
- 危險指數
- 五星
- 包 含
- 可置於鐵塔或地(水)面上爆炸
大氣層核試驗的目的是:測量核爆炸的反應過程,分析核爆炸產物,測定核爆炸威力,以確定被試驗的核裝置的性能;對核爆炸產生的力學、光學、核輻射、電磁脈衝和放射性沾染等效應進行觀測和研究,為核爆炸防護和核武器使用提供數據。後一目的是其他核試驗方式不便實現的。為確保安全,大氣層核試驗要求有保障試驗安全的場地和適宜的氣象條件。試驗的核裝置可通過飛機、火箭或氣球送到預定高度實施爆炸,也可置於塔架、地面和水面上實施爆炸。大氣層核試驗有利於大威力試驗,且方法簡單、易於實施,特別是能直接觀測、研究核爆炸效應等。但大氣層核試驗的規模較大,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放射性沾染,不便於在近距離進行射線物理測量,也不利於核裝置性能的保密。大氣層核試驗造成的放射性沾染程度與爆炸高度有關,當比高大於150米/(千噸梯恩梯當量)1/3時,爆炸氣浪掀起的地面塵柱不與核爆炸煙雲相接,可以大大減少近區放射性沾染。低空核爆炸、地面核爆炸和水面核爆炸,由於有大量塵土或水進入煙雲,會造成比較嚴重的近區放射性沾染。核武器國家進行一定數量的大氣層核試驗後,都相繼停止了該方式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