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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合同
鎖定
- 中文名
- 基建合同
- 釋 義
- 建設單位(甲方)同承包建設項目論證、勘察設計、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乙方)所簽訂的合同的通稱
基本建設合同又分《建設項目技術經濟論證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設備材料供貨合同》、《建設工程貨物運輸合同》等等。它要求乙方按質按量按期完成甲方委託的,已列入國家計劃並按基建程序批准的基本建設工程;要求甲方按規定提供資料和條件、支付工程價款和費用、及時驗收已完工程。有關基本建設的《合同條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分別制訂頒佈,並由各級建委負責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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