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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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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言(1482年7月14日-1548年11月1日),字公謹,號桂洲,江西廣信府貴溪縣(今江西貴溪市)人 [154-155] 明朝中期政治家文學家,贈少師夏鼎的兒子。
正德十二年(1517年),進士及第,授行人司行人。遷兵科給事中,以正直敢言聞名。明世宗繼位後,上疏奏陳先朝弊政,奉命裁汰冗員,清查皇族莊田,遷少詹事兼任翰林學士。推動“大禮議”事件,大獲聖寵,累遷武英殿大學士、禮部尚書、太子太傅,加位少師、特進光祿大夫、上柱國。嘉靖十八年(1539年),成為內閣首輔。完備內閣,抑制宦官,整頓吏治,鞏固邊防,頗有政績。內心耿直,豪邁強直,逐漸失去寵愛。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支持收復河套地區,受到嚴嵩誣陷,坐罪處死,時年六十七歲。明穆宗繼位,得以平反昭雪,追諡“文愍”。 [156]  詩文宏整,以詞曲擅名,著有《桂洲集》及《南宮奏稿》傳世。 [1] 
概述內圖片來源《夏氏宗譜》 [2] 
別    名
夏公謹
夏文愍
夏貴溪
夏桂洲
公謹
桂洲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順天府(今北京)
出生日期
1482年7月14日
逝世日期
1548年11月1日
主要成就
疏陳弊政,入參機務
主要作品
桂洲集》、《南宮奏稿
本    名
夏言
官    職
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上柱國
諡    號
文愍
籍    貫
江西貴溪

夏言人物生平

夏言早年經歷

夏言 夏言
成化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1482年7月14日),夏言生於京師城西蓮子巷 [3]  。生性機警靈敏,文采出眾。 [4]  由於夏言家是軍籍,明朝又有要做到兵部尚書才能脱離軍籍的舊例 [5]  。夏言從小就揹負着整個家族的希望。夏鼎曾經教育他説:“爾宜勤學,將來位至尚書,庶可脱我家軍伍。”在長輩的督促下,夏言從小勤奮刻苦。 [1]  [6] 
弘治十一年(1498年),夏鼎授浙江嚴州府推官,夏言也隨父親前往。他偶爾學習當地方言,夏鼎嚴厲地訓斥他:“許多從前的經筵官苦於説的方言晦澀難懂,不能機敏地參與辯論。你一定要及時改正、發音標準,將來就能做給事中奏事講官了。”夏言聽從了父親的話。 [7] 
弘治十三年(1500年),夏言回到江西貴溪,準備鄉試。 [1]  弘治十四年(1501年),夏言首次應鄉試,不幸落榜,接着繼續在家苦讀。 [8] 
正德元年(1506年)三月,夏鼎在臨清任上病逝。 [9-10] 
正德五年(1510年)秋,夏言治《詩經》科,取得了江西鄉試第六名的成績。 [11]  正德九年(1514年),夏言赴京參加會試,落榜,然後前往南京國子監讀書。 [12] 

夏言初入官場

正德十二年(1517年),夏言考中進士,被任命為行人。正德十三年(1518年),他奉命考察湖廣雲貴等地,次年回京。 [13] 
正德十五年(1520年)十月,夏言升任兵科給事中,以直言為己任。 [4]  [14]  嘉靖初年(1522年),上疏請求革除正德朝的弊政。在明世宗授意下,查革官員旗役冒濫,裁汰了三千二百人。上書陳述九條意見,朝野得以肅清。 [15]  同年,奉命清查莊田,把被侵吞的民產如數歸還百姓,並提出限制皇莊擴張的措施。 [16]  嘉靖二年(1522年)閏四月,他升任兵科右給事中。 [17]  夏言擔任諫官期間,先後彈劾過尚書王瓊王憲賄賂交結內侍的行徑 [18]  ,以及宦官趙靈、建昌侯張延齡貪贓枉法的行為,解救過被逮捕的永平知府郭九皋。明世宗曾讓生母慈孝獻皇后婢女的弟弟世襲錦衣衞千户,夏言據理力爭,認為不妥。這些奏章裏的言語大多耿直,被世人傳誦。 [16] 
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夏言因母親匡氏病逝,回鄉丁憂 [19]  十月,請求豁免軍籍,得到准許。 [20] 
嘉靖七年(1528年)五月,夏言結束丁憂,仍補兵科右給事中,隨後升禮科左給事中、兵科都給事中。 [21]  閏十月,奉旨去青羊山查勘平叛功罪。 [22]  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還朝覆命 [23]  。同年十二月,調任吏科都給事中。 [24] 

夏言平步青雲

嘉靖九年(1530年)二月 [25]  ,世宗想把天和地分開祭祀。夏言得到明世宗授意,不顧羣臣反對,上書附和。明世宗將反對得最激烈的霍韜下獄,褒讚了夏言,命他督建天壇地壇。夏言自此受到明世宗寵眷。 [26] 
四月,延綏發生饑荒,夏言推薦僉都御史李如圭巡撫 [27]  事後,夏言被提名接任僉都御史。御史熊爵説,夏言就是為了自己能晉升,才推薦李如圭的。世宗斥責了熊爵,但夏言還是推辭了這一任命。 [26] 
夏言像 夏言像
當時,張璁位極人臣,只有夏言不肯居其下風。張璁嫉妒夏言得寵,夏言也記恨張璁提拔彭澤而不提拔自己,二人從此有了嫌隙。嘉靖九年(1530年)七月,夏言上書彈劾張璁及吏部尚書方獻夫 [28]  世宗從中調解。但夏言與張璁、方獻夫、霍韜的矛盾依然存在。 [29] 
十月,世宗提拔夏言為侍讀學士,負責纂修郊祭之禮,並在御前講解經史,同時仍舊兼任吏科都給事中。 [30]  此外,夏言還幫世宗重新制定了先祖的祭祀禮儀。 [29] 
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夏言升任少詹事兼翰林學士,掌管院事,仍為世宗講解經史。眉清目秀,鬍鬚修美,口齒洪亮,不説方言。每次講課,世宗都想要重用他。於是張璁更加忌恨夏言。 [31]  七月上旬,行人司司正薛侃上書,稱“世宗無子,應該立宗室子弟為皇儲,以備不測”。世宗大怒,命法司追究幕後主使,張璁趁機聯合彭澤、汪鋐誣陷夏言是主謀。由於薛侃、夏言都否認這種説法,世宗下令廷訊。真相水落石出後,世宗罷免了張璁,釋放了夏言。 [32] 
嘉靖十年(1531年)七月下旬,四郊祭壇竣工,夏言升任禮部左侍郎,仍舊掌管翰林院事務。 [32]  九月,他接替李時禮部尚書 [33]  夏言從諫官開始,不到一年就做到了六卿之一的尚書,是史無前例的。 [31] 

夏言入主內閣

夏言既憑藉聰穎過人得到聖眷,又能禮賢下士來獲得朝臣的支持,聯合他們一起對抗張璁。嘉靖十年(1531年)十二月,御史喻希禮、石金大禮議中的罪臣説情。世宗大怒,想要懲治他們。夏言為二人求情。 [34]  他的舉動雖然沒有打動世宗,卻為自己博得了讚譽。夏言做禮部尚書時,幫助世宗制定禮樂,內閣大臣李時翟鑾幾乎沒有參與。此外,夏言能夠迅速撰寫奏章或應詔創作青詞,常常唱和世宗的詩作,且善於迎合世宗在政事上的觀點,因此很受寵信。世宗賜給他一枚銀章,作為密封上書的憑據,並稱贊他“學問博大,才識優裕”,給予他豐厚的賞賜。 [35] 
當時,張璁、方獻夫相繼成為內閣首輔,都忌憚夏言。不久,二人致仕。而霍韜仍在與夏言爭鬥。嘉靖十五年(1536年)七月,應天府尹劉淑相被人陷害下獄。劉淑相因自己和夏言的親戚費完不睦,懷疑是夏言在陷害他,便上書控訴夏言。而夏言則懷疑是霍韜在暗中主使這件事。 [36]  於是夏言、霍韜相互指責,最後霍韜被降俸一級。 [37]  夏言由此更加傲慢,請旨將與自己不和的郎中張元孝、李遂都貶官。皇子朱載壡出生時,世宗厚賞了夏言,先後加封他為太子太保少傅太子太傅。閏十二月,夏言兼任武英殿大學士,入內閣參與機務。 [38] 
嘉靖十七年(1538年)四月,夏言隨世宗拜謁皇陵,歸途中他的廚中起火,火勢蔓延到武定侯郭勳、李時的帳篷。夏言沒有獨自攬下罪責,因而被世宗責備。 [39]  當時,夏言總攬朝政大權,首輔李時、閣臣顧鼎臣都不敢和他相爭。同年冬,李時逝世,夏言接替其為內閣首輔 [38] 
嘉靖十八年(1539年)正月,夏言因進獻祭祀皇天上帝的冊表,晉封為少師特進光祿大夫上柱國 [40]  明代以來,不曾有加拜上柱國的大臣,這個名號是夏言自擬的。 [41] 

