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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

鎖定
基本醫療是指職工在患病時,能以其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適宜的治療技術。它包括基本藥物、基本服務、基本技術和基本費用等內容。
2020年5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發佈的2020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提高基本醫療服務水平。 [1] 
中文名
基本醫療
外文名
The basic medical
分    類
醫保
對    象
職工

基本醫療包含內容

參保職工患病治療時,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提供的是:
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的藥品,
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內的治療,
醫療保險支付標準內的費用。
超過範圍的藥品,診療項目及超過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最高支付限款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屬基本醫療範疇,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由此可見,醫保是有一定範圍的,超過規定範圍的藥品及服務項目不予支付。

基本醫療發展情況

2016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就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明確要求。 [2] 
2019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3] 
2020年5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發佈的2020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提高基本醫療服務水平。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