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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王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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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王內帝是古代漢字文化圈的在國內自稱皇帝、對中原外交時自稱國王的一種國家體制。此體制發軔於南越國,在于闐西夏大理越南各朝代以及日本都使用過,北燕渤海國吳越錢鏐在位時)、南唐(958年—972年)、高麗(1275年前)雖然一般對內也稱王,但存在類似的體制。
中文名
外王內帝
定    義
古代漢字文化圈的在國內自稱皇帝、對中原外交時自稱國王的一種國家體制

目錄

  1. 1 使用國家
  2. 南越
  3. 于闐
  4. 西夏
  5. 大理
  1. 越南
  2. 日本
  3. 2 類似國家
  4. 北燕
  5. 渤海
  1. 吳越
  2. 南唐
  3. 高麗

外王內帝使用國家

外王內帝南越

公元前214年,嶺南百越之地納入秦朝版圖,不久後秦始皇去世,天下隨即大亂,駐守嶺南的秦朝官吏趙佗等圖謀獨立,便在公元前203年建立南越國。南越草創時尚未採用帝制,趙佗只稱“南越武王”。漢高帝統一中原後,派陸賈冊封趙佗為南越王。呂后臨朝,漢與南越關係惡化,趙佗乃自稱“南越武帝”,使用黃屋左纛,命令稱“制”,與漢朝無異。漢文帝即位後派陸賈再次出使南越,責備趙佗自立為帝之事,趙佗上表謝罪,表示不再使用帝制。但史載“南越其居國竊如故號名,其使天子稱王,朝命如諸侯”,可見南越國是最早採用外王內帝體制的國家。 [1]  1983年在廣州象崗山發掘的南越國第二代君主趙眜的陵墓中,出土了金印“文帝行璽”,可資證明。
到南越國第三代君主趙嬰齊繼位後,娶漢女邯鄲樛氏為王后,並藏起先帝玉璽,在國內也自稱國王。 [2]  但據《太平寰宇記》記載,三國時吳王孫權曾派呂瑜發掘趙嬰齊的陵墓,其中有皇帝信璽、皇帝行璽等金印,可知趙嬰齊未必完全取消帝制。 [3] 

外王內帝于闐

五代時期,于闐國主李聖天(尉遲僧烏波)對國內及西域地區稱帝建元,自稱“大朝大於闐國大政大明天冊全封至孝皇帝”或“大聖大明天子”,對中原王朝則稱臣納貢,並受後晉冊封為“大寶于闐國王”。 [4] 

外王內帝西夏

西夏君主在慶曆和議後接受宋朝冊封為夏國主 [5]  ,此外還接受遼、金冊封為夏國王 [6]  ,但對內稱皇帝(党項語稱兀卒),使用廟號年號

外王內帝大理

大理國君主對內稱皇帝(白語稱驃信),使用自己的年號,與宋朝交往時稱國王,宋太宗曾封大理皇帝為“雲南八國都王”,宋徽宗則在政和七年(1117年)冊封段正嚴為“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雲南節度使上柱國大理國王”,但總體而言大理與宋朝官方交往非常稀少。蒙古征服大理以後,大理末代皇帝段興智被蒙哥汗封為摩訶羅嵯(梵語“大王”),才終於取消帝制。