夏言三逐三還

郭勳得到世宗寵信,偕同嚴嵩和夏言爭寵。嘉靖十八年(1539年)三月 [42]  ,夏言與嚴嵩隨從世宗到承天南巡。世宗拜謁顯陵以後,嚴嵩堅持請求讓百官上表祝賀,夏言則提議等回京以後再上賀表。世宗贊同了嚴嵩的意見,從此漸漸不喜歡夏言。 [43] 
嘉靖十八年(1539年)五月,世宗巡幸大峪山,夏言前去伴駕時遲到了。世宗大怒,斥責夏言怠慢無禮,批評他上機密奏疏時不使用御賜的銀章,並追索此前發給夏言的手諭。夏言惶恐地上書認罪,懇求不要追索銀章和手諭,言辭很哀傷。世宗餘怒未消,懷疑他把手諭毀壞了,命令禮部催討,並剝奪他少師的勳位,讓他以少保、尚書、大學士的身份致仕。於是,夏言把四百多份手諭並銀章一併繳上。 [44]  幾天後,世宗怒氣消了,准許夏言復職辦公。夏言上書感謝,疏中稱自己“一心做孤臣,才被眾人怨恨”,結果再次被責備。 [45] 
夏言作品《桂洲奏議》正文第一頁 夏言作品《桂洲奏議》正文第一頁 [46]
嘉靖十八年(1539年)六月,雷電擊壞了奉天殿。世宗召見夏言及顧鼎臣,而夏言遲到了,被世宗訓斥了一番。 [47]  過後,世宗歸還了之前追討出來的銀章和墨寶。 [43] 
嘉靖十八年(1539年)十一月,河間、江淮崇明一帶相繼傳來捷報。世宗恢復了夏言少師、太子太師的官銜,升他為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讓他兼領大學士俸祿。 [48-50] 
嘉靖十九年(1540年)春,翟鑾第二次入閣 [51]  ,對夏言十分恭謹。 [52]  四月,九廟發生火災,夏言在病假中奉詔自陳乞罷,沒有被批准。 [53]  八月,昭聖太后逝世。夏言在回答太子喪服禮制時,奏疏裏有錯字,被世宗嚴厲批評。於是夏言認錯,同時請求回鄉治病。世宗大怒,第二次命令他致仕。夏言惶恐之下,進呈了十四篇有關邊境防務的策論 [54]  ,並在九月初九離京前前往西苑磕頭謝恩。當時,夏言撰寫的青詞等文章最符合世宗的心意,而另一位閣臣翟鑾並非世宗急着要用的人。 [55]  於是世宗諒解了夏言,讓他回私宅養病。 [56] 
郭勳與夏言不和,結交霍韜一同對抗夏言。 [52]  嘉靖十九年(1540年)四月起,郭勳接連被言官彈劾。世宗准許他申辯,郭勳卻不肯認錯,觸怒了世宗。這時,夏言的知己、給事中高時揭發了十幾件郭勳貪贓枉法的罪行。 [57]  九月十二日,世宗把郭勳關進了詔獄。 [58] 
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顧鼎臣、霍韜相繼去世。 [59-60]  於是,世宗恢復了夏言少傅、太子太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的官職,讓他等病癒入閣辦事。 [61]  雖然夏言還在病假中,但內閣的事務多由他裁定。郭勳的案件,就是按他的授意辦理的。 [57]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春,夏言任一品官滿九年,世宗褒讚、賞賜他,恢復了他的全部官階,在禮部為他舉辦宴會。這個時候,世宗雖然優待、禮遇夏言,對他的寵信已經不如當初了。 [62] 
慈慶、慈寧兩宮夫人去世後,郭勳曾經請求把其中一個給太子居住。夏言認為不合適,符合世宗的心意。到了這時,夏言又改變了主意,令世宗不快。郭勳下獄後,世宗曾下令釋放他 [63]  ,夏言卻又假傳聖旨説不需要遵從這條敕令,且千方百計羅織郭勳的罪名,令世宗懷疑之前言官也是受到他的指使才彈劾郭勳。夏言與宦官高忠交好。此前,高忠曾代夏言進玉器祝壽;這年,夏言又將世宗關於興建大享殿不需要寫敕令文稿的話泄露給了高忠。因為這兩件事,世宗認定他們互相勾結。此外,夏言還僭制在西苑乘轎。次日,世宗讓到西苑值班的大臣用香葉巾束髮,用皮綿做鞋子,夏言又認為這不是禮制規定的大臣服裝,不肯接受。另外,世宗不上朝時,夏言就不去內閣,而是在家辦公。 [64]  世宗積累了這幾樁不滿,想要罷他的官。因而嚴嵩得到了排擠他的機會。 [65] 
嚴嵩和夏言都是江西人。夏言入內閣時,推薦嚴嵩接替自己擔任禮部尚書,把他當作門客來對待。嚴嵩表面上對夏言恭敬,暗中卻懷恨在心。夏言失寵後,嚴嵩一邊用諂言媚語逢迎世宗,一邊與陶仲文合謀中傷、取代夏言的方法。夏言得知此事,便指使御史多次彈劾嚴嵩,世宗卻不聽。嚴嵩則向世宗哭訴夏言凌辱自己的情狀,並揭發夏言的過錯。世宗果然被激怒。 [66]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六月,世宗寫敕書給禮部,歷數夏言的罪過。 [64]  夏言惶恐不安,上書認錯,並乞求告老還鄉。八天後的七月初一,恰好發生日食,世宗認為這是下級欺慢上級的徵兆,便下令將夏言革職閒住 [67]  ,並承認自己的三種過失,佈告天下。當天,御史喬佑、給事中沈良才等人上書彈劾夏言,並因之前言官未能糾察夏言的行為,請求將自己罷職。 [68]  於是世宗貶謫、降職了十三個言官,其中高時因曾彈劾郭勳,單單被重貶到遙遠的邊地。 [66]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八月,嚴嵩取代夏言,步入內閣。 [69] 
夏言久居高位,生活奢侈,交遊廣泛。罷官之後,很久沒有被起復,地方官待他也稍稍冷淡了。夏言心裏悶悶不樂。每當元旦和世宗生日,他都會上表稱賀,自稱“草土臣”。世宗也漸漸憐憫他,恢復了他尚書、大學士的官銜。 [70]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九月,世宗微微覺察到嚴嵩的貪婪和放縱,就召夏言回朝。 [71]  十二月,夏言抵京後,世宗恢復了他的少師等全部官職,也加封嚴嵩為少師,像是與夏言並重的樣子。 [72]  夏言一回來,就凌駕在嚴嵩之上,批示公文一概不徵求嚴嵩的意見,並大肆罷斥、放逐嚴嵩提拔任用的人。嚴嵩不敢直接與他作對,但對他恨之入骨。當時的士大夫正怨恨嚴嵩的貪婪狠毒,認為夏言能壓制嚴嵩,因此深感痛快。然而夏言重回相位後,一心排除異己,被他罷官、治罪的多達十餘人,其中包括唐龍、王暐、王用賓、何鰲等,而這些處罰不盡公允。因此朝中的士大夫開始畏懼夏言。 [73] 

夏言慘遭冤害

主詞條:河套之議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十二月,陝西總督曾銑請求出兵收復河套 [74]  夏言性格慷慨激昂,有志於建功立業,便支持此事。夏言繼室的父親蘇綱與曾銑交好,極力向夏言稱讚他。夏言認為依靠曾銑此事能成,就秘密推薦他,認為大臣中間沒有比他更忠誠的了。 [75]  世宗因為他的這句話,懷疑夏言徇私不忠。 [76]  因此世宗雖然肯定了曾銑的壯勇,但要求他明年只備防禦。 [74]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五月,曾銑出塞襲擊河套地區的蒙古部族,取得了勝利。 [77]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六月,曾銑第二次上疏請求收復河套, [78]  奏疏中提到了當地軍費、將才、武器、士卒、訓練度無一不缺。 [79]  世宗據此認為出兵復套並非上策。 [80]  到了七月,曾銑再提復套事宜, [81]  預算高昂。 [82-83]  在他的一再堅持下,世宗下令諸將官討論復套事宜。 [81]  十一月,世宗因羣臣一致同意復套,態度轉變了。 [84]  [76]  他再三誇獎曾銑,命兵部詳細地討論復套方案。 [85]  曾銑受到鼓舞,更加堅決地出兵作戰。 [75]  十二月十四日,咸寧侯仇鸞因被曾銑彈劾,被世宗下令逮捕。 [86]  然而到了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正月上旬,因兵部之議未能回答後勤來源、勝利把握等關鍵問題,世宗又重新堅定了不宜復套的看法。於是他下詔書責備羣臣,語氣很嚴厲。 [84] 
當時,嚴嵩正在伺機扳倒夏言。夏言對世宗身邊的小宦官盛氣凌人,嚴嵩卻禮遇並賄賂他們,所以這些宦官總是在世宗面前稱讚嚴嵩、貶低夏言。夏言進獻的青詞往往不合世宗的心意,嚴嵩就越發認真地撰寫青詞。 [87]  到了這個時候,嚴嵩揣測世宗的心意,就力主河套不可能收復,並稱夏言對國事出力甚多,而自己絲毫沒有參與,請求將自己罷免。 [88]  夏言非常害怕,謝罪認錯,辯稱嚴嵩此前並未表示反對。世宗批評夏言脅迫君主和羣臣。 [75]  於是嚴嵩得以直言夏言獨斷專權 [89]  ,夏言也極力辯解。然而世宗已被嚴嵩的誣告矇住,難以消除怒氣。 [75]  他停止了一切關於收復河套的討論,讓夏言以尚書的身份致仕,削奪了他的其他官職。 [90] 
最初,世宗沒有殺夏言的意圖。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正月下旬,夏言陛辭,登船離京。 [91]  有流言蜚語傳入宮中,説夏言臨走時埋怨、誣衊世宗。五日後,嚴嵩又代仇鸞起草上書, [75]  彈劾曾銑戰敗不報、貪墨軍餉,並託蘇綱行賄夏言來隱瞞罪行。世宗下令逮捕曾銑、蘇綱,命錦衣衞查證戰敗不報、貪墨軍餉的事宜。 [92]  三月,在進行審訊後,錦衣衞都督陸炳上報説仇鸞的彈劾都屬實。於是世宗令蘇綱到邊遠地區充軍,並派錦衣衞逮捕夏言。不久司法部門擬定了曾銑的罪名,稱沒有合適的罪名概括他犯的罪,請求類比守邊將帥失守城寨的罪名將他斬首。世宗説曾銑犯的罪非同尋常,下旨重擬。於是司法部門説,曾銑適用於串通內閣官員的罪名。 [93]  世宗同意了。 [94]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四月,夏言被逮,抵達通州,聽説曾銑的罪名,大驚失色。他上書訴説自己的冤屈,歷數嚴嵩夥同京山侯崔元誣害自己的七大奸謀,並通過時間線論證了所謂仇鸞的奏疏是嚴嵩偽造的。此外,夏言還揭發了嚴嵩貪贓枉法的罪行,指斥他言行不一、奸詐弄權、心懷不軌,希望世宗能保全自己的性命。 [95]  但世宗收到他的辯疏後,並未醒悟。案件已定,刑部尚書喻茂堅、左都御史屠僑等當他將被處死時,援引高官能吏可以被減免刑罰的條款,請求免除夏言的死刑。明世宗不願聽,批評、處罰了喻茂堅等人。 [96] 
嘉靖二十七年十月二日(1548年11月1日),夏言在西市被斬首,時年六十七歲。 [97]  他的妻子蘇氏流放廣西,侄兒夏克承、侄孫夏朝慶都被削職為民。 [98] 
隆慶元年(1567年),新即位的明穆宗對夏言予以昭雪,復官吏部尚書,赦免他被流放的家人。隆慶四年(1570年),經夏言家人上書申請,穆宗下詔盡復其故官,並賜祭葬,追“文愍”。 [99] 

夏言主要成就

夏言政治

集權首輔
主詞條:明朝內閣制度
明朝自仁宗、宣宗朝後,閣權漸重。 [100]  到了夏言當政之時,內閣建制最終完備起來。 [101] 
明世宗繼位伊始,夏言便上疏請明世宗時常召內閣大臣相與議論裁決。即使君王有自己的主意,也必須要和內閣商議後才能實行。嘉靖十八年(1539年),夏言成為內閣首輔,務張閣權,軍國重事皆親自取裁,次輔就像他的下屬一樣,言官都聽從他的命令,形成一套以夏言為首的集權系統。 [101]  此時的內閣已經等同於中書省,首輔雖無宰相之名,卻有宰相之實。 [102] 
打擊宦權
夏言大力打擊宦官勢力。他限制司禮監的權力,提出“內閣專一擬旨,司禮監專一進奏”。他查革冒功蔭職在錦衣衞的宦官親屬,反對宦官過多幹預司法,打擊皇莊管莊太監,取締了礦場鎮守太監,並罷免了不合格的留都守備太監。 [101] 
杜絕壅蔽
世宗即位,夏言上奏《請遵祖訓以端政本疏》,提出君主必須廣耳目、不偏聽,杜壅蔽而通達下情,以防蒙主竊權,刑賞失當。 [103]  夏言還重視言官在朝廷大政、整肅朝紀方面的作用。對於給事中的選拔,他認為他們不僅要滿足司馬光所言“第一不愛富貴,次則重惜名節,次則曉知治體”的要求,還應當敢於直諫、勇於擔當。 [101] 
整頓吏治
明朝中期,吏治敗壞,貪腐之風盛行。夏言力圖反腐倡廉、杜絕請託、嚴懲奸黨,希望以此達到政治清明的目的。 [104]  在嘉靖二年(1523年),他提出對於貪官不應僅僅罷官了事,還應進行經濟處罰,並在貪官的家鄉大加宣揚,以示恥辱。 [105] 
除了貪官,還有一些庸官也在尸位素餐。為此,夏言主張實行嚴格的官員考核選拔制度。在實際政務活動中考察官員 [103]  ,罷免不稱職的官吏。 [101]  在他的建議下,朝廷恢復了孝宗朝“吏部和兵部每個季度製作兩京大臣及在外文武官員的履歷表,並進呈皇帝”的舊例。 [16] 
查革冒濫
正德年間,冒功濫封現象非常嚴重,不僅使朝廷綱紀敗壞,而且使國家倉儲空虛、邊備廢弛。嘉靖初年(1522年),夏言上《重明詔懲奸黨以隆新政疏》,奉旨查革冒濫。 [104]  最終,他查革五府、錦衣衞等親軍衞所冒濫旗校共三萬一千八百餘名,歲省糧儲數十萬;加上查革的冒濫工匠人役、雜流人員,共十四萬八千七百名,歲減槽糧百五十萬二千餘石。十幾年過後,明世宗問大學士李時太倉庫所儲,李時回答説:“可支數年,由陛下初年詔書裁革冗員所致。”查革冒濫給朝廷開支節省帶來明顯效果。 [101] 

