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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故賢妃京兆韋氏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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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故賢妃京兆韋氏墓誌銘》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大唐故賢妃京兆韋氏墓誌銘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出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大唐故賢妃京兆韋氏墓誌銘作品原文

德宗聖文神武皇帝元妃韋氏,諱某,字某,京兆人也。曾祖某某官,祖某某官,父某某官。妃即某官府君第某女也,母曰永穆公主。元和四年四月某日,妃薨於某所。以某年四月某日,詔葬於萬年縣上好裏洪平原。上悼焉,哀榮之禮,有以加焉。嗚呼!惟韋氏代德宦業,族系婚戚,有國史家牒存焉,今奉詔但書地及時,與妃之所以曰賢之義而已。貞元中,沙鹿上仙,長秋虛位,凡六十九御之政,多聽於妃。妃先以采蘩之誠奉於上,故能致霜露之感薦於九廟;次以木之德逮於下,故能分雲雨之澤洽於六宮。其餘坐論婦道,行贊內理,服用必中度,故組糹川有常訓;言動必中節,故環有常聲。七十二年,禮無違者,冊命曰賢,不亦宜哉!永貞中,號奉宮車,誓留園寢,麻衣告朔,蓬首致哀,執匪懈之心,視奠於靈座,修無上之道,薦福於崇陵,殆茲歿身,不衰其志。故葬之日,掌文之臣白居易,得以無愧之詞,志於墓而銘曰:
京兆阡兮,洪平原兮。歲己丑兮,日丁酉兮。惟土田兮與時日,龜兮蓍兮偕言吉。峨峨新墳兮葬者誰,德宗皇帝韋賢妃。 [1] 

大唐故賢妃京兆韋氏墓誌銘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796頁
  • 2.    王振軍,俞閲主編,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