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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鎖定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直屬於大慶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機構,現已經撤銷。 [2] 
中文名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區
大慶市
職    責
行政管理
直    屬
大慶市人民政府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制定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辦法。
2、管理全市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企業名稱,審查、核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3、監督檢查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和市場管理、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的行為。
5、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6、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7、監督管理經濟合同,查處合同欺詐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8、組織管理全市註冊商標工作,認定全市著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9、組織管理全市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案件。
10、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夥企業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組織引導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工作。
11、負責縣、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他副科級以上幹部的考核、任免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基層工商所建設、紀檢監察和教育培訓工作。
12、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13、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保密、信訪、統計、裝備、信息等工作。
14、負責指導市消費者協會、市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和與工商行政管理有關的行業協會的工作。
15、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分工

秦志波(黨組書記、局長):
主抓市局全面工作,主管市局人事科、財務審計科、法制科。分片包乾高新區工商分局、林甸縣工商局。
譚秀臣(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市局人事科,主管市局辦公室、登記註冊科、企業與個體工商户監督管理科、外資企業登記管理科、第二經濟檢查大隊、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分片包乾讓胡路工商分局、杜蒙縣工商局。
蒼安文(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市局法制科,主管市局基層教育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申訴舉報中心)、市場監督管理科、第一經濟檢查大隊、市消費者協會。分片包乾薩爾圖工商分局、紅崗工商分局。
鄭義文(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市局商標監督管理科、廣告監督管理科、網絡商品交易與合同監督管理科、食品科、石油石化企業監督管理分局。分片包乾大同工商分局、肇源縣工商局。
王亮(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主管市局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老幹部工作科、執法執紀稽查大隊。分片包乾龍鳳工商分局、肇州縣工商局。
於雪梅(副調研員):
協助譚秀臣副局長抓內、外資登記註冊工作,主管市局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室。
屈偉兵(副調研員):
主管市局第三經濟檢查大隊、公平交易科、慶南新城分局。協助局長包片負責高新區工商分局、林甸縣工商局。 [1]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訪信息、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草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規章、發展規劃、綜合性文件;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協調和督查督辦工作;擬定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人事科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幹部管理、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基層教育科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系統表彰先進、典型宣傳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的貫徹實施和基層工商所規範化建設;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基層工商所(隊)機構、編制設置及管理工作。
(四)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指導系統黨羣工作。
(五)紀檢監察室
檢查大慶市工商局所屬行政管理機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協助大慶市工商局黨組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對黨員幹部進行遵守紀律和反腐倡廉教育。檢查大慶市工商局所屬行政管理機關在遵守紀律和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受理對市工商局所屬行政管理機關和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市工商局所屬行政管理機關和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監察對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負責系統內部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制定,對全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實施指導。
(六)財務審計科
負責系統財務管理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系統會計核算;負責編報、審批、下達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財務收支計劃;負責系統行政性收費管理和罰沒收入上繳財政專户;負責系統票據管理和證照監製、發放工作,負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統計工作;負責系統審計工作。
(七)法制科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法制工作。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文件的清理、編纂工作;負責案件審核和聽證工作;承擔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案件的複議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法制宣傳培訓。
(八)老幹部工作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和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九)企業與個體工商户監督管理科
