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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財政局

鎖定
大慶市財政局是大慶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大慶市政東街6號。 [1] 
中文名
大慶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大慶市政東街6號
現任局長
李惠珉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大慶市財政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税方針政策。擬訂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管理辦法和實施意見,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組織市本級預決算公開。完善市對區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擬訂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擬訂和實施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市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財務報告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財政部轉貸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相關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相關工作。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九)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區責任劃分。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區財政關係。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規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控法定限額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着力防控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
(十四)與市税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税收入賬户、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市税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有關規定,做好非税收入徵繳、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税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市財政局及時共享。 [1] 

大慶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檔案、安全保密、五險一金、計劃生育、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綜合材料起草、調研組織協調以及新聞宣傳、督查督辦、接待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307室。
(二)綜合科(政策研究室與其合署辦公)。分析和預測全市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管理財政票據。對貫徹市委、市政府財經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提出具體建議,組織開展我市財政工作重大問題和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中長期財源建設發展規劃。組織財源建設項目考察和跟蹤問效工作,編報財源建設重點項目計劃。申報財源建設專項資金。參與研究擬訂全市財政收入增收政策。研究制定服務油化企業相關政策,利用招商引資政策,引導企業註冊投資,圍繞石油石化企業培育財源和税源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417室。
(三)税政法規科。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清理工作。承擔市級部門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按有關規定貫徹落實税收政策,研究提出減免税和税收政策調整等建議。辦理税費退付工作。承擔市税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牽頭協調税務機關税收收入預算編制和執行相關工作。落實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承擔市級執法機關罰沒物品管理。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411室。
(四)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跨年度平衡的建議。編制市本級政府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調整事宜。組織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審核、批覆等工作。推進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組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項目庫管理工作。制定市對區財政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並承擔相關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308室。
(五)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承擔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對區財政資金調度和撥付工作。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承擔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政府財務報告工作。承擔市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財政工資統發、公務卡管理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賬務處理、財政專户結餘資金的保值增值運營等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321室。
(六)政法國防科。承擔市級政法部門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國防領域市級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322室。
(七)黨羣行政科。承擔黨羣、行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含外事經費)財務管理制度。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329室。
(八)經濟建設科。承擔交通運輸、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與經濟建設相關的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426室。
(九)科教和文化科。承擔宣傳、文化旅遊、科技、教育、體育、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市屬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413室。
(十)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423室。
(十一)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擬訂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426室。
(十二)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335室。
(十三)經貿科。承擔商貿和國際發展及經貿合作、糧食、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425室。
(十四)產業發展科。承擔國有資產管理(非金融、非文化類)、工業和信息化、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產業發展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指導非金融、非文化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承擔非金融、非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331室。
(十五)政府債務管理科。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內債)管理制度、政策。牽頭編制全市和市級年度政府債務收支計劃。牽頭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對市以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考核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及其部門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提出問責建議。承擔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擬訂並組織落實相關財政金融政策。承擔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有金融資本和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並指導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財政政策制度。負責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433室。
(十六)資產監督管理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參與全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事業單位資產出租和對外投資等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431室。
(十七)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擬訂和組織實施政府採購規章制度。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計劃、方式、投訴調處等工作。承擔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從業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協議(gpa)談判工作。承擔公務用車定編及審批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檔案歸集與管理。審核採購資金的支付等事宜。辦理其他政府採購事務。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228室。
(十八)會計管理局。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和政策。承擔全市會計人才工作。承擔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師(含研究員級)初審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223室。
(十九)監督評價局。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承擔預算績效評價有關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和有關財政監督工作。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523室。
(二十)人事教育科。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管理系統教育培訓經費。
辦公地點:市財政局309室。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大慶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李惠珉 局黨組書記、局長 [3] 
李東軍 局黨組成員、正處級幹部
安鋼 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孫紅宇 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赫牧原 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李俠 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1] 
梁家祥 二級調研員
鮑炳武 三級調研員 [4] 

大慶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17年11月,大慶市財政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