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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林業和草原局

鎖定
大慶市林業和草原局是機構改革中組建大慶市自然資源局,掛市林業和草原局牌子。 [1] 
中文名
大慶市林業和草原局
所屬地區
大慶市
所屬單位
大慶市自然資源局
現任領導
張維剛(局長)

大慶市林業和草原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實施國家、省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市政府綠化委員會具體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指導縣區和有林單位編制年度森林採伐限額、林木採伐計劃,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監測,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全市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市級自然保護地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按照權限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負責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和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貫徹落實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實施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林業產業建設。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級、省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審核並申報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定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林業和草原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自然保護地、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特色自然保護地體系。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應急管理局在森林和草原防火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工作;會同市林業和草原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鍵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大慶市林業和草原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起草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聽證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級、省級投資、部門預算、財政專項、轉移支付。組織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部門預決算編制、政府採購、資金撥付、國庫集中支付及國有資產賬目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及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林長制工作科。承擔全市林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組織編制工作方案、計劃和考核目標,組織擬訂林長制相關制度;組織實施林長制督查、年度考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相關問題;組織落實市級林長和市級林長會議確定事項; 組織落實省林長制辦公室交辦事項。
(三)造林綠化管理科(掛大慶市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荒漠化防治科與其合署辦公)。承擔森林、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承擔全市造林綠化檢查驗收工作。承擔國有林場改革相關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組織實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工作。承擔市政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負責林業新品種保護工作。
(四)森林資源管理科。負責全市森林的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編制工作。監督指導全市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工作。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依法承擔由國務院和省政府批准的佔用林地審核、審批工作。承擔林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地管理科(濕地管理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指導陸生野生動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權限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指導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管理全市各類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制訂、審查論證全市濕地保護管理、綜合治理、合理利用的規劃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實施方案。協調全市各有關部門保護和合理利用濕地,做好濕地有害生物防治。組織實施全市濕地資源的調查、監測、評估及科普宣傳等活動。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工作。
(六)森林草原防火科。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監督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火情早起處理和防火工作監督檢查。
(七)草原管理科。負責草原監督、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指導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監督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草種生產、加工、檢疫、檢驗的監督管理以及草原生產、經營許可。承擔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編組織開展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負責草原新品種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
(八)發展規劃科。擬定林業和草原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下達全市年度生產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生產調度、統計及重點工程運行監測工作。擬請資源優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組織擬訂農村林業和草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

大慶市林業和草原局領導成員

張維剛(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全面工作。 [2-4] 
侯鳳君(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和黨建、紀檢、組織、人事、工會、財務、法制、保密、宣傳、信訪、機關安全等工作。負責造林綠化、國有林場、科技推廣等工作。分管辦公室、造林綠化管理科(市政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荒漠化防治科)。負責局長臨時交辦的工作。
王海峯(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草原、濕地、自然保護地、野生動植物管理,森林和草原防火、林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草原管理科、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地管理科(濕地管理辦公室)、森林草原防火科、市草原濕地中心。負責局長臨時交辦的工作。
徐愛國(二級調研員):負責局長臨時交辦的工作。
馬曉道(二級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森林病防工作。分管市林業事業服務中心。負責局長臨時交辦的工作。
趙鳳寶(三級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林長制、森林資源管理等工作。分管林長制工作科、森林資源管理科。負責局長臨時交辦的工作。
張延新(四級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林草發展規劃工作。分管發展規劃科。負責局長臨時交辦的工作。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