夏言軍事

鞏固邊防
明朝中期,兵備廢弛。士兵大都是老弱病殘或是市井無賴,軍官則都是世襲產生的、不熟悉軍事的紈絝子弟。夏言針對這一嚴峻現實,提出了“慎選將臣,充實宣府大同榆林等地邊防軍的糧食儲備 [103]  ,加強對戰馬的管理,罷黜軍中冒濫人員”這四大主張。 [104]  此後,夏言還上了關於御邊十四策的《備虜事宜疏》。 [103] 
招撫叛軍
在對待各地叛亂的問題上,夏言總體主張剿撫兼施、側重招撫的策略。 [105] 
嘉靖七年(1528年)七月,青羊山起義爆發。十月,起義被鎮壓後,朝廷派夏言去處理善後事宜。夏言首先詳細地調查了諸將功罪,刑賞公允。其次,他赦免了投降的義軍將士。夏言認為,山中居民多是良民,只因官府處理不當才激成大亂。 [106]  經過夏言的努力。世宗發佈了《欽有貼文》,對於除陳卿以外的所有義軍“不復追究”。夏言請求世宗賑濟青羊山這一飽受兵災之苦的地區,同時設立縣治,發展生產,以便讓百姓安居樂業。 [105] 
嘉靖十二年(1533年),大同兵變。世宗緊急調兵平亂,卻未能攻克大同。時任禮部尚書的夏言説服世宗停止攻城,僅罪“首惡”。不久,夏言又力排眾議,建議派遣大員前往大同,以便調查功罪、安撫軍民、賑濟窮困。世宗採納了他的建議,命禮部侍郎黃綰執行此事,從而較妥善地處理了大同兵變。 [105] 

夏言經濟

清查莊田
正統以來,諸王、勳戚和太監以各種名義擴建皇莊,侵佔民田,並向佃農徵收每畝五分、七分乃至二錢的高額銀租,給人民帶來了沉重負擔。 [104]  嘉靖初年(1522年),夏言奉旨查勘順天等八府的各項莊田,總計查得皇莊二十九萬九百一十九頃二十八畝,退還了正統成化弘治正德各朝侵佔的民地共二萬二百二十九頃二十八畝,緩解了社會矛盾。 [103]  他在查勘莊田過程中,還提出了徹底罷除皇莊和限制勳戚田土的主張,可惜未被採納。 [101] 
限制官商
夏言提出革除那些假借“皇店”“皇鹽”之名牟利的官商,讓他們全部在户部登記,接受管理。他還建議宮中的日常用度不再從官商處購買,而是由户部提供。 [103] 
發展農業
夏言提請明世宗把發展農業生產放在首位。嘉靖九年(1530年),他請求世宗把後宮附屬的莊田改為“親蠶廠”和“公桑園”,並通過皇帝親自耕種、后妃親自養蠶的儀式,勸勉百姓發展農業生產。 [25]  [104] 

夏言文化

奏議典禮
嘉靖九年(1530年),夏言上疏援引《周禮》和明太祖即位之初的詔書稱,應當冬至在南郊的圜丘壇祭天,夏至在北郊的方澤祭地,有力支持了明世宗天地分祭的主張,得到了世宗的嘉許。 [25]  [103] 
發展教育
夏言任禮部尚書時,致力於發展教育。主要有以下四條措施:(1)增加邊遠地區的科舉名額,在當地增設儒學,促進了邊遠省份的文化發展。(2)提高提學官的地位。(3)完善選拔生員的標準,端正文體、整肅學風。(4)加強國子監的校紀監管,整頓逃課、作弊、拉幫結派、早退等問題;並對尚未襲職管事的公侯子孫進行義務教育。 [101] 
打壓佛教
嘉靖十五年(1536年),世宗想廢棄宮中的大善佛殿。夏言請求把裏面的佛像及佛骨佛頭佛牙全部在郊外填埋,以杜絕百姓迷信佛教的現象。世宗認為僅僅是填埋還不足以打壓佛教,於是夏言又提議把這些全部燒燬,世宗同意了。於是,在夏言的主持下,總共有一百六十九座金銀佛像,以及一萬三千餘斤金函銀函中貯藏的佛頭、佛牙等在大街上被焚燬。 [107] 

夏言外交

夏言在對外事務上始終態度強硬,並推行閉關鎖國的政策,結果卻不盡人意。 [100] 
日本
嘉靖二年(1523年),浙江寧波發生了爭貢之役 [108]  夏言認為,市舶司的開放和沿海兵備的廢弛是動亂髮生的原因。他提請朝廷考慮是否應當結束和日本的貿易,並要求沿海嚴飭防範、積極備戰。 [109]  明朝政府採納了他的意見,廢除福建、浙江市舶司,僅留廣東市舶司一處。 [110]  這一事件導致明朝與日本的正常貿易途徑斷絕。 [111] 
西域
嘉靖年間,西域部落眾多、國力強盛,土魯番、天方、撒馬兒罕等地稱王的有一百五十多人。這些國王看重和明朝互市的利益,紛紛到明朝來進行朝貢貿易。嘉靖二年(1523年),夏言認為長此以往,會虛耗明朝的財力,增加驛站人員的負擔,因此提議只承認一個西域國王,禁止其他“國王”過來入貢。明世宗採納了他的建議,並斥責那些沒有經過明朝的分封就擅自稱王的人。但這條政令出台後形同虛設。西域諸國仗着自己兵強馬壯,都不聽從,仍像以前一樣遣使貿易,甚者犯邊擾民,一直到萬曆年間都是如此。 [112-113] 
安南
嘉靖十一年(1532年)起,安南和明朝在廣西多次發生領土糾紛。 [101]  嘉靖十五年(1536年),夏言以安南多年不來進貢、且莫朝篡位為由,力主討伐它。於是世宗命毛伯温等整軍待發。此後數年,莫登庸多次懇求投降,而世宗在招撫和出兵之間猶豫不決,先後四次轉變態度。而羣臣也未就此事達成一致意見。世宗因此發怒説:“征討安南的事,本是夏言一人的提議,你們都附和贊同;現在卻又在背地裏嘲笑朕聽信夏言,言辭懈怠。”羣臣惶恐,於是折中稱可以先發兵,如果莫登庸投降就不予追究。世宗終於滿意。 [114] 
嘉靖十九年(1540年),毛伯温率軍至南寧,和平接受了投降,收取了安南國的地圖、户籍,還有安南所歸還的欽州四峒地區。世宗大喜,改安南國安南都統使司,但允許當地自治。 [115]  當時欽州知州林希元力主駐軍佔領安南,但夏言認為無需窮兵黷武,於是撤回了明軍。 [101] 
蒙古
夏言對蒙古採取嚴防死守、主動出擊的策略。明蒙貿易於弘治年間中斷,夏言任內閣首輔期間,俺答四次求貢,都被拒絕。 [116]  明廷希望通過斷絕貢市對蒙古進行經濟制裁,達到削弱蒙古的目的,並防止其借互市之便侵擾邊境。但由於明朝國力已經衰落,制裁的效果適得其反。蒙古以互市不成為由,多次大舉進犯。 [100]  在這樣的局勢下,為了抵禦入侵,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起,河套之議被提上日程。 [74]  夏言不顧明世宗的消極態度 [117]  和財政困難 [118]  ,堅持收復河套的戰略,加上嚴嵩的讒言 [119]  ,最終不幸身首異處。 [98] 

夏言藝術造詣

夏言文學

夏言 行書自書詩 手卷 夏言 行書自書詩 手卷
夏言的詩歌多達一千六百多首,整體上體現為“秀峻”的風格。 [1] 
從創作階段上看,夏言的早期詩作樸實無華,多用口語,有民歌的特色。仕宦遊歷期間,他的詩歌中表現出了對民情的體察,具有鮮明的現實主義風格。如他在《安鄉道中觀婦人插田》中寫道:“南村北村競栽禾,新婦小姑兼阿婆,青裙束腰白裹首,手擲新秧如擲梭;打鼓不停歌不息,似比男兒更普力。自古男耕和女織,憐爾一身勤兩役。吁嗟乎!長安多少閨中人,十指不動金滿身。”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矛盾。中期,夏言的詩作有了明顯的雕琢之痕,並朝着詩風秀峻的方向努力。隨着他平步青雲、位極人臣,館閣體作品和應制詩也大量湧現。革職閒住期間,他的詩歌以遊賞題材居多,交織着中國傳統文人士大夫仕與隱、進與退的矛盾,已然形成了自己秀麗清新、莊重峻雅的獨特詩風。晚年,夏言在入獄後仍有近八十首詩作,表現了從希冀、思鄉到絕望的心境轉變,最後以民歌形式完成了自己的絕筆。 [1] 
從詩壇流派上看,夏言的詩歌創作尚未完全脱離台閣體的習氣,承茶陵派而來,兼受當時前七子復古派的影響。從文學主張上來看,夏言有意追求復古。他推崇李白杜甫孟浩然的唐詩,重視詩歌格調的高遠和情感的豪邁;不喜言理的宋詩;又仿作漢魏古體詩歌,所作五言古詩具有高古、有韻味、質而不俚的特點,所作樂府民歌則體現出清新明麗的風格。 [1]  王世貞曾經這樣評價:“他詩如武庫矛戈,種種出間,殊少利器,又如夏候鼎,古意蕩然。” [120]  從藝術手法上看,夏言的詩歌工於格律、習慣對仗,喜歡使用疊詞與數字,有大量疊韻唱和之作。從情感的表達上來講,他擅用比興,並不平鋪直敍。這些都構成了夏言詩歌的特色。 [1] 
夏言現存詞作三百六十八首,類型多樣。其中佔主要部分的是唱和詞,涉及民生、邊塞、論學、友情、應酬等主題;此外還有應制詞、詠懷詠物詞和追和詞等。他在豪放詞婉約詞方面均有建樹,既是稼軒風尚的倡導者,也能創作出清新雋永的作品。王世貞在《藝苑卮言》中評價夏言的詞作説:“我明以詞名家者……夏文愍公謹最號雄爽,比之辛稼軒,覺少精思。” [121]  儘管夏言的詞“其豪不在骨而在皮”, [122]  但他的部分豪放詞作感情真率質樸,對當時盛行靡靡之音的詞壇起到了扭轉風氣的作用。 [123] 
散曲
夏言以曲知名,被時人稱為“曲子相公”。 [124]  他專作南曲,今存現存小令二十八首,套數七篇。他的散曲大多表達樂隱樂閒的心境,偶而也流露出鬱悶之意。其風格“文而不文,俗而不俗”,疏放自然,頗有天真之趣。 [125] 
文章
夏言的文章較少感懷之作,多為應制和奏疏之類,故可稱之為“宏整”。 [1]  王世貞評價他的文章“如登小丘,展足見平野,然是疏議耳”。 [126] 

夏言書法

夏言因為才華出眾做了首輔,天下的人都看重他的書法。他書寫的碑文和經文,都像拱璧一樣優美。他的楷書行書都很遒美,但肥過而滯、老過而稚;而署書尤為可觀。 [127] 

夏言歷史評價

夏言史書評價

《明世宗實錄》:言豪邁有俊才,縱橫辯博。初在諫垣以言事受上知,比贊更郊禮,遂荷特眷。上性聰察,不喜臣下雷同,言知其旨。方張孚敬用事時,人無敢牴牾者,言故每事與之囂競,上以為不黨,因厚遇之,竟至大用。然其人才有餘而識不足,憑寵傲肆威福,自由無所忌憚,上寖不能堪,稍稍以微旨裁之。言不為懼。久之,上益厭,屢加叱啐麾斥,來去無復待輔臣禮。言亦不以為恥,本年再入政府,一意修恩怨,人皆側目而視。及為嵩所誣構,遂致身首異處。天下雖以此惡嵩,而亦以言為不學不知道,足以自殺其軀而已。 [128] 
明史》:①言豪邁有俊才,縱橫辨博,人莫能屈。既受特眷,揣帝意不欲臣下黨比,遂日與諸議禮貴人抗。帝以為不黨,遇益厚,然卒為嚴嵩所擠。言死,嵩禍及天下,久乃多惜言者。 [129]  ②言所奏定典禮,亦多可採。而志驕氣溢,卒為嵩所擠。究觀諸人立身本末與所言是非,固兩不相掩雲。 [130] 