外王內帝越南

939年,吳權稱王,為越南獨立建國之濫觴;968年,丁部領被尊為“大勝明皇帝”,翌年建年號為太平,越南(交趾)開始使用帝制,歷代皆稱帝建元。973年獲中國宋朝冊封為交趾郡王,1174年南宋升格李朝英宗李天祚為安南國王,元朝時稱安南國世子(元朝承認的安南國王陳益稷及其子陳端午在中國武昌),明朝仍稱安南國王,清嘉慶中改稱越南國王,如此形成了典型的“外王內帝”體制。對此體制,阮朝人黎統所作《邦交錄》中評論道:“我越從古區宇自別……讖雲:南國山河南帝居,截然定分在天書。其不廢事大之禮者,智也。” [7]  潘輝注則將此體制歸納為“內帝外臣”,他説:“我越奄有南土,通好中華,雖君民建國,自別規模,而內帝外臣,常膺封號,揆諸理勢,誠所宜然,故其冊封之禮,貢聘之儀,歷代邦交,視為關著。” [8] 
以阮朝明命帝以後為例,越南稱呼中國為“北朝”,越南君主與中國君主一樣使用“天子”、“皇帝”的稱號,接見除了中國以外的外國使節之時,皆使用“大南國大皇帝”的稱號。然而,對清朝則使用“越南國王”的頭銜並接受其冊封,向北京派遣如清使,在中國皇帝面前行跪拜之禮。越南稱呼對華外交為“邦交”而非朝鮮那樣的“事大”,暗示着對等的外交關係。
越南採用此種體制,中國自然一清二楚。南宋時期,廣西經略安撫使李曾伯就奉宋理宗聖旨,調查了安南私自使用年號的事實。 [9]  元代的《文獻通考》和《宋史》都記載安南“自帝其國”的事實,但將其起始置於李日尊(李聖宗)建國號大越之時。然而,中國默認了這種現狀,正如元人馬端臨所言“累朝以其僻在海隅,不復與較也” [10]  ,只有在明成祖以及明世宗征伐安南時將“外王內帝”作為黎季犛、莫登庸的罪狀之一(“不奉朝廷正朔,僭改國名大虞,妄稱尊號,紀元元聖,罪三也” [11]  、“莫登庸有大罪十……僭稱太上皇帝,罪五;改元明德、大正,罪六” [12]  ),其餘時期都不過問。清代修四庫全書時得《越史略》一書,對於其中安南對內稱帝之舉以“吳楚僭王、春秋絕之” [13]  的態度而無視。到了晚清,隨着中法越南交涉的開始,這點更為清朝知曉。兩廣總督劉坤一奏曰:“越南之於我朝本屬羈縻之國,閲其歷代記載,亦復帝制自為”。 [14]  御史張佩綸認為“越南自絕於中國久矣”,“越自福映始封,國中僭號,稱我為北朝”,因此“即灰滅亦何足惜?” [15]  這些認識也影響到了清政府對越南的政策,某種程度上導致了中法戰爭期間中國的“不敗而敗”。
另一方面,法國人起初發現越南“外王內帝”的現象時,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如法國駐華公使白羅尼在讀到清朝《京報》上登載的越南朝貢的內容後,發現嗣德帝對清朝自稱國王,便報告外交部長瓦定敦説:“我們難以接受嗣德帝曾經在公開而隆重的文告中自稱為正式皇帝的稱號,這個稱號,他在同我們簽訂兩項條約時曾經使用過,他有了這個頭銜就應該同宗主國的中國皇帝相同,而我們知道他實際上仍是附屬於中國的藩王而已。作為一個國家元首,我們以皇帝、最高親王的身份來對待他,在他身旁,我們還要派駐一個公使團。但是,另一方面,他卻可以不顧一切,接受中國的封賜,寧願充任一個二等親王。而這個爵位從1849年以來.他不但沒有公開、嚴正地表示反對,相反他卻繼續在接受下去,難道沒有比這種事情更加奇怪的嗎?” [16]  不過在越南法屬時期,法國不但沒有干涉越南稱帝之舉,反而冊封阮朝君主為皇帝。 [17] 

外王內帝日本

隋朝以前,日本倭國)的君主自稱“おおきみ”,訓為大王,曾經對中國稱臣納貢並受冊封,如漢委奴國王、卑彌呼被封為親魏倭王及南朝冊封倭五王隋朝時,日本致隋朝的國書中有言“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沒處天子無恙”,隋煬帝很不爽地説:“蠻夷書有無禮者,勿復以聞”。唐朝時,日本君主對國內及與渤海、新羅交往時自稱天皇,與唐交往時則被稱為倭王或日本國王 [18]  在14世紀以後的勘合貿易中,使用“日本國王”稱呼的人並非天皇,而是實際掌握政權的室町幕府足利將軍,此稱呼沿用至德川家光時改稱“日本國大君”。

