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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核銷

鎖定
外匯核銷分全額核銷和差額核銷,一般來料加工企業採取差額核銷的辦法。差額核銷是按一定的比例將出口的收入匯入國內,餘額可留境外用於材料的採購等。
中文名
外匯核銷
定    義
分全額核銷和差額核銷,一般來料加工企業採取差額核銷的辦法,差額核銷是按一定的比例將出口的收入匯入國內,餘額可留境外用於材料的採購等
組成部分
全額核銷和差額核銷
一般採用
差額核銷

外匯核銷原因

人民幣不可以自由流通和兑換,正是這種貨幣政策,讓做進出口生意的企業既省了不少事兒,但又帶來一些不便。省事兒的是,絕大多數生意都是美元成交,你幾乎不用考慮美元匯率的變化會給你的生意帶來什麼風險。麻煩的是,每次要用點兒美金就不能隨便從兜裏掏得出來,特別需要進口大筆貿易時。想洗錢的,更是沒門。總之,這種貨幣政策好壞參半吧。
但國家要真正實施這種貨幣政策,還真費了不少功夫。匯率的穩定還好辦,國庫裏有大筆的外匯儲備。需要外匯的企業多了,美元看漲,央行就從外匯儲備中換點兒美元出來。外貿市場的外匯收多了,美元看跌,央行就放些人民幣出來,收點兒美元回去。由於不允許人民幣自由流通和兑換,根本不需要動用多少外匯儲備就能牢牢盯住美元。何況國庫裏有成千上萬億的外匯儲備,夠兩三次海灣戰爭的開銷了。
可是要控制人民幣自由流通和兑換可不太容易。人民幣現鈔好辦,海關不許夾帶大量人民幣出境,也不準夾帶大量外匯現鈔進境。最多有些人民幣和外幣走私,或銀行門口偷偷兑換外匯的黑市,成不了氣候。可要管住國際貿易企業之間龐大的資金進出就要費點兒事了。想想,全國幾十萬家外貿企業有上百萬個銀行賬號,每天都有幾十或上百億美元的資金進出中國大陸,這可怎麼管?
放心,中國政府有專門的機構來管理這件事情,那就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它是專門管理外匯進出的法定機構,每一家外貿企業都要和它打交道。當然,光靠外匯管理局一家還沒法管住外匯的流通和兑換,它還得拉上銀行、海關和税務局一起才能把生意做起來。
為此外匯管理局設計了一套特別的管理制度,目的是監控每一筆貿易的每一筆外匯的進和出。這套制度就叫作出口收匯核銷制度進口付匯核銷制度,統稱為外匯核銷制度。外貿企業必須按這套制度去做,否則銀行就不給你結匯付匯,海關就扣你的貨,税務局就不給你退税等等。
於是,伴隨這套外匯核銷制度而來的就是出口收匯核銷單進口付匯核銷單,統稱為核銷單。核銷單實際上是一張跟蹤單,每張核銷單上都有一個唯一的編號,用以跟蹤每一筆進出口業務。

外匯核銷操作

外貿企業從外匯管理局申領的每一張核銷單,都在外匯管理局的數據庫中有備案和留檔。核銷單跟隨外貿業務一路走過海關、銀行和税務局,被烙上各種印章或撕開。但最終的存根必須回到外匯管理局,以核對原來數據庫的電子檔案並註銷此核銷單號碼。這一過程就叫做“核銷”,表示你的這筆買賣在外匯的收支上是合法的,准予一筆勾消。
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才可以向外匯管理局申領核銷單,當然最重要的資格是企業的進出口權。外匯管理局會一次發放多張連續號碼的空白核銷單,這些核銷單的編號便於企業關聯起來,並當場加蓋企業名稱印章。今後,由這些核銷單產生的外匯方面的責任就該這家企業承擔。核銷單隻準本企業使用,更不得借用、冒用、轉讓和買賣。此外,空白核銷單是沒有使用期限的。並且可以跨年使用。企業在進出口業務中可自行根據具體情況填寫核銷單並在各環節中使用,但每一張核銷單都必須到外匯管理局核銷。

外匯核銷核銷前提

1、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2、取得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3、取得進出口經營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 即: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4、取得海關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

外匯核銷流程

1、進口單位辦理“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
2、申請辦理上述名錄的同時申請核銷員資格,領取報名回執後即可憑此回執辦理進口業務。經培訓合格後,由外匯管理局派發進口付匯核銷資格證書
3、當要對外付匯時,先查詢本企業是否在名錄。如果在則直接到開户銀行辦理對外付匯手續,如果尚未在名錄或需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或異地付匯等情況時,需要先到外匯局辦理“進口付匯備案表”,再憑此辦理進口付匯手續;
4、取得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專用聯;
5、以貨到付匯方式結算的,由付匯銀行自動核銷,以預付、信用證、託收等其他方式結算的,企業應當在貨物進口報關後一個月內向外匯局辦理核銷報審手續。

外匯核銷沿革

從20世紀80年代起,我國對企業進出口業務的外匯收支實行核銷管理:外匯管理部門將相應進出口業務的外匯資金流和貨物流逐筆比對,以判斷外匯資金與貨物的實際交割情況,確定貨物貿易交易的真實性,通過核銷形式達到外匯管理的目的。
2010年5月,國家外匯管理局改革進口付匯核銷制度,通過對外付匯和進口報關的總量核查確定進口行為的真實性,企業不再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實施近20年的貿易外匯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從2012年8月1日起,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家税務總局聯合決定,在全國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單,企業不再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2012年8月1日起,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的貿易外匯管理方式,由現場逐筆核銷改變為非現場總量核查。外匯管理局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全面採集企業貨物進出口和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數據,定期比對,評估企業貨物流與資金流總體匹配情況,便利合規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也就是説,企業辦理進出口業務,都不用去外管局了,正常業務通過銀行付匯、海關報關的系統數據進行總量核查。如果是進口預付款的話,只要付錢之後拿報關單核銷聯和銀行的付匯底聯在外管局網上平台核銷就行了;如果是出口預收貨款,只要在收匯後一個月內做一個網上預付貨款登記,系統會自動認可到下一期相應的出口業務中,連IC卡都不用,非常簡單。
此外,外匯局還根據企業貿易外匯收支的合規性及其與貨物進出口的一致性,將企業分為A、B、C三類。A類企業進口付匯單證簡化,可憑進口報關單、合同或發票等任何一種能夠證明交易真實性的單證在銀行直接辦理付匯,出口收匯無需聯網核查;銀行辦理收付匯審核手續相應簡化。對B、C類企業在貿易外匯收支單證審核、業務類型、結算方式等方面實施嚴格監管,B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由銀行實施電子數據核查,C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須經外匯局逐筆登記後辦理。外匯局根據企業在分類監管期內遵守外匯管理規定情況,進行動態調整。A類企業違反外匯管理規定將被降級為B類或C類;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期內合規性狀況未見好轉的,將延長分類監管期或被降級為C類;B、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期內守法合規經營的,分類監管期滿後可升級為A類。
同時,為簡化出口退税憑證,自2012年8月1日起報關出口的貨物,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税時,不再提供核銷單;税務局參考外匯局提供的企業出口收匯信息和分類情況,依據相關規定,審核企業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