夏言個人評價

嚴嵩:公方為霖為礪,攄堯舜君民之志,匹休古名臣之業,以贊翊我聖天子中興之盛治。所謂馬周之奏疏、蘇軾之文章,蓋不足為公道矣。 [131] 
何喬遠:①不見費宏,不知相大;不見夏言,不知相尊。②嘉靖中年以後相者,夏貴溪、嚴分宜兩人。貴溪始為給事,赫然見才,誓不奔走權貴間,至分宜亦挹挹有送,豈不皆君子哉。不保其身同,及於禍患生,以主寵為巳,私物也。貴溪峻而漸於不遜,分宜卑而淪於不忠,上怒下憤所繇來矣。 [132] 
沈德符:至嘉靖間,夏言以少詹事與張孚敬互訐,下獄赦出,未幾拜相,後三逐三召還,再下獄即死西市。本朝二百餘年,宰相蒙殊眷又罹極法者,惟夏一人而已。 [133] 
黃道周:自古宰相,生值明時,無大故而伏斧鑕者,唯漢劉屈氂及先朝夏言耳。漢武帝決意空漢南,心疑丞相墜北伐之師,故一旦破法而戮屈氂。世宗決意棄河套,心疑開釁撓玄修之事,故一旦破法而誅夏言。 [134] 
夏言半身像 夏言半身像 [135]
谷應泰:①桂洲胎禍於香冠,分宜追思乎召鶴。 [136]  ②獨惜世宗自負非常,而明殺輔臣,始於夏言;明殺諫官,始於繼盛。 [136] 
紀昀:言初以才器受知世宗,而柄用之後,志驕氣溢,傲愎自專,卒以致敗,其事業殊無可稱。特學問淹博,於故事夙所留意。又值世宗鋭意改制之時,故於一朝典禮,多所酌定。如南北郊分祀、更定文廟祀典及大禘禮儀、立先蠶壇之類,悉言所贊成。迨帝擢掌禮部,益力舉其職。前後奏牘,亦多有可採。 [137] 
夏燮:言強直自遂,初與嵩共事,輒遇事裁抑之,世多稱言。及大用後,頗修恩怨,物議遂不悉協。及嵩擠言至死,專權黷賄,禍及天下,久乃多惜言者。 [138] 
蔡東藩:①世宗與夏言,皆以好剛失之,世宗惟好剛故,幾罹弒逆之變,夏言惟好剛故,屢遭構陷之冤,獨嚴嵩陰柔險詐,象恭滔天,世宗不能燭其惡,夏言反欲凌以威,此皆為柔術所牢籠,墮其術中而不之悟,無惑乎為所播弄也。 [139]  ②復套之議,曾銑創之於先,夏言贊之於後,固籌邊之勝算也...世宗初從銑議,後入嵩言,殺道濟而自壞長城,死得臣而遂亡晉毒,一誤再誤,何其昏憒若此? [140] 

夏言軼事典故

夏言才思敏捷

夏言十五歲時,父親夏鼎進士及第,同榜進士有孟春、季春和周鼎。當時李東陽是主考官,設宴招待賓客,即興出了一道上聯:“孟仲季春惟少仲。”眾人不能對答。惟有夏言當即對出了下聯:“夏商周鼎獨無商。”這一對答在京師盛傳,被世人認為是天然奇對。 [141] 

夏言侈汰倨傲

夏言做了很久首輔,家底殷厚。他興修豪華的園林,養了許多奴婢、妾侍和歌姬,像王公一樣精選服裝、馬車和食物。按照舊例,朝廷每天給閣臣準備酒食。夏言家底豐厚奢侈,不吃朝廷提供的伙食,自帶美酒珍饈,都用鏤金的器皿盛裝。嚴嵩和他做了兩年同事,每天和他相對吃飯,自己吃朝廷提供的伙食,非常簡陋。夏言一勺都不分給他。 [142] 
嚴嵩做了禮部尚書,幾次辦酒席邀請夏言做客,夏言都不同意。有時,夏言先是同意了,到了約定的時間又推辭不去,使得嚴嵩徵集的珍奇美食,如紅羊、貔狸消熊棧鹿之類,都化為烏有。某日在直房,快下班了,嚴嵩才敢開口相邀。次輔翟鑾也幫忙説情,夏言才説:“某日,我離開內閣,就會去你家拜訪,不回家了。”到了約定的那天,翟鑾先到了嚴嵩家,在西朝房休息等待;夏言卻又回了自己家,在姬妾的房間裏睡覺。到了傍晚,他才去嚴嵩家入座。剛喝了三勺酒、一勺湯,沾了沾唇,他就突然站起來,傲然長揖,命下人準備輿轎離開。翟鑾也不敢落後,跟着他走了。三人竟沒有交談一句話。嚴嵩非常記恨這件事。他對徐階説:“我這輩子被夏言羞辱的次數多到數不清,而其中最不堪忍受的就是這兩件。” [143-144] 

夏言思用公謹

夏言罷還後三年,明世宗想要起復他。一日,世宗在几案上書寫“公謹”二字。“公謹”,就是夏言的字。左右侍從猜到了世宗的心意,就留下了這兩個字沒有擦去。世宗再次路過幾案時笑而不語。左右侍從將此事偷偷報告給了嚴嵩。嚴嵩雖然憎恨夏言,此時也不得不逢迎上意説:“從前的輔臣夏言可以被起用。”於是夏言被召還。 [145] 

夏言臨刑異象

相傳夏言臨刑前一晚,世宗在宮中幾次起身觀測三台星,星宿都燦爛沒有異常。於是世宗用硃筆傳旨行刑,擁着被子睡下了。旨意剛剛傳出,烏雲四合,大雨如注,西市積水足有三尺。京城中的人為此説:“可憐夏桂州,晴乾不肯走,直待雨淋頭。” [146] 

夏言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家世
高祖
夏原友
娶許氏。 [1] 
曾祖
夏自新
娶吳氏。 [1] 
祖父
夏允恭 [2] 
巡檢 [147]  原配饒氏,繼室徐氏。 [1] 
父親
夏鼎
字汝梅 [10]  ,號象峯,曾任臨清知州 [130] 
母親
匡氏
通書傳,育有二子六女。 [1] 
叔叔
夏暘
字汝霖,善作詞,有《葵軒詞》一卷。 [121] 
平輩
弟弟
夏行
育有一子名夏克承,一女名夏淑秀。 [1] 
原配
徐氏
生四子一女。四子俱早亡。 [121] 
繼室
詹氏
勤儉持家。 [121] 
蘇氏
蘇綱之女。本為妾室,在詹氏去世後扶正。 [1]  蘇氏在夏言棄市後被流放至廣西。 [130] 
崔氏 [148] 
有孕後被蘇氏嫁去別家,生下了夏言的第五子。 [149] 
子輩
長子
夏玉樹
夭折。 [16] 
次子
夏金英
夭折。 [16] 
三子
夏敬承
原名夏禹弼。為太學生時去世。有子早夭。 [16] 
四子
夏九哥
夭折。 [16] 
五子
夏先承
妾所出,夏言死後被接回夏家。相貌肖似其父,早亡。 [149] 
女兒
夏淑清
嫁吳舂(字學愚)。 [1]  [2] 
孫輩
外孫
吳一璘
崇禎十一年印刻《夏桂洲先生文集》。 [1] 

夏言主要作品

夏言傳世的作品很多,包括《桂洲先生奏議》21卷、桂洲奏議》14卷 [46]  、《郊祀奏議》2卷、《南宮奏稿》5卷、《桂洲詩集》24卷、《賜閒堂稿》10卷、《桂洲先生文集》50卷、《夏桂洲先生文集》18卷、《應制集》4卷、《桂州集》6卷、《桂洲詞》1卷和《桂翁詞》7卷(含《鷗園新曲》)。 [1]  皇明經世文編》亦輯錄有《夏文愍公文集》。 [150-151] 

夏言後世紀念

夏言墓 夏言墓
主詞條:夏言墓
夏言墓位於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秦峯鎮五石村的蓮花山,1984年被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152-153] 

