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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會長

鎖定
執行會長是社團、公會,經過社團最高領導人會長或經過社團董事會會議決定產生,以領導社團行政主管方向的高級經理人,有社團正常運作的決策權,受董事會或會長制約,向董事會負責。
中文名
執行會長
外文名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機    構
社團、公會
權    利
社團正常運作的決策權
主要職責
執行會長,負責社團日常行政工作,位置低於會長,該職務有的社團稱常務會長。 [1] 
執行會長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領導協會工作,負責協會發展謀劃和協會自身建設,提出指導意見。
二、負責銜接政府領導工作,貫徹政府領導指示。
三、召集和主持會長辦公會、會長擴大會和會員大會;
四、檢查、督促、指導會員單位對會員大會、會長擴大會和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執行;
五、代表協會簽署有關文件、協議、合同等;
六、帶領協會班子成員執行協會活動計劃;
七、安排或組織所屬單位和會員企業開展科技、文藝、體育等活動;
八、主持制定、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九、組織相關工作考核,並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
參考資料
  • 1.    兆成.執行總裁:大眾文藝出版社,20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