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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波爾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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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波爾派,亦譯“塔博爾派”。胡斯運動中的激進派。15世紀上半葉流行於捷克波希米亞地區。1415年胡斯被羅馬教廷燒死後,胡斯運動發展成全國性運動。塔波爾派和聖盃派就是該運動中的主要派別。該派除反對僧侶特權,主張基督徒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一般教徒應和僧侶一樣,在領取聖餐上亨受餅酒同領的待遇外,還主張將教會的土地收歸國有,消滅社會不平等,反對教皇濫用神權,揭露教會的腐敗和弊端,如出售赦罪券、收刮民財,組織十字軍討伐異端;反對德國對捷克的統治,主張捷克的民族獨立和統一,並不惜以武力來實現自己的主張。 [1] 
中文名
塔波爾派
別    名
塔博爾派
主張廢除農奴制和封建捐税,沒收封建主土地分給農民,建立由人民自己管理的共和國和沒有特權等級的自由教會公社。一部分更激進的人則主張消滅私有制,實行財產公有。在傑士卡和大、小可羅可普的領導下,曾五次打敗德皇和教皇發動的十字軍進攻,並乘勝追擊到德國境內,取得巨大的勝利,後因聖盃派的背叛而失敗。
參考資料
  • 1.    朱貽庭.倫理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