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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因素

鎖定
外國因素又稱“涉外因素”、“國際因素”。法律關係各要素中存在外國的成份。包括:法律關係的權利義務主體中有外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是權利義務主體中一方是本國人,一方是外國人;或是權利義務主體雙方均是外國人(包括相同國籍的外國人和不相同國籍的外國人)。 [1] 
中文名
外國因素
別    名
涉外因素
國際因素
法律關係權利義務的客體位於國外。使法定權利、義務產生、變更或消滅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國外。這種涉外因素可以是單一的,即在一個環節上有外國成份,也可以是多元的,在幾個環節上都有外國的成份。而構成涉外的民事法律關係,只要在一個環節上具有涉外因素就夠了。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