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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居畫學簡明

鎖定
《夢幻居畫學簡明》五卷,畫論。清代鄭績撰於1866年。以畫科為編次分論山水、人物等各種題材的繪畫。主張繪畫應反映現實,以形為神,形神兼備。
中文名
夢幻居畫學簡明
著    者
清·鄭績
朝    代
版    本
通行本

目錄

夢幻居畫學簡明書目提要

提出“立意”、“品格取韻”。畫山水,不能“忽格於形象”,又不能“描摹雖似而品類無神”。畫花卉,要求“合而觀之,則一氣呵成。深加細玩,復神理湊合”。畫禽獸,要求“能於形似中得筋力,於筋力中傳精神。具有生氣”。畫人物,要求“寫其人不徒寫其貌,並要肖其品”。鄭績(1813~1874年),字紀常,號戇士,別署夢香園叟,廣東新會雙水區橋美村人。著有《論畫》2卷、《夢幻居畫學簡明》、《夢香園剩草》等。今據通行本整理。

夢幻居畫學簡明卷數

6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