夏言史料索引

嘉靖以來首輔傳·卷三》 [36] 
名山藏·卷七十二》 [132]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 [130] 
參考資料
  • 1.    韓玉鳳. 夏言詩歌研究[D]. 杭州:浙江大學人文學院,2017, p5-8,16-92,99.
  • 2.    史茜茜. 夏言年譜[D]. 蘭州:蘭州大學,2019, p1,10.
  • 3.    《夏桂洲先生文集·十八卷年譜》:憲宗純皇帝成化十八年壬寅,是歲,贈少師象峯公已登鄉薦,寓京師,六月二十九日辰時,先生誕於城西蓮子巷。
  • 4.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父鼎,臨清知州。言舉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擢兵科給事中。性警敏,善屬文。及居言路,謇諤自負。
  • 5.    《明史·卷九十二·志第六十八·兵四》:户有軍籍,必仕至兵部尚書始得除。
  • 6.    夏言.《桂洲詩集》卷十五《蒙恩免除軍伍開立官籍感恩誌喜泣下成章二首》:曹忭、楊九澤刻本,嘉靖二十五年:第8b頁.
  • 7.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弘治十一年)二月十八日,象峯公選授嚴州府推官,先生隨任從學。先生語音明亮,聲如振玉,自幼居外,不諳方言,燕居偶習土音,象峯公一見責之,曰:“先輩經筵多苦於方言不能辯於倉卒應對間,汝音吐明正,他日正好做給事中,奏事、講官、講書人演習尚不能到,汝豈可輒自改?宜戒之、識之。”後先生果歷任是官,每奏事進講,主上必温顏注聽,因頌公義方之教,隨事訓養,益感嘆其先見之明也。
  • 8.    《桂洲詩集》卷二十三《送陳北所節推四首》:弘治辛酉,予初應試,與北所同下第。
  • 9.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正德元年)春,三月二十六日巳時,象峯公終於臨清,先生自家奔喪,北行。
  • 10.    《臨清縣誌·卷十四》:夏鼎,字汝梅,江西貴溪人。弘治癸亥,由嚴州推宮遷守臨清。
  • 11.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正德五年)秋,先生以《詩經》領江西,鄉薦第六,刻表文以式多士。
  • 12.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正德九年)是年,先生會試南宮,未第,赴南都國子監讀書,盡友天下名士,而德業大著。
  • 13.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正德十二年)春,先生登舒芬榜進士。冬,授行人司行人。奉詔往諭雲貴。……先生回京覆命。
  • 14.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正德十五年)冬十月,先生授兵科給事中。
  • 15.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世宗嗣位,疏言:“正德以來,壅蔽已極。今陛下維新庶政,請日視朝後,御文華殿閲章疏,召閣臣面決。或事關大利害,則下廷臣集議。不宜謀及褻近,徑發中旨。聖意所予奪,亦必下內閣議而後行,絕壅蔽矯詐之弊。”帝嘉納之。奉詔偕御史鄭本公、主事汪文盛核親軍及京衞冗員,汰三千二百人,復條九事以上。輦下為肅清。
  • 16.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嘉靖初,偕御史樊繼祖等出按莊田,悉奪還民產。劾中官趙霦、建昌侯張延齡,疏凡七上。請改後宮負郭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一切禁戚里求請及河南、山東奸人獻民田王府者。救被逮永平知府郭九皋。莊奉夫人弟邢福海、肅奉夫人弟顧福,傳旨授錦衣世千户,言力爭不可。諸疏率諤諤,為人傳誦。屢遷兵科都給事中。勘青羊山平賊功罪,論奉悉當。副使牛鸞獲賊中交通名籍,言請毀之以安眾心。孝宗朝,令吏、兵二部每季具兩京大臣及在外文武方面官履歷進御,正德後漸廢,以言請復之。
  • 17.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嘉靖二年)閏四月,升兵科右紿事中,參駁王邦奇等奏辨疏,奉旨再查武職疏,請杜內臣傳乞疏,救知府郭九皋等逮獄疏,慎出入以嚴政體疏,論邢福海等不當傳奉升官疏。
  • 18.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十二《論劾尚書王瓊、王憲疏》
  • 19.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嘉靖三年)五月,一品夫人匡氏棄養,先生守制回籍。初,以查革濫職,錦衣官校切齒懷恨,久伺報復。時,諫官以議禮不合,上幹聖怒,重被廷杖,譴責先生,至是以憂去獲免,羣小失望。
  • 20.    談遷《國榷·卷五十三》:嘉靖三年十月辛亥,夏言求豁戎籍,許之。
  • 21.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嘉靖七年)夏五月,入朝仍補兵科右,隨升禮科左、兵科都給事中。
  • 22.    《明世宗實錄·卷九十四》:嘉靖七年閏十月壬申,諸軍討潞城青羊山賊陳卿等平之……捷聞,詔兵部議功罪,兵科都給事中夏言等奏:“諸賊本皆良民,因常道撫剿失宜以致倡狂,及會剿之時綱安坐潞州,未嘗與賊會戰,乃飛章告捷,詭為己功,宜議其罪。其他有功軍吏,請遣給事中一員馳詣軍所,會同撫按官分別以聞。”上深納其言,即令言往勘,據實以聞。
  • 23.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嘉靖八年)二月,事竣還朝覆命。
  • 24.    《明世宗實錄·卷一〇八》:嘉靖八年十二月庚午,改兵科都給事中夏言為吏科都給事中。
  • 25.    《明世宗實錄·卷一百十》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0-03-24]
  • 26.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七年,調吏科。當是時,帝鋭意禮文事。以天地合祀非禮,欲分建二郊,並日月而四。大學士張孚敬不敢決,帝卜之太祖亦不吉,議且寢。會言上疏請帝親耕南郊,後親蠶北郊,為天下倡。帝以南北郊之説,與分建二郊合,令孚敬諭旨,言乃請分祀天地。廷臣持不可,孚敬亦難之,詹事霍韜詆尤力。帝大怒,下韜獄。降璽書獎言,賜四品服俸,卒從其請。又贊成二郊配饗議,語詳《禮志》。言自是大蒙帝眷。郊壇工興,即命言監之。延綏飢,言薦僉都御史李如圭為巡撫。吏部推代如圭者,帝不用,再推及言。御史熊爵謂言出如圭為己地,至比之張糹採。帝切責爵,令言毋辨。而言不平,訐爵且辭新命,帝乃止。
  • 27.    《明世宗實錄·卷一百一十二》:嘉靖九年四月癸未,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李如圭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兼理賑濟……都給事中夏言……因薦如圭有經濟才可用,吏部請即令如圭巡撫以事權,兵部復請兼理延、慶二府有司民事,詔悉從之。
  • 28.    《明世宗實錄·卷一百一十五》:嘉靖九年七月丁未,都給事中夏言亦劾奏“方獻夫引用憸邪,壞祖宗成法。”……疏末復有“參照尚書方獻夫引用鄉曲,佈列兩京,大開私門,頗彰賄跡。再照少傅張璁,喜怒任己,好惡咈人,擅易天子之命吏,陰使效力於私家”等語,且言“陛下萬一以臣為詆斥廟堂,亦乞放歸田裏,以消眾怒。”
  • 29.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孚敬頤指百僚,無敢與抗者。言自以受帝知,獨不為下。孚敬乃大害言寵,言亦怨孚敬驟用彭澤為太常卿不右己,兩人遂有隙。言抗疏劾孚敬及吏部尚書方獻夫。孚敬、獻夫皆疏辨求去。帝顧諸人厚,為兩解之。言既顯,與孚敬、獻夫、韜為難,益以強直厚自結。帝欲輯郊禮為成書,擢言侍讀學士,充纂修官,直經筵日講,仍兼吏科都給事中。言又贊帝更定文廟祀典及大禘禮,帝益喜。
  • 30.    《明世宗實錄·卷一百一十八》:嘉靖九年十月辛未,上降敕曰:“……今大工告竣,祀期在邇,茲先降敕,特命吏科都給事中夏言升翰林院侍讀學士,仍兼吏科都給事中,不妨照舊掌科事。”……乙亥,命翰林院侍讀學士兼吏科都給事中夏言充經筵日講官。
  • 31.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十年三月遂擢少詹事,兼翰林學士,掌院事,直講如故。言眉目疏朗,美鬚髯,音吐弘暢,不操鄉音。每進講,帝必目屬,欲大用之。孚敬忌彌甚,遂與彭澤構薛侃獄,下言法司。已,帝覺孚敬曲,乃罷孚敬而釋言。八月,四郊工成,進言禮部左侍郎,仍掌院事。逾月,代李時為本部尚書。去諫官未浹歲拜六卿,前此未有也。
  • 32.    《明世宗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0-03-25]
  • 33.    《明世宗實錄·卷一百三十》:嘉靖十年九月戊辰,以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掌院事夏言為禮部尚書,兼官如故。
  • 34.    《明世宗實錄·卷一百三十三》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0-03-25]
  • 35.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時士大夫猶惡孚敬,恃言抗之。言既以開敏結帝知,又折節下士。御史喻希禮、石金請宥“大禮”大獄得罪諸臣。帝大怒,令言劾。言謂希禮、金無他腸,請帝寬恕。帝責言對狀,逮二人詔獄,遠竄之,言引罪乃已。以是大得公卿間聲。帝制作禮樂,多言為尚書時所議,閣臣李時、翟鑾取充位。帝每作詩,輒賜言,悉酬和勒石以進,帝益喜。奏對應制,倚待立辦。數召見,諮政事,善窺帝旨,有所傅會。賜銀章一,俾密封言事,文曰“學博才優”。先後賜繡蟒飛魚麒麟服、玉帶、兼金、上尊、珍饌、時物無虛月。
  • 36.    《嘉靖以來首輔傳·卷三》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4-10-06]
  • 37.    《明世宗實錄·卷一百八十九》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0-03-25]
  • 38.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孚敬、獻夫復相繼入輔。知帝眷言厚,亦不敢與較。已而皆謝事。議禮諸人獨霍韜在,仇言不置。十五年以順天府尹劉淑相事,韜、言相攻訐。韜卒不勝,事詳《韜傳》中。言由是氣遂驕。郎中張元孝、李遂與小忤,即奏謫之。皇子生,帝賜言甚渥。初加太子太保,進少傅兼太子太傅。閏十二月遂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扈蹕謁陵,還至沙河,言庖中火,延郭勳、李時帳,帝付言疏六亦焚。言當獨引罪,與勳等合謝,被譙責焉。時李時為首輔,政多自言出。顧鼎臣入,恃先達且年長,頗欲有所可否。言意不悦,鼎臣遂不敢與爭。其冬,時卒,言為首輔。
  • 39.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一十一》:嘉靖十七年四月戊午,大學士李時、夏言、武定侯郭勳扈駕回駐沙河行宮,言廚中失火,延燒三人行帳。先是上于山陵行宮面授言題本三、奏本二,俱毀,三臣同疏認罪。上責言不專引罪,於是言復疏乞罷,上曰:“朕念卿比贊郊議,簡任特出他臣,當思盡忠,公不宜放而致是,茲既認罪,足見省咎,其遵諭圖改以副簡任之重,不準辭。”
  • 40.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二十》:嘉靖十八年正月己卯,奉先殿成,升賞效勞諸臣,武定侯郭勳、太監高忠、大學士夏言、顧鼎臣各賞銀八十兩,彩叚五表裏……戊戌,上以去冬祗薦皇天上帝,冊表諸奉使大臣有虔恭贊佐勞,詔持加恩,加武英殿大學士夏言特進光祿大夫、上柱國、少師……各餘官如故,勳等各疏辭,不允。
  • 41.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十八年,以祗薦皇天上帝冊表,加少師、特進光祿大夫、上柱國。明世人臣無加上柱國者,言所自擬也。
  • 42.    夏燮《明通鑑·卷五十七》:三月戊子,以大享禮成,御龍飛殿,受羣臣朝賀,頒詔天下。初,禮臣請表賀行在,輔臣夏言謂“宜俟乘輿至京”,上乃報罷,意大不懌。至是嵩復以為請,上曰:“夏言請俟回京,是也。雖然,禮樂自上出,何害!”乃受之。
  • 43.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武定侯郭勳得幸,害言寵。而禮部尚書嚴嵩亦心妒言。言與嵩扈蹕承天,帝謁顯陵畢,嵩再請表賀,言乞俟還京。帝報罷,意大不懌。嵩知帝指,固以請,帝乃曰:“禮樂自天子出可也。”令表賀,帝自是不悦言。帝幸大峪山,言進居守敕稍遲,帝責讓。言懼請罪。帝大怒曰:“言自卑官,因孚敬議郊禮進,乃怠慢不恭,進密疏不用賜章,其悉還累所降手敕。”言益懼,疏謝。請免追銀章、手敕,為子孫百世榮,詞甚哀。帝怒不解,疑言毀損,令禮部追取。削少師勳階,以少保尚書大學士致仕。言乃以手敕四百餘,並銀章上之。居數日,怒解,命止行。復以少傅、太子太傅入直,言疏謝。帝悦,諭令勵初忠,秉公持正,免眾怨。言心知所云眾怨者,郭勳輩也,再疏謝。謂自處不敢後他人,一志孤立,為眾所忌。帝復不悦,詰責之。惶恐謝,乃已。未幾,雷震奉天殿。召言及鼎臣不時至。帝復詰讓,令禮部劾之。言等請罪,帝復讓言傲慢,並責鼎臣。已,乃還所追銀章、御書。
