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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證據

鎖定
基本證據是指對於具體被審計事項有重要的直接證明作用的審計證據。或者説離開它就難以形成審計意見或無法作出審計決定的證據。 [1] 
中文名
基本證據
定    義
對於具體被審計事項有重要的直接證明作用的審計證據
如證明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帳簿就是基本證據; 如果證明會計報表是否正確,就應該以單位會計記錄為基本證據。基本證據與所要證實的目標密切相關,但基本證據也不一定可靠,其有效性還要進一步證實。
參考資料
  • 1.    李鳳鳴 .審計學原理 :中國審計出版社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