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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户口
鎖定
- 中文名
- 城鎮户口
- 別 名
- 城市户口、非農業户口
- 取消時間
- 2014年7月24日
户口遷移政策
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城市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户口。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户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範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範圍、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但對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户條件。在城區人口100萬至300萬的城市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户口。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城市,要適度控制落户規模和節奏,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範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範圍、條件等作出較嚴格的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
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改進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現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户制度。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達到規定分值的流動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户口。
有效解決户口遷移中的重點問題。認真落實優先解決存量的要求,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落户問題。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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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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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户籍改革破冰:24省份出台意見明確標準和時間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官網[引用日期2021-10-09]
- 2. 重慶户籍制度改革亮點頻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官網[引用日期2021-10-09]
- 3.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1-10-09]
- 4. 最全!一圖讀懂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 .中國政府網.202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