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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鎖定
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是大慶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1] 
2021年5月,被中共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龍江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 
中文名
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辦公地址
大慶市讓胡路區新城街與新靜路交叉路口往東北約150米(奧林國際公寓-D區西南側約50米)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制度機制的建議,依法開展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以及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指導各縣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工作。
(四)負責統籌推進、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市、縣區、鄉鎮和街道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及辦事網點建設及管理工作。
(五)負責統籌組織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全市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建立跨縣區、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機制。承擔市“誠信大慶”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統籌組織推進涉及營商環境的政務服務事項的流程再造和標準化工作,並加強監督檢查。負責“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綜合協調工作。
(七)負責對中省直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政務服務進行監督,指導各縣區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八)負責受理、調查、轉辦、交辦、督辦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對有關問題責任人提出問責意見,移交有關機關依紀依法問責處理。
(九)負責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後,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和督辦工作,考評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提出評價結果運用建議。
(十一)承擔市委、市政府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在投資服務方面的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對全市招商引資項目的洽談、協調和簽約工作。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和督辦工作,考評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兩部門應建立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共享機制。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後,市商務局應向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通報招商項目信息,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應向市商務局通報投資項目促進情況信息。
2、在政務大數據建設方面的職責分工。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統籌推進、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市、縣區、鄉鎮和街道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及辦事網點建設及管理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政務服務大數據的互聯互通和融合共享,統籌規劃和管理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市電子政務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建立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政務服務大數據互通共享的協調配合機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提出在線平台的建設和政務服務大數據互通共享的需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按需求組織規劃和建設。 [1] 

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財務、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放管服”改革協調科與其合署辦公)。擬訂有關營商環境方面的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負責協調組織推進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規劃和計劃。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專題理論研究和統計分析。承擔局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對損害營商環境督辦案件處理合法性審查,以及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政務服務管理科(政務大數據服務科與其合署辦公)。承擔統籌組織推進涉及營商環境的政務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流程再造工作。制定全市涉及營商環境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各縣區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負責擬訂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考評。負責市、縣區、鄉鎮和街道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及辦事網點建設及管理工作。
(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科。負責擬訂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跨縣區、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機制。承擔“誠信大慶”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監督科(市政府企業和創業投訴中心)。負責對中省直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政務服務進行監督;負責對市縣區各類行政服務中心進駐部門、單位的政務服務進行監督。負責受理涉及營商環境的投訴、舉報,承辦、督辦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案件,對有關責任人員提出問責意見,移交有關機關依紀依法問責處理。統計彙總、整理投訴舉報的數據資料並負責檔案管理,提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建議。提供營商環境政策諮詢服務。
(六)投資項目促進監督科。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督辦工作,考評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組織指導下級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的招商引資項目督辦工作。
(七)考核評價指導科。負責推進落實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擬訂全市營商環境評價實施方案,組織指導各縣區各部門各行業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提出考核評價結果運用建議。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現任領導

任柏生: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黨組書記
王大鵬: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於雪梅: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鐵楠: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副調研員 [1]  [3-4] 

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中共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龍江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