外王內帝類似國家

外王內帝北燕

十六國中的北燕北魏的壓力之下與劉宋交往,在宋文帝劉義隆時以黃龍國之名“每歲遣使獻方物 [19] 馮弘更是在435年被劉宋冊封為燕王,宋人亦認為北燕“受我正朔”。 [20]  但北燕一直對內自稱天王、自建年號,死後被追諡為皇帝,對高句麗也以皇帝自居。 [21] 

外王內帝渤海

大祚榮初建渤海國時自稱震國王,後被唐朝冊封為渤海郡王,但在國內採用帝制。六頂山古墓羣出土的貞惠、貞孝二公主墓誌銘中,稱呼父親大欽茂(渤海文王)為“皇上”,此為臣下對皇帝的稱謂。渤海諸王亦自建年號,另外其君主配偶亦被稱為“皇后”。

外王內帝吳越

唐朝末年,錢鏐在浙江地區保境安民,被封為吳王。朱温篡唐後,錢鏐拒絕羅隱的稱帝北伐建議,而是接受後梁冊封為吳越王,923年晉升吳越國王,後又接受後唐冊封。儘管他沒有稱帝,但一切儀制採取帝制 [22-23]  ,建元天寶、寶大、寶正,並冊封新羅渤海諸國。 [24]  932年錢鏐臨終前囑咐“子孫善事中國”,他的兒子錢元瓘(錢傳瓘)繼位後遵照父王遺命,取消了年號及帝制,但仍保留廟號 [25-26] 

外王內帝南唐

937年李昪(徐知誥)代吳立齊,後以繼承李唐自居,稱皇帝。958年周世宗揮師南下,南唐不敵,中主李璟自去帝號與年號,但其餘仍為帝制。 [27]  971年李璟之子李煜(李從嘉)繼位,請求宋太祖特許給父王復帝制,上廟號元宗 [28]  ,翌年取消一切帝制,自稱江南國主。 [29] 