  • 44.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二十四》:嘉靖十八年五月己巳,先是上幸大峪山閲視陵工,內閣以居守勑稿進覽遲緩,上不悦,因責輔臣夏言欺慢狀,言具疏引罪,上大怒曰:“言自微官,朕命張孚敬示令建贊郊禮之議,遂不次進官,其所倚任皆朝廷恩眷,自當益勵公勤盡忠事主,乃每每怠慢不恭。昨所選擬宮僚多不稱用,密疏既不遵式,卻借封皮以便私情,既不遵奉原賜印記,並歷年諭帖可即進繳御前,雖無稿,其數尚可查考,無得隱匿取罪,宜痛自省改以供職業。”言復自陳:“臣一介凡庸,……昨扈從南廵,偶以疾昏迷,時典禮方隆,因勉強赴閣供事;至於錄進舊文、並撰居守勑草既失稽遲,而密疏之陳又屢違欽式,不意聖度優弘,勉之省改,使得自新。……蓋印記之文乃特賜嘉獎,聖諭諸帖皆親灑宸翰,比靈斯於典説訓誥已編之御集,當傳之萬世,惟是臣之家藏,寔臣一時遭際之榮,為子孫百世之資。今一旦追取,臣忍舍之!伏望曲加矜念,仍以賜臣,或別加罰治,則臣死且不朽矣。”疏入,上曰:“言既寶君命手澤,何見其寔有旨,追取數日不繳,必有殘壞,禮部即取收進繳,姑念昔日贊議郊典,革其勳階少師宮職,其以少保兼尚書、學士致仕。”言乃檢手勑諭帖,自嘉靖九年起至十八年,共四百餘道,為十二匣,銀印記一顆,具疏上之。
  • 45.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二十四》:嘉靖十八年五月丁丑,上諭吏部閣臣:“夏言初出朕簡用,首因奉示建贊郊禮,茲典至大,言知之真正,克贊成之。朕嘗曰:昔孚敬為綱倫力,正吾父子之名;言也不忌禍患,能贊吾復皇祖初禮,二臣於我有助。不以言之惰慢之資,超進丞弼之位,身居是位,猶不警勵,昨已令去之。然朕復念建助大儀,力贊陵議,復少傅兼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還閣辦事,贊終喪禮,宜省思盡忠,未可尤怨君上也。即日任事。”初,言既罷政,將行,詣闕辭,上遣司禮監官止之,命還家候旨,降是諭。言即進閣上疏謝,上報曰:“覽奏知卿已赴閣,朕知悦已。卿宜益勵初忠,盡心輔政,秉公持正,不惟副朕簡任,亦免眾忿。卿其思之。”言復疏謝,且言:“自處不敢後於他人,一志孤立,為眾所忌。”上覽之不悦,隨詰責之,並硃塗疏中況改字數處,言乃惶恐引罪,得旨,報聞。
  • 46.    《桂洲奏議》出處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9-21]
  • 47.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二十五》:嘉靖十八年六月戊戌,上以奉先殿雷震,召大學士夏言、顧鼎臣往視,時晷已移辰矣,而言等尚未入政府,上不悦曰:“輔臣,朕所憑倚,恣逸若是,何以表率羣工,命禮部劾之。”言等請罪,上曰:“朕每寬言過,非為言為左右,義重也,言乃滋傲惰成性,蔑不知警,其何以表率百僚?鼎臣亦相效,既已知罪,姑宥之。自後諸司敢踵過蹈非者,禮部、都察院參奏,相黨護者連坐。”壬寅,大學士夏言、顧鼎臣各以雷警自陳乞罷,上以言等左右重臣,倚注有素,勉其秉忠經國,共迴天意,不允辭。
  • 48.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四十三》:嘉靖十九年十一月甲寅,河間等處巨盜王謙等平,賞……內閣輔臣夏言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
  • 49.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四十三》:嘉靖十九年十一月丙辰,先是崇明盜秦璠、黃艮等出沒海沙,劫掠為害,於是江淮總兵湯慶條陳防剿事宜六事,上皆從之。逾月,慶因督率官軍出海口與賊戰,賊擁二十八艘來迎,敵輙敗去,追斬璠等二百餘人,奪獲二十艘,餘黨遠遁,上嘉之。大學士夏言建議設官具見遠慮,近日贊襄籌畫,切中事幾,降敕獎勵兼支大學士俸,與翟鑾各賞銀五十兩,彩幣四表裏。
  • 50.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陝西奏捷,復少師、太子太師,進吏部尚書,華蓋殿。江淮賊平,璽書獎勵,賜金幣,兼支大學士俸。
  • 51.    《明史·卷一百九十三·列傳第八十一·翟鑾傳》:十九年春入京,遂命以原官入閣。
  • 52.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鼎臣已歿,翟鑾再入,恂恂若屬吏然,不敢少齟齬。而霍韜入掌詹事府數修怨。以郭勳與言有隙,結令助己,三人日相構。既而韜死,言、勳交惡自若。
  • 53.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四十八》:嘉靖二十年四月辛未,大學士夏言以廟災奉詔自陳乞罷,上批答曰:“上天示戒,卿內閣首臣,義均休慼,正宜作朕痛加脩省,用迴天意,豈可懇求罷免,以忌朕躬,前疾已聞調理痊可,即出供職,不允所辭。”
  • 54.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五十二》:嘉靖二十年八月庚辰,詔削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夏言秩,以少保兼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致仕。初,言久以疾在告,會慈壽皇太后崩,上以皇太子服制之議傳示及言,言具疏對,誤寫字號,被旨切責,令從實陳狀。言因引咎陳謝,並乞給假還鄉治疾,上怒曰:“言初以言職,朕命孚敬傳示,令上言郊禮,自是異擢崇遷,眷出羣臣上,何肆意放恣,一至於此?……本當逮問,第念往勞,姑落職令致仕去。”言因邊警條上備虜事宜,上曰:“言既藴忠謀,何乃堅於自愛,負朕眷倚,姑不問。”章下所司,知之。
  • 55.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九廟災,言方以疾在告,乞罷,不允。昭聖太后崩,詔問太子服制,言報疏有訛字。帝切責言,言謝罪且乞還家治疾。帝益怒,令以少保、尚書、大學士致仕。言始聞帝怒己,上御邊十四策,冀以解。帝曰:“言既藴忠謀,何堅自愛,負朕眷倚,姑不問。”初,言撰青詞及他文,最當帝意。言罷,獨翟鑾在,非帝所急也。及將出都,詣西苑齋宮叩首謝。帝聞而憐之,特賜酒饌,俾還私第治疾,俟後命。會郭勳以言官重劾,亦引疾在告。
  • 56.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五十三》:嘉靖二十年九月壬辰,致仕大學士夏言詣迎和門辭,詔賜酒饌無逸殿,仍令還私宅理調,以俟後命。
  • 57.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京山侯崔元新有寵,直內苑,忌勳。帝從容問元:“言、勳皆朕股肱,相妒何也?”元不對。帝問言歸何時,曰:“俟聖誕後,始敢請。”又問勳何疾,曰:“勳無疾,言歸即出耳。”帝頷之。言官知帝眷言惡勳,因共劾勳。勳辨語悖謾,帝怒,削勳同事王廷相籍。給事中高時者,言所厚也,盡發勳貪縱不法十數事。遂下勳獄,復言少傅、太子太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疾愈入直。言雖在告,閣事多取裁。治勳獄,悉其指授。
  • 58.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五十三》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0-03-25]
  • 59.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四十三》:嘉靖十九年十月甲子,少保兼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顧鼎臣卒。
  • 60.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四十三》:嘉靖十九年十月乙丑,掌詹事府事太子少保、禮部尚書霍韜卒。
  • 61.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五十四》:嘉靖二十年十月丁卯,復原任大學士夏言少傅兼太子太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仍赴閣辦事,復賜假調理,令於十一月朔謝恩入閣。
  • 62.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二十一年春,一品九年滿,遣中使賜銀幣、寶鈔、羊酒、內饌。盡復其官階,璽書獎美,賜宴禮部。尚書、侍郎、都御史陪侍。當是時,帝雖優禮言,然恩眷不及初矣。
  • 63.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五十三》:嘉靖十九年九月乙未。①念勳曾贊大禮,並刻太和傳等,勞令釋刑具,即問奏處分。②上覆諭法司曰:“錦衣衞枷號人犯中,未必無可矜者。朕仰體上天好生德,偶形夢寐,俱加枷號,即行發遣郭勳。”③有旨令衞司寬刑散收,如何又敢違旨?即與不領敕者罪。
  • 64.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六十三》:嘉靖二十一年六月辛巳,上手諭都察院曰:“近日人事愆違,天垂仁愛,雨後方禾茂民康……奈何世降人浮,求一真材作夾輔不可得!昨夏言測知東宮遷移,無故力稱改慈慶為東宮府,夫廢母后備制以縱奉子,朕必不為。言前稱朕意為正,駁郭勳之非,今何一用勳言,若今謂為忠正,前亦忠正,前謂為非,則今亦非也。蓋嫉人賢己,欲美必皆己出,亦無歸美君上之意,是其恣肆已成性,必不遷於忠謹敬畏之地。夫何謂郭勳以不領敕下獄矣,猶千羅百織,如何自擬君旨謂不必用敕!言官系朝廷耳目,一犬不如,專一聽受主使,逆君沽譽,傾人取位以奉所悦,或戕人一家以代報復,籲!是人為乎? 又凡工作,例有內官監官,昨撰大享殿興工,何無高忠敕稿?前歲忠代言進玉器祝壽,朕已疑其與彼同計矣,今果通,泄朕言不具敕稿,果無例耶!果不通謀耶!昨又聞乘轎苑中,次日朕以香葉束髮巾,命用皮帛鞋以便跪起,彼謂不可,夫無賜而自乘,是擅也;有命而抗違,非禮也。且朕不早朝,彼亦不入內閣,軍國重事,逕自私家而專裁之,王言要密,豈宜人臣視如戲具!如此大事。言官豈無一人知見,不聞一言片疏糾發,徒知欺謗君上,弄法舞文,排擠忠直,貪生媚灶。今日神鬼皆怒,雨甚傷禾,卿等其布此諭,俾中外知之。”
  • 65.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慈慶、慈寧兩宮宴駕,勳嘗請改其一居太子。言不可,合帝意。至是帝猝問太子當何居,言忘前語,念興作費煩,對如勳指。帝不悦。又疑言官劾勳出言意。及建大享殿,命中官高忠監視,言不進敕稿。入直西苑諸臣,帝皆令乘馬,又賜香葉束髮巾,用皮帛為履。言謂非人臣法服,不受,又獨乘腰輿。帝積數憾欲去言,而嚴嵩因得間之。
  • 66.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嵩與言同鄉,稱先達,事言甚謹。言入閣援嵩自代,以門客畜之,嵩心恨甚。言既失帝意,嵩日以柔佞寵。言懼斥,呼嵩與謀。嵩則已潛造陶仲文第,謀齮言代其位。言知甚愠,諷言官屢劾嵩。帝方憐嵩不聽也,兩人遂大郄。六月,嵩燕見,頓首雨泣,訴言見凌狀。帝使悉陳言罪,嵩因振暴其短。帝大怒,手敕禮部,歷數言罪,且曰:“郭勳已下獄,猶千羅百織。言官為朝廷耳目,專聽言主使。朕不早朝,言亦不入閣。軍國重事,取裁私家。王言要密,視等戲玩。言官不一言,徒欺謗君上,致神鬼怒,雨甚傷禾。”言大懼,請罪。居十餘日,獻帝諱辰,猶召入拜,候直西苑。言因謝恩乞骸骨,語極哀。疏留八日,會七月朔日食既,下手詔曰:“日食過分,正坐下慢上之咎,其落言職閒住。”帝又自引三失,佈告天下。御史喬佑、給事中沈良才等皆具疏論言,且請罪。帝大怒,貶黜十三人。高時以劾勳故,獨謫遠邊。於是嚴嵩遂代言入閣。
  • 67.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六十四》:嘉靖二十一年七月己酉,革大學士夏言職閒住。先是言上疏:“……臣仰戴聖慈,通天之罪,曲垂寬赦,感激天恩,叩頭流血,非臣齏糜所能論報也。但臣輔導無狀,久玷揆席,加以衰年無子,憂患傷心,百病交侵,四肢骨立,伏望皇上憫臣衰殘,哀臣孤苦,放歸田裏,苟延餘齡,則生當殞首,死當結草。”疏入,留中八日,至是始下,上手批曰:“言始因朕諭孚敬,令上疏論郊禮漸階寵用,出羣臣之首,累次放恣欺慢,全無警懼,面諛退誹,深負朕恩,遇優禮之甚,屬當日食太重,正坐下慢上之咎,令革職閒住。”
  • 68.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六十四》:嘉靖二十一年七月己酋,御史喬佑等、給事中沈良才等,以聖諭切責輔臣夏言恣肆,科道官無一糾發者,於是各上論劾言負恩誤國,法當罷黜,仍將臣等並黜,以為言官不職之戒。
  • 69.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六十五》:嘉靖二十一年八月癸巳,上敕吏部曰:“成國公朱希忠、駙馬崔元、輔臣翟鑾、大宗伯嚴嵩日侍朕躬,忠勤罔懈,希忠、元各加太保,鑾加少傅兼謹身殿大學士,嵩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辦事,仍掌禮部事,免其奏事。”承旨,希忠等各辭免,上俱優旨褒答,不允。
  • 70.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言久貴用事,家富厚,服用豪侈,多通問遺。久之不召,監司府縣吏亦稍慢易之,悒悒不樂。遇元旦、聖壽必上表賀,稱“草土臣”。帝亦漸憐之,復尚書、大學士。
