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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互認協議

鎖定
多邊互認協議,兩個或多個經濟體共同認可或接受一個公認測試程序(如測試結果和認證) 的部分或全部內容的多邊協議。目的是進行產品的國際貿易。有兩種類型。(1) 政府間多邊互認協議,包含政府部門管制的產品,如電器、通信設備或食品等。(2) 多邊技術互認協議,是不同國家的團體間所簽訂的技術互認協議。此類協議的協議方有實驗室資格評定機構、資格檢查評定和測試認證機構。電子產品多邊技術互認協議極大地方便了製造商,使其產品不用再在其他國家重新進行測試。 [1] 
中文名
多邊互認協議
定    義
兩個或多個經濟體共同認可或接受一個公認測試程序(如測試結果和認證) 的部分或全部內容的多邊協議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