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分享
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https://baike.baidu.hk/item/外國優先權/6153483
外國優先權
鎖定
所謂外國
優先權
是指申請人自
發明
或者
實用新型
在外國第一次提出
專利申請
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即以其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為申請日。其原則同樣適應於我國申請人向外國提出專利申請。
中文名
外國優先權
外文名
Foreign priority
國 家
中國
對 象
專利權
存在時間
12個月內
申請人要求外國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
專利申請
文件的副本。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
次
編輯次數:16次
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lllj119
(2022-07-13)
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