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城隍廟

(遼寧省蓋州市城隍廟)

鎖定
城隍廟,位於遼寧蓋州城西北隅(今蓋州實驗小學院內),何時修建不詳,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重修,後幾經修繕,迄至清康熙六年(1667年)由典史李天麟再修。
中文名
城隍廟
地理位置
遼寧省蓋州市城區西北隅
佔地面積
5000 m²

城隍廟寺廟佈局

時城隍廟,坐北向南兩進院落,四周磚築圍牆,佔地面積約5000平方米,整座建築包括後殿、正殿、東西配廡、鐘鼓樓、山門等組成。建築皆是花崗岩條石台基,大木架結構,青磚砌築,瓦頂,屋脊有各種鏤空和浮雕裝飾。屋檐斗拱施以雕刻,四角高翹,脊端施以各式套獸。

城隍廟規模之大

後殿。後殿為“夫人殿”,也為“娘娘殿”。大木架歇山式建築。殿面面闊三楹,進深兩楹,殿內供奉“城隍夫人”,木製坐像,像高1.5米。左為“城隍爺”木製坐像,像高1.5米。

城隍廟廟內設施

正殿。正殿為城隍殿。大木架歇山式建築,面闊三楹,進深兩楹。殿內供奉“城隍爺”。城隍爺,即城隍,是地方神,屬道教之神。在神仙體系中專司護城佑民,為主掌冥籍之神。城隍之名,始見於《周易》,繼見於三國、北魏時期。以城隍為神名,典籍文獻始見於《北齊書》之《慕容儼傳》,傳載“慕容儼守城,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稱城隍神,公私每有祈禱”。隋唐以後,郡縣皆行祭祀。《太平廣記》記載“吳地畏鬼,每州縣必有城隍神,五代,城隍已有詔封。宋代,城隍祭祀被列入國家祀典。

城隍廟興盛時期

元繼宋典,上都和大都均建有城隍廟,大都城隍被封為佑聖王。明代城隍崇拜達到極盛。《續文獻通考·羣祀考三》記載”明洪武二年正月,明太祖朱元璋下詔封京都及天下城隍。封京都城隍為承天鑑國司民升福明靈王;封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城隍為正一品,其餘府城隍為正二品;封州城隍為靈佑侯,正三品;封縣城隍為顯佑伯,四品。三年,詔三天府州立城隍廟,其制高、廣各視官署正衙,几案皆同。(洪武)三年,詔書去封號,止稱某府

城隍廟重大意義

縣城隍之神。又令各廟屏去他神,定廟制,高、廣視官署廳堂。清代城隍沿用明制。因此,明清兩代凡府、州、縣治所在均建有城隍廟。府、州、縣官員蒞任,必先到城隍廟祭拜城隍神,以佑平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