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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綱領

鎖定
基本綱領,政治術語,1997年9月12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提出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
這個基本綱領概括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標和基本政策。
中文名
基本綱領
提出時間
1997年9月12日
提出人
江澤民總書記
會    議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
主要內容
1、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就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發展市場經濟,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這就要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方式,允許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帶動和幫助後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堅持和完善對外開放,積極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人民共享經濟繁榮成果。
2、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基礎上,依法治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這就要堅持和完善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以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社會安定,政府廉潔高效,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和睦,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3、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文化,就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為目標,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這就要堅持用鄧小平理論武裝全黨,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教育科學文化水平;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重在建設,繁榮學術和文藝。建設立足中國現實、繼承歷史文化優秀傳統、吸取外國文化有益成果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4.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和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原則,以改善民生為重點,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