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判(おおばん,又稱「大判金」)是
日本古時的一種
金幣,廣義上是指
16世紀以後製造的「延金」中所有呈
橢圓形且
面積較大者,較小者則為「
小判」。天正16年(
1588年)
豐臣秀吉命
京都金匠後藤家制造大判,尺寸及重量開始有了官定的規格,直到
文久2年(
1862年)都是由後藤家擔任此一工作。量目(
重量)方面除了
萬延(
1860年)以後製造的之外,均規定以10兩(44
匁,約165
公克)兑換一
貫,但事實上品位(純金含有量)則依時代不同有異。幣值方面不像
小判一樣有公定價格,而是以品位為參考值,在市場上決定兑換比率。不過
江戸時代有一段時間曾規定過公定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