  • 71.    《明世宗實錄·卷三〇三》:嘉靖二十四年九月丁丑,詔起原任大學士夏言於家,遣官賜之敕曰:“邇者內閣缺人,朕以卿贊政有年,忠勤茂著,特茲起用,差行人司行人張煉齎敕召卿。敕至,卿宜即日就道馳驛前來,以副朕眷倚至意,毋緩。”
  • 72.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六十》: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戊申,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夏言起用赴京。上悦,命復原職,加大學士嚴嵩少師,餘官如故。嵩等各表謝。上皆優詔答之。
  • 73.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至二十四年,帝微覺嵩貪恣,復思言,遣官齎敕召還,盡復少師諸官階,亦加嵩少師,若與言並者。言至,直陵嵩出其上。凡所批答,略不顧嵩,嵩噤不敢吐一語。所引用私人,言斥逐之,亦不敢救,銜次骨。海內士大夫方怨嵩貪忮,謂言能壓嵩制其命,深以為快。而言以廢棄久,務張權。文選郎高簡之戍,唐龍、許成名、崔桐、王用賓、黃佐之罷,王杲、王暐、孫繼魯之獄,皆言主之。貴州巡撫王學益、山東巡撫何鰲為言官論劾,輒擬旨逮訊。龍故與嵩善,暐事牽世蕃,其他所譴逐不盡當,朝士仄目。
  • 74.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一十八》(嘉靖二十五年十二月)   .國學典籍網[引用日期2020-03-06]
  • 75.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未幾,河套議起。言故慷慨以經濟自許,思建立不世功。因陝西總督曾銑請復河套,贊決之。嵩與元、炳媒孽其間,竟以此敗。江都人蘇綱者,言繼妻父也,雅與銑善。銑方請復河套,綱亟稱於言。言倚銑可辦,密疏薦之,謂羣臣無如銑忠者。帝令言擬旨,優獎之者再。銑喜,益鋭意出師。帝忽降旨詰責,語甚厲。嵩揣知帝意,遂力言河套不可復,語侵言。言始大懼,謝罪,且言“嵩未嘗異議,今乃盡諉於臣”。帝責言“強君脅眾”,嵩復騰疏攻言,言亦力辨。而帝已入嵩譖,怒不可解。二十七年正月盡奪言官階,以尚書致仕,猶無意殺之也。會有蜚語聞禁中,謂言去時怨謗。嵩復代仇鸞草奏訐言納銑金,交關為奸利,事連蘇綱,遂下銑、綱詔獄。嵩與元、炳謀,坐銑交結近侍律斬,綱戍邊,遣官校逮言。
  • 76.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二》: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上曰:卿既知未可,何不力正?言於銑初至時,乃密稱“人臣未有如銑之忠者”。朕已燭其私,但知肆其所為,不顧國安危民生死,惟狥曾銑殘欲耳。朕故一言未答,以示不可之意。後見卿等每擬誇許。朕思夏言既以為可,卿必謂朕知而主之,未宜遽沮其謀。昨部會奏是果行之説,豈可真從之?故朕方言不可耳。卿宜盡忠供職,不允辭。
  • 77.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二十三》:嘉靖二十六年五月丁卯。先是三月中,套虜以草青近塞駐牧,零騎往來侵掠,居民不敢樵採。總督侍郎曾銑方鳩兵繕塞,虜為所擾,乃搜選鋭卒,督之出戰,凡斬首二十七級,生擒一人脱脱虎,餘斃於矢石者甚眾,獲馬、牛、駝及夷器以千計。虜移帳漸北間,以輕騎入掠。銑復督諸軍驅之。虜遂遠徙,不復近塞。銑以捷聞,並列上諸臣功罪。……部覆:謂銑首勞尤當優異。上嘉其功詔升銑俸一級,仍賜銀四十兩。
  • 78.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二十四》:嘉靖二十六年六月癸巳,陝西總督曾銑上春搜秋守之議。
  • 79.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三十八》曾襄愍公復套條議二(疏)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0-03-06]
  • 80.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二十四》:嘉靖二十六年六月癸巳,銑前奏復套出塞,雖已得請,然使虜知我有備,畏威遠遁,止宜申飭防範。若復振旅出邊窮搗巢穴,亦非上策。
  • 81.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二十五》:嘉靖二十六年七月癸亥,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右侍郎曾銑言:臣前倡□伐套虜之策,已荷聖諭令會陝西、寧夏、延綏鎮撫官議上方略,而至今遷延不應。乞戒諭之。詔讓(責備)諸臣避難畏事,期以秋;秋後再遲迴者,總督官奏治之。
  • 82.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三十九》曾襄愍公復套條議三(議)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0-03-06]
  • 83.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四十》曾襄愍公復套條議四(條議)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0-03-06]
  • 84.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二》: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上諭輔臣曰:“套虜之患久矣。今以徵逐為名,不知出師果有名否?及兵果有餘力?食果有餘積?預見成功可必否?昨王三平未論功賞,臣下有怏怏心,今欲行此大事,一銑何足言?祇恐百姓受無罪之殺。我欲不言此,非他欺罔,比與害幾家幾民之命者!不同我內居上處,外事下情何知可否;卿等職任輔弼,果真知真見當行,擬行之?”
  • 85.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丁未,總督陝西三邊侍郎曾銑同撫按官陳邊務十八事:曰恢復河套,曰修築邊垣,曰選擇將材,曰選練將士,曰買補馬羸,曰進兵機宜,曰轉運糧餉,曰申明賞罰,曰兼備舟車,曰多備火器,曰招降用間,曰審度時勢,曰防守河套,曰營田儲餉,曰明職守,曰息訛言,曰寬文法,曰處孳畜。 奏下兵部,覆言:“銑經略甚詳,但事體重大。請下其章於廷臣。今各所見,然後集議。” 上曰:“虜據河套,為國家患,朕軫懷宵旰有年矣,念無任事之臣。今銑前後所上方略,卿等既看詳,即會眾協忠、定策以聞。” 已而銑覆上營陣圖八:曰立營總圖,曰遇虜駐戰圖,曰選鋒車戰圖,曰騎兵逐戰圖,曰步兵搏戰圖,曰行營進攻圖,曰變營長驅圖,曰獲功收兵圖。 上覽而嘉之,令所司一併議奏。
  • 86.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一》:嘉靖二十六年十二月辛酋,鎮守甘肅總兵官仇鸞有罪,詔錦衣衞遣官校逮捕之。鸞在甘肅日久,貪縱酷虐,恣為不法。初總督曾銑以防秋調取河西兵馬,鸞執不發,銑參鸞沮撓軍機,且歷詆其科克乖戾狀。 上以秋防屆期,鸞姑奪俸示罰,其所劾論事情,令按臣查勘。鸞知不可掩,乃益狂悖無顧忌。至是,銑覆上言:“甘肅孤懸西北,三面阻虜。今以鸞故,士眾離心,綱紀解弛,平居實有厝火積薪之形,一旦恐致土崩瓦解之患。鸞罪蓋擢髮不可數,臣請舉其大者。將官有地方軍馬之任,而鸞自副總兵蕭漢以下,無不一一求索,兼金寶馬,以百千計,以致各官相率效尤,肆為朘削。鸞又侵克衞所月糧,科取班軍銀兩。充軍官犯悉素其厚賂,而選委湖場草朿,各給以印票。而分派私役軍匠,日且百人,虐殺無辜,歲以十計。至其狂誕不恭,肆為欺罔。去歲,果園堡之捷,輙報虜酋狼台吉為我軍所馘。今狼台吉固自在也。且奪獲駝馬,半入私閒,隨從輿台盡帶功次,以致一鎮人心,訩訩不服。不亟黜之,恐成他變。”上覽大怒,乃令錦衣衞選差官校逮繫,來京訊治。
  • 87.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最後御史陳其學以鹽法事劾崔元及錦衣都督陸炳,言擬旨令陳狀,皆造言請死,炳長跪乃得解。二人與嵩比而構言,言未之悟也。帝數使小內豎詣言所,言負氣岸,奴視之;嵩必延坐,親納金錢袖中。以故日譽嵩而短言。言進青詞往往失帝旨,嵩聞益精治其事。
  • 88.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二》: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大學士嚴嵩上曰:“套虜為患日久,祖宗時力豈不能取之,而卒不果復者,蓋有深意。今兵力不逮祖宗時遠甚,且中外府藏殫竭。一旦議出,無名之師橫挑強虜,誠有如聖心所慮者。臣閲曾銑所奏,征討必用三年,每年必用兵十二萬,銀必百五十萬兩。銑又云:‘此特大略,其臨時請給者不在此數。’則師未興,而經費已不支矣。民將何以堪之?銑以好大喜功之心,而為窮民黷武之舉,在廷諸臣皆知其不可。第有所畏,不敢明言,以致該部和同附會上奏。幸賴聖心遠覽,特降明諭,活全陝百萬生靈之命。誠宗社無疆之福。臣備員輔職,如此舉措,關係國家安危大計,不能先事匡正,至廑聖慮。同官夏言於他政效勞為多,臣獨分毫無補,有負委任,請從顯黜。”
  • 89.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二》: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嵩復辯:“銑初至,臣誠心知其非,而不敢正,罪無可説。臣與夏言同典機務,事無鉅細,理湏商確。而言驕橫自恣,凡事專決,不惟常務不獲與聞。即興兵復套,事體極大,自始至今,亦並無一言議及,其諸揭所奏不過列署臣名。……”
  • 90.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二》: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①出師搜套一應事宜悉行停止。②上曰:“姑不究夏言,其削奪餘官,令以尚書致仕。”
  • 91.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二十》奏辯奸邪大臣朋謀誣陷欺罔疏:臣於正月二十二日拜違闕廷,二十四日自潞河登舟。
  • 92.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二》:嘉靖二十七年正月丙午,會鎮守甘肅總兵咸寧侯仇鸞先被銑劾,亦上自理,因劾:“銑謀國不忠,御軍無法。先虜入延安,殺死居民數萬,定邊營境外,覆沒前哨指揮鄭稍等軍。及各路殺傷官軍,滷掠牛馬又不下萬計,俱匿不以聞。而克取軍錢鉅萬,密遣男曾淳,託其所親蘇綱為之行賂當塗。以故事久不發,銑自知罪重,乃倡議復套,希冀非常之功,欲以自解。嫉臣與之異議,百計攻臣。臣目擊陝右兵役繁興,怨聲載道,竊恐變生不測,不敢避奸臣之怨,以誤國家。” 得旨:“曾淳、蘇綱並下錦衣衞,逮治銑。出邊覆軍、隱匿不報及所科索扣剋諸事情,其選差公正給事中及錦衣衞千户各一員,亟往勘實以聞。”已命給事中申價、千户李永往。
  • 93.    《大明律集解附例·卷之二》:【交結近侍官員】凡諸衙門官吏,若與內官及近侍人員互相交結、漏泄事情、夤緣作弊,而符同奏啓者,皆斬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纂注:內官指各監內臣,有名爵者;近侍人員謂內閣、六科、尚寶司、錦衣衞等官及吏典校尉之屬。
  • 94.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四》:嘉靖二十七年三月癸巳,錦衣衞鎮撫司鞫上曾銑獄情,謂:“銑交結大學士夏言,令其子曾淳先後持金數萬,託言妻父蘇綱致之言所,朋謀為奸,妄議復套,其前後掩覆失事、冒報功捷,具如咸寧侯仇鸞所訐。” 上曰:“曾銑妄議開邊、隱匿喪敗、殃虐百姓、欺蔽朕躬,罪在不宥。法司會同九卿、錦衣衞堂上官,從重議擬蘇綱發煙瘴地面充軍。夏言令錦衣衞差官校逮繫來京問。” 已法司會擬:“銑罪律無正條,宜比守邊將帥失陷城寨者斬。” 上曰:“銑情罪異常。”有旨重擬,乃稱:“律無正條,固可置不問乎?仍依所犯正律議擬以聞。”於是法司請當銑交結近侍官員律。 詔可。
  • 95.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二十》奏辯奸邪大臣朋謀誣陷欺罔疏  .中國哲學書電子計劃[引用日期2020-04-18]
  • 96.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五》:嘉靖二十七年四月丁未,致仕大學士夏言逮至京,下鎮撫司拷訊,命法司擬罪。言上疏曰:‘臣之罪釁,起自仇家,恐一旦卒然死於斧鉞之下,不復能自明。今幸一見天日,瀝血上前,即死不恨。往者曾銑倡議復套,咸寧侯仇鸞未嘗執奏以為非,既而上意欲罷兵,敕諭未行,而鸞疏已至,此明系在京大臣偽撰,藉鸞口以陷臣,中間捃摭臣妾父蘇綱與銑交關往來狀,皆重文巧詆,茫無證據。今天威在上,仇口在旁,臣不自言,誰復為臣言者?”上方怒不省,既而刑部尚書喻茂堅、都察院左都御史屠僑、大理寺卿朱廷立等議“言罪當死,但直侍多年,效有勞勩,據律宜在議能議貴之條,且詞未引伏,或有別情,非臣等所敢輕擬。”上謂言辯疏已報寢,不當議覆,奪茂堅等俸,讓之曰:“爾等任曰執法,豈不知恩威當自上出,乃敢借議意朋護。朕視言為腹心,言則視君為何?方銑疏上時,即密奏強君,朕何嘗一言?諭答敢動稱有密諭主行,及事敗止令致仕,又不知引罪,故作怨語。曰前去因不奉戴香巾,為朝廷計,非以身家,是人臣禮歟?彼正以西內二三月直候,不得見蘇綱為辭,爾等又為言直侍內苑,堅恣朋護之私,是何法理?其更依律定擬以奏。”於是竟坐言與銑交通律斬,妻、子流二千里。
