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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鎖定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是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所進行的一項事務,主要從事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的行政審批工作。
- 中文名
-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 作 用
-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 現 狀
- 取消
- 取消時間
- 2014年08月12日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項目背景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遊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維護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旅行社的設立及經營活動。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組織機構
第三條 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標準條件
第二章 旅行社的設立
第六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項目取消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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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務院[引用日期2016-01-30]
- 2. 旅 行 社 條 例 .國務院[引用日期201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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