負責協調、指導和檢查全市各類企業(不含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的年度檢驗工作及個體工商户的驗照工作,並負責辦理市局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的年度檢驗;負責組織參與調研、制定全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户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負責組織查處企業違反註冊登記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協調、指導和檢查本系統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户監督管理的信息統計和彙總工作;負責各類企業年度檢驗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十)市場監督管理科
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
(十一)公平交易科
負責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
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開展並組織全市工商系統“12315”舉報申訴工作;負責受理各類經濟違法行為的舉報,並根據舉報內容及職能分工移交相關分局及有關科室處理;負責受理消費者的申訴,提供政策諮詢,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三)廣告監督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市廣告管理規章制度,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它廣告活動,組織實施廣告經營審批,依法查處虛假廣告;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為組織的工作。
(十四)商標監督管理科
負責全市商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商標印製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商標代理組織工作;組織認定著名商標和推薦馳名商標。
(十五)登記註冊科
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各類企業(不含外商投資企業,下同)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縣、區局企業、個體工商户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户登記註冊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六)外資企業登記管理科
負責省直及未授權市、地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及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指導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外資企業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七)企業與個體監管科
負責協調、指導和檢查全市各類企業(不含外商投資企業)的年度檢驗工作及個體工商户的驗照工作,負責辦理市局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的年度檢驗;負責組織參與調研、制定全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户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負責組織查處企業違反註冊登記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協調、指導和檢查本系統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户監督管理的信息統計和彙總工作;負責各類企業年度檢驗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十八)機關服務中心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項制度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首問負責制度
一、為了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為經濟建設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受企業、投資者和羣眾首次問詢的工商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簡稱首問人),履行首問負責制度。
三、對外來辦事人員所提出的問題和要辦的事宜,首問人要認真接待和處理,凡是在本崗位負責並能夠一次辦結的事項,必須一次辦結。
四、外來辦事人員所提出問題和要辦事宜涉及到其他崗位人員或內部其它部門的,首問人要負責幫助聯繫搞好接待。
五、外來辦事人員所辦事宜涉及到工商部門以外其它單位的,首問人要恰當地做好解釋説明並給予必要的指導。
六、對外來辦事人員所提出的問題要耐心解答,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或誤導;對企業、投資者和羣眾來辦事態度冷淡,甚至搪塞拒絕,視其情節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理。
七、本制度由市工商局紀檢監察室負責解釋。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服務承諾制度
一、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執法,為全市經濟創造優良的發展環境,依據省、市關於推行“六項制度”優化服務環境的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依法行使辦理企業(公司)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名稱預先核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濟合同管理;商標使用管理;廣告管理及核准廣告經營單位;查處經濟違法案件、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調解經營者和消費者的糾紛和其它工商管理工作職能。
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都要實行一站式辦公;利用報刊、電子觸摸屏、網站、公示板等形式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辦事程序以及企業、外資、商標、廣告、市場等監督管理工作中有關事項的辦結時限;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在辦事窗口為企業、個體工商户和外來辦事人員免費提供辦事指南,無償提供諮詢服務;應企業和投資人要求,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提供無償代辦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現場服務、領辦服務等。
四、全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投資人和外來辦事人員申辦的各類登記、核准事項,都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辦結並努力縮短辦事時限。即凡手續完備,文件、證件齊全,符合條件的。
1、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3日內審批完畢,答覆辦理結果(法定期限10日內);
2、辦理各類企業開業登記15日內辦理完畢(法定期限45日內);
3、辦理變更、註銷登記10日內辦理完畢(法定期限30日內);
4、辦理市場名稱預先核准3日內辦理完畢(法定期限30日內);
5、辦理動產抵押物登記5日內辦理完畢;
6、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户實施開業、變更、註銷登記3日內完成相關材料審查並辦理完畢(法定期限7日內);
7、有限公司設立15日內辦理完畢(法定期限30日內);有限公司變更、註銷登記10日內辦理完畢(法定期限30日內);
8、受理申辦商標定點印刷單位7日內辦理完畢;受理申辦商標印刷定點單位年檢、驗照2日內辦理完畢。
9、確認廣告經營資格、核發《户外廣告經營登記證》、《臨時性廣告登記證》、《印刷品廣告登記證》3日內辦理完畢;對國家規定的特殊商品廣告內容進行發佈前審查,3日作出可否發佈的決定;
10、對走私、販私、製假、售假案件自收到舉報申訴之日起5日內做出是否立案答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11、接到消費者申訴、投訴後依法進行處理,對涉及鮮活農副產品的消費投訴在當日內處理完畢;一般消費投訴在7日內做出處理答覆(法定期限10日內)。
五、對企業、投資人和外來辦事人員所辦之事,都要做到文明、熱情、快捷、準確,或予以耐心解釋、説明。
六、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其違諾責任:
(1)凡辦理營業執照(證),手續完備、證件齊全應予受理、核准而未予受理、核准,未按承諾期限頒發證照核辦理事宜的;
(2)不認真審核申辦營業執照(證)有關證件或不履行法定程序而錯發的;
(3)對經濟違法違章行為應予查處而未查處,處理不當或違反規定程序造成錯案的;
(4)對消費者申訴舉報未按承諾做好接待、處理,違反程序造成不良影響的;
(5)違反其它承諾服務事項的。