  • 97.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四十一》:嘉靖二十七年十月癸卯,殺原任大學士夏言。
  • 98.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言抵通州,聞銑所坐,大驚墮車曰:“噫!吾死矣。”再疏訟冤,言:“鸞方就逮,上降諭不兩日,鸞何以知上語,又何知嵩疏而附麗若此?蓋嵩與崔元輩詐為之以傾臣。嵩靜言庸違似共工,謙恭下士似王莽,奸巧弄權、父子專政似司馬懿。在內諸臣受其牢籠,知有嵩不知有陛下。在外諸臣受其箝制,亦知有嵩不知有陛下。臣生死系嵩掌握,惟歸命聖慈,曲賜保全。”帝不省。獄成,刑部尚書喻茂堅、左都御史屠僑等當言死,援議貴議能條以上。帝不從,切責茂堅等,奪其俸,猶及言前不戴香冠事。其年十月竟棄言市。妻蘇流廣西,從子主事克承、從孫尚寶丞朝慶,削籍為民。言死時年六十有七。
  • 99.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隆慶初,其家上書白冤狀,詔復其官,賜祭葬,諡文愍。
  • 100.    於龍. 明朝洪武至嘉靖年間河套問題研究[D]. 哈爾濱:哈爾濱師範學院,2011,20-38.
  • 101.    朱永旗. 論明代著名政治家夏言[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1993(1):64-69.
  • 102.    時江玲. 明朝嘉靖至萬曆前期的首輔制研究[D].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2010, p16,p25.
  • 103.    阮明道. 關於夏言從政與棄市的考察[J].西華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5):50-54.
  • 104.    魏佐國. 精忠貫日月 芳譽溢鄉閭——略論明代政治家夏言[J].江西曆史文物,1987(1):104-108.
  • 105.    肖立軍. 夏言懲治腐敗[J].文史雜誌,1992(2):31-32.
  • 106.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一三《請查勘靑羊山功次及處置地方疏》:……臣愚慾望特降綸音,令差去給事中會同新任巡撫都御史王應鵬,親歷茲山,遍覽形勢……嘉靖七年閏十月某日,題奉聖㫖:“你每説的是,這起山賊本因官司所激,今常道魯綱卻乃冒功飾過,就着夏言前去查勘明白,分別功罪,奏請定奪,不許避難。寫敕與他該部知道。”
  • 107.    《萬曆野獲編·補遺卷四》:【廢佛氏】本朝嘉靖十五年,上既敕廢禁中大善佛殿建太后宮矣,禮部尚書夏言,以殿中有佛像及佛骨、佛頭、佛牙等,乃建議請敕有司俱瘞之中野,以杜愚冥之惑。上曰:“今雖埋之,豈無竊發以惑民者,可議所以永除之。”於是言複議投之火,上從之,凡毀金銀佛像一百六十九座,金銀函貯佛頭牙等一萬三千餘斤,燔之通衢。此舉皆夏一人力主之,亦越十年,夏坐法死西市,竟無後。豈真竺乾氏能為祟耶?抑數之偶合也?
  • 108.    《明世宗實錄·卷二十八》:嘉靖二年六月甲寅,日本國夷人宗設、謙導等齎方物來。已而,瑞佐、宋素卿等後至。俱泊浙,之寧波,互爭真偽。佐被設等殺死,素卿竄慈溪,縱火大掠,殺指揮劉錦、袁璡,蹂躪寧紹間,遂奪舡出海去。巡按御史以聞。得旨:“切責巡視、守巡等官。先是不能預防,臨事不能擒剿。姑奪俸。令鎮巡官即督所屬調兵追捕,並核失事情罪以聞。其入貢當否事宜,下禮部議報。
  • 109.    《明世宗實錄·卷三十三》:嘉靖二年十一月癸巳,兵科給事中夏言等言:“頃倭夷入貢肆行叛逆,地方各官先事不能防禦,臨變不能剿捕,而前後章奏言辭多遁,功罪未明。該部按據來文遷就議擬,雖雲行勘亦主故常,乞敕風力近臣重行覆勘。且寧波系倭夷人貢之路,法制具存,尚且敗事,其諸沿海備倭衙門廢弛可知。宜令所遣官由山東、循維揚、歷浙閩、以極於廣,會同巡撫,逐一按視,預為區畫。其倭夷應否通貢絕約事,宜乞下廷臣集議。”得旨:“差風力給事中一員往。其餘事宜,兵部議處以聞。”乃遣給事中劉穆往按其事。
  • 110.    《明史·卷七十五·志第五十一·職官四》:嘉靖元年,給事中夏言奏倭禍起於市舶,遂革福建、浙江二市舶司,惟存廣東市舶司。
  • 111.    林瑞榮. 明嘉靖時期的海禁與倭寇[J].歷史檔案,1997(1):85-88.
  • 112.    《明史·卷三百三十二·列傳第二百二十·西域四》  .仁者國學網[引用日期2020-03-16]
  • 113.    鄭曉《今言·卷四·三百四十二》:言言: “……自後各執賜敕,率其部落,貢不如期,使不如數,任意往來,勢難阻絕,驛傳勞煩,宴賜頻數,竭我財力,以役遠夷,計亦左矣。”上從言言。 當是時,土魯番強,殘破我嘉峪關外七衞及城郭,諸國地大人眾,非復陳驗封奉使時矣。
  • 114.    《明史·卷三百二十一·列傳第二百九·外國二》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0-03-24]
  • 115.    《明史·卷一百九十八·列傳第八十六·毛伯温傳》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0-03-24]
  • 116.    金星.明朝與蒙古的貿易研究[D].呼和浩特:內蒙古大學,2012, p48.
  • 117.    秦博.試論嘉靖朝“銀印密疏”的使用[J].故宮學刊,2013,02:135-154.
  • 118.    全漢升, 李龍華. 明代中葉太倉歲入銀兩研究[J].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1972(1):136-139.
  • 119.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四十一》:言因復河套事失上意,嵩遂振暴言短,謂“曾銑開邊釁皆言主之”。
  • 120.    王世貞《明詩評》四  .中國哲學書電子計劃[引用日期2020-04-04]
  • 121.    趙立秋. 夏言詞研究[D]. 哈爾濱:黑龍江大學文學院,2016,1-70.
  • 122.    張若蘭. 明代中後期詞壇研究[D].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07, 67-69.
  • 123.    許秋羣. 中晚明詞的傳承與新變[D]. 桂林:廣西師範大學,2010, 73-78.
  • 124.    《堅瓠集·堅瓠二集卷之三》:明夏文愍(言)善詞曲。時號曲子相公。
  • 125.    趙義山. 明散曲史研究[D]. 成都: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 2004, p186-187.
  • 126.    《藝苑卮言·卷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2-11]
  • 127.    《弇州四部稿·卷一百五十四》:(夏言)以才雋居首揆,天下重其書。貞珉法錦,視若拱璧。正、行亦遒美,但肥過而滯,老過而稚耳。榜署書尤可觀。
  • 128.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四十一》  .國學典籍網[引用日期2021-03-13]
  • 129.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言豪邁有俊才,縱橫辨博,人莫能屈。既受特眷,揣帝意不欲臣下黨比,遂日與諸議禮貴人抗。帝以為不黨,遇益厚,然卒為嚴嵩所擠。言死,嵩禍及天下,久乃多惜言者。而言所推轂徐階,後卒能去嵩為名相。
  • 130.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10-06]
  • 131.    嚴嵩.《鈐山堂集》(卷十九《贈大宗伯夏公序》).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2:卷十九第三頁
  • 132.    《名山藏·卷七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4-10-06]
  • 133.    《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2-12]
  • 134.    《黃漳浦文選·卷一》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4-11-22]
  • 135.    夏言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 136.    《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2]
  • 137.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史部九》  .中國哲學書電子計劃[引用日期2020-04-03]
  • 138.    (清)夏燮《明通鑑·第五十三卷》  .中國哲學書電子計劃[引用日期2020-04-03]
  • 139.    明史演義:遘宮變妃嬪罹重闢 跪榻前父子乞私情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06]
  • 140.    明史演義:復河套將相蒙冤 擾都門胡虜縱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06]
  • 141.    《夏桂洲先生文集》卷首年譜:少師象峯公登進士,同榜有名孟春、季春、周鼎及公名。閣老李公東陽宴客,即席命對雲:“孟仲季春惟少仲。”眾不能答,公隨應聲曰:“夏商周鼎獨無商。”時都下盛傳,以為天然奇句。象峯公諱鼎,故云。
  • 142.    《玉堂叢語·卷八》:夏言久貴用事,家富厚,高甍雕題,廣囿曲池之勝,媵侍便辟及音聲八部,皆選服御,膳羞如王公。故事,閣臣日給酒饌,當會食,言與嵩共事二載,言不食上官供,家所攜酒餚甚豐飫,什器皆用金,與嵩日對案,嵩自食大官供,寥寥草具,不以一匕及嵩也。
  • 143.    《玉堂叢語·卷八》:嚴相謂華亭公:“吾生平為貴溪所狼籍,不可勝數,而最不堪者二事。其一,大宗伯時,貴溪為首揆,俱在直,欲置酒延貴溪者數矣,多不許,間許,至前一日而後辭,則所徵集方物,紅羊、貔狸、消熊、棧鹿之類,俱付之烏有。一日候出直,乃敢啓齒。又,次揆諸城為從臾,則曰:‘吾以某日赴,自閣出,即造公,不過家矣。’至日,諸城為先憩西朝房以俟,乃貴溪復過家,寢於它姬所,薄暮始至。就坐,進酒三勺,一湯,取略沾唇而已,忽傲然起,長揖,命輿,諸城亦不敢後。三人者,竟不交一言。”
  • 144.    焦綋《玉堂叢語·卷八》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0-02-28]
  • 145.    《谷山筆麈·卷之四》:已而復思之,一日,於几上書“公謹”二字。公謹者,夏字也。左右窺知上意,因留其字不除。上覆過之而笑。左右密語分宜。分宜固恨夏,不得已,欲自為功,因白上:“故輔臣言可詔用也。”有詔徵詣闕下,比至,數使迎問於道,寵眷倍昔。
  • 146.    朱國禎《湧幢小品·卷九》:相傳貴溪臨刑,世宗在禁中數起看三台星,皆燦燦無他異,遂下硃筆傳旨行刑,擁衾而卧。旨方出,陰雲四合,大雨如注,西市水至三尺雲。京師人為之語曰:“可憐夏桂州,晴乾不肯走,直待雨淋頭。”
  • 147.    龔延明主編,邱進春點校.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點校本·中).寧波:寧波出版社,2016:285
  • 148.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八》:【果報】因思夏文愍死西市亦無嗣,其嬖妾蘇氏追悼往事,自訴宗黨,述往年寵姬崔氏,既孕遣行,今不知尚在否。訪之,果得於鄰邑,為民家妻,其子已年十五。
  • 149.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言始無子。妾有身,妻忌而嫁之,生一子。言死,妻逆之歸,貌甚類言。且得官矣,忽病死。言竟無後。
  • 150.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1-22]
  • 151.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1-22]
  • 152.    一代名臣 首輔夏言  .貴溪新聞網.2017-03-31[引用日期2020-04-04]
  • 153.    走近名人墓地  .上饒日報.2013-01-28[引用日期2020-04-04]
  • 154.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夏言,字公謹,貴溪人。
  • 155.    夏言——鷹潭名人  .鷹潭市政府網[引用日期2015-08-06]
  • 156.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夏言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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