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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樂

鎖定
大司樂,樂官名。周代設立的音樂機構最高長官,隸屬於“掌邦禮”的春官宗伯。其統領高級樂師中的大師、小師、中、下級樂官中的典同、典庸器以及鍾、磬、籥、鎛、舞各種樂師及低級樂官,此外,下屬還有人數眾多、層次繁雜的各級樂工。大司樂職掌樂律、樂教和大合樂加各種典禮活動。由其直接管理周代宮廷貴族的音樂教學,包括“樂德”、“樂語”、“樂舞”三方面。 [1] 
它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歷史。當時統治階級很重視音樂,把音樂看作是統治國家的重要工具。“大司樂”作為周代音樂機構“春官”當中職位最高的樂官,掌握着音樂教育和執行禮樂的職能,它的培養對象主要是王室和貴族的子弟,也有一些是從民間選拔出來的優秀音樂人才。學習內容主要為音樂美學、演唱和舞蹈;學時為7年,從13歲開始學習,20歲畢業;學生人數達1400餘人,其中音樂教師(樂工)有600多人。
中文名
大司樂
解    釋
樂官名
職    能
掌握着音樂教育和執行禮樂的職能
朝    代
周朝

目錄

大司樂出處

大司樂,古代官名。《周禮》謂春官所屬有大司樂,設中大夫二人,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員。大司樂為樂官之長,兼掌學政,亦稱大樂正,又與樂師(小樂正)通稱樂正,通掌大小學之政法,而專教大學,師氏、保氏、樂師則專教小學。大學之名,諸説紛異,《周禮》作“成均”,《禮記·王制》謂:“天子曰辟雍,諸侯曰頖宮。”

大司樂機構官員

此機構官員及樂師多達1463人,包括大司樂——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樂師——歌舞總教習和總指揮;大胥——樂工總監督,管理人事及學生學籍;大師、小師——盲人,擔任訓練樂工及指揮合奏;瞽蒙——盲人樂師;胝蒙——瞽蒙的副手典同——掌管樂器的製造、修理和調律;磬師、鍾師、笙師、鎛師;韍師、旄人籥師——執舞器的舞師;籥章——吹籥的;鞮鞻氏——掌管“四夷”音樂;典庸器——保管及陳設樂器;司幹——保管和發放舞器;府、史、胥——職員;徒——工役或學工。
參考資料
  • 1.    楊立青 等.《大辭海.音樂舞蹈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第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