七、對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違反承諾服務行為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理。
八、本制度由市工商局紀檢監察室解釋。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侷限時辦結制度
一、為進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辦事效率,確保各項行政執法工作規範、便捷、高效運作,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限時辦結制度,是根據審批事項的繁簡程度,對各個辦事環節和程序進行量化細化,分別規定辦理時限,保證企業、投資者核羣眾所申報的事項如期辦結的高效服務制度。
三、按照法定期限辦理各項登記申情,對符合條件,文件、證件齊全的可在法定期限內限時辦結,具體辦理時限如下:
1、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3日內(工作日,下同)審批完畢,答覆辦理結果(法定期限10日內);辦理各類企業開業登記,15日對企業提交的材料、證明文件與申請核准登記事項是否相符,內容是否完備,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及國家政策的規定進行審核並辦理完畢(法定期限45日內);辦理變更、註銷登記,10日內對企業提交的材料、證明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核並辦理完畢(法定期限30日)。
2、辦理個體工商户開業登記,證件齊全、符合條件的,7日內對提交 的材料、證明文件進行審核並辦理完畢;辦理變更、註銷登記,3日內完成相關審核工作並辦理完畢。
3、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手續齊全的,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完成相關審查工作並辦理完畢。
4、具備法定條件,證明齊全,真實、合法、有效的。確認廣告經營資格,核發《廣告經營許可證》,7日內依法審查並辦理完畢;核發《户外廣告發布登記證》、《臨時性廣告經營許可證》、《印刷品廣告發布登記證》、《店堂(牌匾)廣告發布登記證》,符合規定條件,文件證件齊全,真實、合法、有效的,5日內審查並辦理完畢;對國家規定的特殊商品廣告內容進行發佈前審查,3日內做出可否發佈的決定。
5、收到申訴、舉報的,5日內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並通知當事人。
6、收到消費者申訴、投訴,對涉及鮮活農副產品的消費投訴,當日處理完畢;一般消費投訴,7日內做出答覆(法定期限10日內)。
四、對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或許可證)和其它業務,手續齊備、證件齊全,而工商行政執法人員未按本制度規定的期限予以辦理的,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五、本制度由市工商局法制科負責解釋。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失職追究制度
一、為了更好地規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行政行為,確保行政執法人員忠於職守,不斷提高執法水平,更好的為經濟建設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失職追究制度,是由於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等原因導致企業、投資者和羣眾申報事項壓誤、漏辦甚至申報材料丟失等問題進行責任追究的一項工作制度。
三、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其行政執法失職責任:
1、凡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證),手續完備、證件齊全,符合條件而又無其它正當理由不予受理、核准的;
2、凡未按規定的期限予以頒發照(證)和行政審批事宜的;
3、不認真審核申辦營業執照(證)有關證件和不履行法定程序而錯發營業執照的;
4、將企業、投資者和羣眾申報材料丟失造成後果的;
5、對經濟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未查處和因事實不清、定性不準等原因造成錯案的;
6、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予以保護而未予以保護造成不良後果的;
7、其它失職行為。
四、對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的失職行為,視情節給予下列處罰:
1、情節輕微,未給企業、投資人和外來辦事人員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責令行政執法人員向當事人賠禮道歉,在本單位進行批評教育;
2、情節嚴重,給企業、投資人和外來辦事人員造成影響和損失的,在系統內通報,並予以黨紀或政紀處分;
3、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本制度由市工商局紀檢監察室負責解釋。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否定報備制度
一、為了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依法行政,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根據省、市關於推行“六項制度”優化服務環境的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商工作實際,特制定制度。
二、否定報備制度,是對企業、投資者和羣眾申報的審批事項中不符合批准條件、較大有爭議的申報審批事項,將不批准的理由以書面形式呈報相關部門備案,以便日後查詢,作為追究責任的依據。
三,各級工商行政執法人員在受理企業登記、辦理商標印製單位審批、廣告登記、動產抵押物登記等,對不符合批准條件的,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真負責地向企業説明其原因,並依法給予指導。
四、建立“否定報備表”,設置申請審批事項、否定理由、申請人簽署意見,受理機構及承辦人員、主管領導簽字等欄目。
五、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批准條件、較大有爭議的審批事項,都要由承辦人負責填寫否定報備表,一式四份,報同級法制機構一份,同時報同級紀檢監察機構一份。
六、法制機構和紀檢監督機構要建立否定報備檔案,加強對報備資料的管理,提供備查服務。同時負責對否定報備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和處理。
七、對不執行本制度應該報備而不報備的行政機構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八、本制度由市工商局法制科負責解釋。
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無償代辦制度
一、為方便企業投資者和羣眾辦事,更好地為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優化地方經濟發展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無償代辦制度,是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事項,第一個受理的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到底,聯繫、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儘快辦理,無償代理企業、投資者和羣眾的申報事項,最大限度的縮短辦理時間。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行無償代辦的範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責範圍內,企業、投資者和羣眾自身辦理所申請的事項有困難的、法定收費以外的,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1、企業、投資者辦理登記註冊所涉及的需要與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溝通協調的有關事項;
2、企業、投資者申報國家級、省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榮譽稱號過程重需無償代辦的事項;
3、無償代辦企業申報省著名商標、國家馳名商標的申報;
4、需要到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的廣告業務;
5、其它應無償代辦的事項。
四、凡應為企業、投資者和羣眾無償代辦的事項,由相關業務科室制定專人負責辦理。
五、對企業及投資者反映的應無償代辦而未無償代辦問題,一經查實,比照查處“不作為”行為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代辦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同級無償代辦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七、本制度由市工商局法制科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