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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上海計劃

鎖定
大上海計劃又稱新上海計劃,是南京國民政府為建造新上海市,打破上海公共租界與上海法租界壟斷城市中心的局面而制定的計劃。
中文名
大上海計劃
又    稱
上海計劃
基礎設施建設
改建原滬寧、滬杭鐵路
通過時間
1929年7月
近代上海在中國政治、經濟、文化上的地位日益重要。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迫切要求站穩上海、控制上海。但是,上海黃金地帶已分別被上海法租界和上海公共租界佔據,原南市區老城廂所處的滬南地區人口稠密,無法再行建設,便決定在東北臨黃浦江、吳淞口,西南與市區相臨近的江灣地區徵地興建新上海。
1929年7月,上海特別市政府第123次會議通過《大上海計劃》,將北鄰新商港、南接租界、東近黃浦江,地勢平坦的江灣一帶(約7000畝合460公頃土地)劃為市中心區域,建築道路、市政府大樓和其他公共設施。該計劃把市中心區域(即新上海)劃為政治、商業、住宅3部分,以五角場為中心形成蜘蛛網狀干支道路系統,用黃興路、其美路(今四平路)和翔殷西路(今邯鄲路)分別接通楊浦、虹口和閘北,用翔殷路、淞滬路通向“大上海”腹地,構成既相分割又互為聯繫的街區。市中心區域劃定後,再把全市分為行政區、工業區、商港區、商業區、住宅區5大區域,以新上海為行政區,市中心和老城廂為商業區,吳淞江及黃浦江岸為商港區,大場、真如一帶為工業區,曹家渡、法華、龍華、漕河涇一帶為住宅區。
該計劃各項工程於1930年上半年開始建造,在一片農田間修築了一系列道路。1931年6月,市政府新廈正式開工。次年1月,市政府房屋已竣工十分之七八,因“一二八”淞滬戰爭爆發,工程被迫停頓。同年6月,市政府房屋續建,至1933年10月初竣工,10月10日舉行落成典禮。同時落成的還有社會、土地、衞生、教育、工務等5局的臨時房屋。市立圖書館、市立博物館、市體育場等相繼建成。
此外,還完成包括黃興路等在內的72條道路、虯江碼頭、市立醫院、音樂專科學校和有5378平方米建築面積的36幢花園洋房等。
大上海計劃建設資金採取發行市政公債的方式籌集。共集資650萬元;徵用土地829畝,以每畝200—600元的低價收進,以2000—25000元的高價出售,共收益1795560元。1934年,因經費短絀,再次發行公債。1935年,再次徵用一批土地。
1937年,全面抗日戰爭爆發,大上海計劃被迫停止。
1945年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已無財力重新啓動大上海計劃,僅對部分道路和建築進行修繕。這一象徵性的計劃產物一直延續至1952年,終被兼併成江灣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