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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鎖定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簡稱教資會;英語: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UGC)是中國香港特區政府轄下,職權範圍如下:(一)按社會的需要,檢視下列事項:香港各所大學及行政長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設施;各院校的發展計劃;以及各院校所需的教育經費。(二)就下列事項向政府提供意見:如何在各院校運用獲立法機關批核作教育用途的撥款;以及行政長官向教資會提出的各項高等教育事宜。 [1] 
於1965年10月成立。委員會並無任何法定或行政的權力,所有委員由政府行政長官委任。
中文名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外文名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簡    稱
教資會
屬    性
香港各所大學及行政長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設施 [1]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發展歷史

1972年起亦負責香港理工學院撥款事宜,故改稱為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英文University and Polytechnics Grants Committee。
1983年香港浸會學院成為受資助院校。
1984年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歸入委員會資助範圍。
1991年,新成之香港科技大學和嶺南學院成為獲教資會撥款資助院校。兩所前理工學院及香港浸會學院升格為大學後,
1994年11月所有受資助院校升格為大學,恢復原有名稱。
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由來是1964年的預算案辯論中,立法局議員提議,香港應設立與英國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相似的諮詢委員會,為政府提供當時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的撥款經費的意見。翌年,政府委任首批委員,並以英國教資會的原則和工作為本運作。
2003年首次撥出十億港元推行配對補助金計劃。 根據規定,各院校所籌得的首四千五百萬元“最低款額”,以每一元配一元的等額方式,獲發放配對補助金,而其餘所籌得的捐款,則以每二元捐款配一元補助金的方式發放,補助金的上限為二億五千萬元。
2008年香港都會大學接受UGC大學配對補助金。
2010年香港演藝學院接受UGC大學配對補助金。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受資助院校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大學等共8家高等教育院校受資助。委員會會因應各校在院校發展、教育質素而增加或減少資助金額。
大學配對補助金
2008年第4輪涵蓋以下院校:香港都會大學等;
2010年第5輪涵蓋以下院校:香港演藝學院等;
在2012/2013財政預算案,政府宣佈撥款25億元推行第6輪的配對補助金計劃。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歷任主席

郝禮士爵士 (1965年-1973年)
高登爵士 (1973年-1976年)
彭勵治爵士 (1977年-1980年)
楊鐵梁爵士 (1981年-1984年)
施偉賢爵士 (1985年-1988年)
李國能 (1989年-1993年)
梁錦松 (1993年-1998年)
鄭維健 (1998年-1999年)
林李翹如 (1999年-2007年)
史美倫 (2007年-2011年)
鄭維新 (2011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