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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租賃公司
鎖定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是從事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設立外商投資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由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上述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准的,應書面説明原因。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批准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設立後7個工作日內將批准文件報送商務部備案。
- 中文名
-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
- 外文名
- Foreign-invested leasing companies
- 釋 義
- 從事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
- 形 式
- 有限責任公司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申請條件
1、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2、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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