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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危險

鎖定
外來危險即由外來原因造成的危險。海上運輸貨物保險,除了“一切險”或相當於“一切險”以外,不屬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外來原因造成的保險貨物損失,保險人不予負責,但外來原因的風險可以作附加保險。 [1] 
中國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列舉了11種外來原因保險條款作為附加險,即“偷竊,提貨不着險條款”、“淡水雨淋險條款”、“短量險條款”、“混雜沾污險條款”、“滲漏險條款”、“碰損,破碎險條款”、“串味險條款”、“受潮受熱險條款”、“勾損險條款”、“包裝破裂險條款”、“鏽損險條款”。 [1] 
參考資料
  • 1.    宋國華、吳耀宗等.保險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