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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國資委

鎖定
大同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大同市國資委)是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權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
中文名
大同市國資委
地    點
大同市
屬    性
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文    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主要職責
根據《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同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責職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大同市國資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等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
二、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序對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五、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等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