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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鎖定
- 中文名
-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 外文名
- Urban residents endowment insurance
- 發佈時間
- 2011年6月13日
- 啓動時間
- 2011年7月1日
- 發佈方
- 中國政府網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摘要
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
以在户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指導意見
從2011年起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
年7月1日啓動試點工作,實施範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
險制度全覆蓋。
三、參保範圍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正式啓動
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
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
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
户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指導意見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繳費標準目前(2011年)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