外王內帝高麗

公元918年,泰封大將王建高麗太祖)在諸將的擁護下推翻弓裔,自稱為王,定國號為“高麗”。933年,王建被後唐冊封為高麗國王,此後大部分高麗國王均受中原王朝(後唐、後晉後周北宋遼朝金朝元朝明朝)冊封(定宗、德宗、順宗、獻宗、高宗、昌王、恭讓王則沒有接受冊封的記錄)。高麗國王雖接受中原王朝的冊封,卻長期採用類似中原王朝的皇室制度。高麗國王自稱“”,國王的命令稱為“詔”、“制”、“聖旨”(高麗成宗時曾一度改詔為教);國王的繼承人被稱為“太子”; 國王的母親被稱為“太后”,首都被稱為“皇城”、“皇都”,高麗國王被尊稱為“陛下”、“皇上”、“海東天子”等 [30-32]  ,配偶有時亦尊稱“皇后” [33-35] 高麗光宗還有被直接稱為“皇帝”的記錄,甚至太祖和光宗曾自建年號。在儀制方面,高麗國王穿皇帝專用的柘黃袍 [36]  ,並築圜丘壇以祭祀昊天上帝 [37]  從顯陵出土的高麗太祖王建銅像來看,其頭戴二十四梁通天冠,用的是唐代皇帝之制。高麗王朝中期的1140年高麗仁宗禘禮祭服為九旒七章,高麗毅宗時定冕服為九旒十二玉。 [36]  其官制也“竊仿中朝”。 [38]  不過,高麗國王雖然私下僭用大量帝制,但始終不敢公開使用帝號。1134年,妙清等指使右正言黃周瞻上疏請求高麗仁宗公開稱帝建元,但沒被接受。 [39] 
1275年高麗向蒙元稱臣後,高麗忠烈王從元大都返回開城即位,不再自稱“朕”而改稱“孤”或“寡人”,“陛下”改為“殿下”,“皇上“改為“主上”,“太子”改為“世子”,“聖旨”改為“宣旨”,“詔書”改為“教書”,“赦”改為“宥”;將尚書省和中書省改為僉議府,樞密院改為密直司,御史台改為檢察司,吏部和禮部改為典理司,刑部改為典法司,侍中改為中贊,平章事改為贊成事,高麗的廟號制度從高麗忠烈王死後廢止,祭天等活動也不再進行。元朝時期的高麗大臣崔瀣反映了這一情況:“陪臣私謂王曰聖上、曰皇上,上引堯舜,下譬漢唐,而王或自稱朕、予一人,命令曰詔、制,肆宥境內曰大赦天下,署置官屬皆仿天朝,若此等類,大涉僭逾,實駭觀聽。其在中國,固待以度外,何嫌之有也?逮附皇元,視同一家,如省、院、台、部等號早去,而俗安舊習,茲病尚在。大德間,朝廷遣平章闊裏吉思公釐正,然後渙然一革,無敢有蹈襲之者。” [40] 
參考資料
  • 1.    《史記·南越列傳》。
  • 2.    《史記·南越列傳》:“嬰齊代立,即藏其先武帝璽。”《索隱》李奇雲:“去其僭號”。
  • 3.    《太平寰宇記》引《嶺志》:“趙佗之墓,黃武五年,孫權使交趾治中從事呂瑜訪鑿趙佗墓,功費彌多,卒不能得。掘嬰齊墓,即佗之子,得珠襦玉匣之具,金印三十六,一皇帝信璽,一皇帝行璽,余文天子也。”
  • 4.    榮新江,朱麗雙.于闐國王李聖天事蹟新證[J].西域研究,2012(02)
  • 5.    《西夏書事》卷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8-06]
  • 6.    《西夏書事》卷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8-06]
  • 7.    黎統:《邦交錄》序。
  • 8.    潘輝注:《歷朝憲章類志》卷四六,邦交志。
  • 9.    李曾伯:《可齋續稿》後卷七:臣今月二十一日承閣長鄧克中恭傳十一月初八日聖旨宣諭,聞安南自有私年號,並大理年號可疾速體訪以聞。臣謹遵奉,檢照本司案牘及行體訪,見得……其安南國於淳祐三年十二月欽州繳到偽陳太師當年七月交通博易牒,偽稱天應政平十二年,至淳祐九年臣任經略日,其偽太師十月內移牒經司,奉本朝年號稱淳祐九年,近凡有公文到司,並奉本朝正朔年號,但採訪得其國於寶祐五年自偽稱元豐七年,今夏楊慶成往彼國,見得陳日照退位,其子偽稱紹隆元年,慶成有本國送合食狀可驗。臣又準聖諭,仍要見自何時有之,凡立幾號,此卻無憑稽考。”
  • 10.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325。
  • 11.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60,永樂四年十月初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0-03-12]
  • 12.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199,嘉靖十六年四月十二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0-03-12]
  • 13.    《欽定四庫全書·史部九·越史略》。
  • 14.    《中法越南交涉檔》第1冊,第264頁。
  • 15.    《澗於集·奏議二》,第28—38頁。
