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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專用繳款書

鎖定
增值税專用繳款書,簡稱專用繳款書,是指出口貨物辦理退還增值税的重要憑證。
中文名
增值税專用繳款書
增值税事宜
加工費17%的增值税税率全額徵收
內    容
繳款單位、購貨單位、預算科目
概    述
貨物辦理退還增值税的重要憑證

增值税專用繳款書 背景介紹

增值税專用繳款書 增值税專用繳款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出口退税管理,防範騙取退税犯罪行為的發生,自1996年4月1日起,對出口退税貨物實行專用繳款書。供貨企業銷售給出口企業和市縣外貿企業用於出口的貨物,在供貨方繳納該批貨物的增值税時,除國家規定免税和不退税的貨物外,一律由供貨方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填開專用繳款書,經國庫(銀行)收款蓋章後,由供貨方將專用繳款書第二聯(收據乙)交給出口企業或市縣外貿企業,在該批貨物出口後由出口企業據以申請退税。

增值税專用繳款書辦理事宜

出口貨物按以下規定辦理繳納增值税事宜:
(1)出口貨物一律先按增值税法定税率的40%確定徵收率並計算税款,開具專用繳款書繳庫。
(2)出口的煤炭、農產品應按3%的退税率作為徵收率計算税款,開具專用繳款書繳庫;
(3)加工費按17%的增值税税率全額徵收,開具專用繳款書繳庫;
(4)小規模納税人銷售給出口企業和市縣外貿企業用於出口的貨物,一律按6%的徵收率計算增值税税款,開具專用繳款書繳庫;
(5)對出口企業或市外貿企業調撥銷售給其他出口企業的貨物,其調撥銷售環節有增值的,應按其增值額的全額和增值税法定徵税税率計算調撥銷售環節應納的增值税税款,並由出口企業或市縣級外貿企業所在地縣級國家税務局(分局)另行開具專用繳款書繳庫。

增值税專用繳款書繳款書內容

繳款單位、購貨單位、預算科目、收款國庫、銷貨發票號碼、貨物名稱、課税數量、單位價格、計税金額、法定税率(額)、徵收率、實繳税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