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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水務局

鎖定
大慶市水務局是大慶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現任局長是王國生。 [4] 
中文名
大慶市水務局
辦公地址
大慶市晚報大街49號
現任局長
王國生 [2]  [4]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大慶市水務局機構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市級重要江河湖泊水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全市江河湖泊及灘塗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六)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縣(區)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工程驗收工作。
(七)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一)承擔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落實河湖長確定的事項。承擔市河湖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市水務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 

大慶市水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二)規劃計劃科。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深化水利改革任務,組織編制重要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
(三)水政水資源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四)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科(監督科與其合署辦公)。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農村水利科(水土保持科與其合署辦公)。組織開展全市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
(六)水旱災害防禦科。提出編制全市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建議,組織編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
(七)河湖長制工作科。承擔全市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組織編制工作方案、計劃和考核目標,組織擬訂管理制度,監督工作落實,組織實施考核,協調有關部門處理相關問題和糾紛等工作。組織落實市河湖長和市級河湖長會議確定事項。
(八)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大慶市水務局現任領導

(一)王國生 局長 [4] 
主持全面工作。
(二)尹兆合 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負責全市水旱災害防禦、大慶地區防洪工程工作。 
(三)周方錄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全市水資源、政策法規、節約用水、水政執法等方面工作。 
(四)趙振宇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全市農村飲水、水土保持、灌排工程和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五)翟 磊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全局機關政務事務、黨建、羣團、工會、組織人事、安全、保密、信訪穩定、信息宣傳等方面工作。
(六)周識非 二級調研員
協助尹兆合同志工作。
(七)陳萬民 一級調研員
協助周方錄同志工作。
(八)姜 英 三級調研員
協助趙振宇同志工作。
(九)任廣傑 三級調研員
協助吳國權同志工作。
(十)吳國權 市水務綜合事業保障中心副主任
協助史曉東同志工作,分管全市河湖長制、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十一)劉迎春 市水務綜合事業保障中心副主任
協助史曉東同志工作,分管規劃、財務方面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