  • 16.    張振鵾主編.《中法戰爭(續編)》第3冊:中華書局,1999年:第150頁
  • 17.    《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第5039頁:“法使葛林德有云:‘我是民主之邦,不重皇、王字樣,安南系我屬地,曾封其國主為皇。’“
  • 18.    堀敏一著,韓昇、劉建英譯.《隋唐帝國與東亞》:雲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3—107頁
  • 19.    《宋書》卷九十七,列傳第五十七,《夷蠻傳》。
  • 20.    《宋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五十五,《索虜傳》。
  • 21.    《北史》卷九十三,列傳第八十一,《僭偽附庸傳·北燕》:弘至遼東,高麗遣使勞之曰:
  • 22.    《資治通鑑·後唐紀一》:“梁主遣兵部侍郎崔協等冊命吳越王鏐為吳越國王。丁卯,鏐始建國,儀衞名稱多如天子之制,謂所居曰宮殿,府署曰朝廷,教令下統內曰制敕,將吏皆稱臣,惟不改元,表疏稱吳越國而不言軍。置百官,有丞相、侍郎、郎中、員外郎、客省等使。”
  • 23.    洪邁:《容齋四筆》卷五:“(錢元瓘)於是以遺命去國儀,用藩鎮法,然則有天寶、寶大、寶正三名,歐陽公但知其一耳。《通鑑》亦然。”
  • 24.    《新五代史·吳越世家》:“遣使冊新羅、渤海王,海中諸國,皆封拜其君長。”
  • 25.    《資治通鑑·後唐紀六》:傳瓘既襲位,更名元瓘,兄弟名“傳”者皆更為“元”。以遺命去國儀,用藩鎮法。
  • 26.    吳任成:《十國春秋·吳越三》:“錢氏五王,惟武肅王有改元事,而廟號則史所不載。間讀餘公綽《閩王事蹟》,雲永隆三年吳越世宗文穆王薨;林仁志《王氏啓運圖》,雲永隆二年吳越世皇崩,子成宗嗣。雖二人所紀年歲不同,至廟號稱宗則二書吻合,私非竟無可據者。今兩浙民間猶謂武肅王為錢太祖,豈當日果實稱宗,而其後漸諱之邪?”
  • 27.    陸游:《南唐書》卷三:“初,元宗雖臣於周,惟去帝號,他猶用王者禮。”
  • 28.    《新五代史·南唐世家》:“六月,璟卒,年六十四。從嘉嗣立,以喪歸金陵,遣使入朝,願復璟帝號,太祖皇帝許之,乃諡曰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廟號元宗,陵曰順陵。”
  • 29.    《新五代史·南唐世家》:“五年,煜下令貶損制度。下書稱教,改中書、門下省為左、右內史府,尚書省為司會府,御史台為司憲府,翰林為文館,樞密院為光政院,諸王皆為國公,以尊朝廷。”
  • 30.    高麗《開天寺青石塔記銘》、《七長寺慧炤國師碑》、《浮石寺圓融國師碑》、《寧國寺圓覺國師碑》等碑銘均稱高麗君主為“皇上”。
  • 31.    《高麗史》卷七一,志第二五,《樂志二》:海東天子當今帝佛,補天助敷化來。理世恩深,遐邇古今稀,外國躬趍盡歸依,四境寧清罷槍旗,盛德堯湯難比。
  • 32.    《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卷88,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條:上謂承政院曰:……高麗之時,僭稱海東天子……
  • 33.    一然:《三國遺事》卷二:太祖之孫景宗伷聘政承公之女為妃,是為憲承皇后……
  • 34.    《高麗史》卷一二七,列傳第四〇,《叛逆傳·李資謙》:資謙與其妻拍手拊地大哭曰, “自皇后入宮, 願生太子, 及聖人誕生, 祈天永命, 無所不至. 天地鬼神, 鑑吾至誠, 不圖今日反信賊臣欲害骨肉.”
  • 35.    《崔繼芳墓誌銘》:聖考肅宗▨受即位,公以皇后之戚,尤蒙寵眷,凡諸供進膳食,特命公監之。上謂左右曰:“朕知某之忠,故使監朕之所食。”皇后自內召公曰:“上之所公命,公其慎之,吾亦恃公之忠▨。”
  • 36.    《高麗史》卷七二,志第二六,《輿服志一》。
  • 37.    《高麗史》卷五九,志第一三,《禮志第一》。
  • 38.    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卷七。
  • 39.    《高麗史》卷一六,世家第一六,《仁宗世家》:十二月戊寅,右正言黃周瞻希妙清、鄭知常意,奏請稱帝建元,不報。
  • 40.    崔瀣:《東人之文四六》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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