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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鎖定
大埔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和監督實施。
中文名
大埔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地    點
大埔縣
屬    性
非營利性
性    質
事業單位

大埔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簡介

大埔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和監督實施。

大埔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轄區域

大埔縣

大埔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

(二)管理和指導、協調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直屬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藝術精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活動。
(三)擬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產業發展;參與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並實施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管理的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及文物事業科技工作,指導本系統的科學研究。
(五)管理文化、出版物、廣播影視及文物市場;指導文化、出版物、廣播影視及文物市場稽查;指導和協調各鎮及相關部門對轄區內文化、廣播影視、出版物及文物市場的管理工作;依法監管文化經營項目。
(六)組織實行廣播電視監聽監看工作制度,把握輿論導向;負責全縣廣播影視社會行業的監督管理,審核本縣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有線電視(衞星電視)設計安裝單位、衞星地面設施接收單位、網上傳播試聽節目經營單位及賓館飯店經營視頻點播系統業務申請。
(七)辦理一次性內部資料出版物準印證,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
(八)負責書報刊發行管理以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經營和出租的監督管理;審批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依法查處非法出版行為。
(九)負責監督管理印刷行業、出版物及境外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製;對報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和互聯網出版等出版單位,印刷企業,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複印、製作、進口、發行單位分別實行行業管理。
(十)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的對外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辦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項目的聯絡、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圖書、羣文、文博、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系統、版權、文物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相關工作,以及行業的培訓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管理社會文化、圖書館、博物館事業以及文物管理保護;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指導轄區內各鎮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事業以及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著作權行政執法,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處版權糾紛;監督指導版權集體管理和代理機構工作;審核作品自願登記。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