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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學

(研究城市的學科)

鎖定
城市學(urbanology),是一門從整體上研究城市產生、運行和發展的綜合性學科,也是一門統領城市科學各分支學科的新興學科。城市學是城市科學的核心學科,但不是城市科學本身。城市科學是研究城市的學科羣體,而城市學是獨立的綜合性學科,它包含在城市科學羣之內,是一個牽頭學科。
中文名
城市學
外文名
urbanology
研究重點
城市本質、城市成因等
提    出
《城市經濟學導論》

城市學簡介

[1] 
現代城市學是資本主義發展的產物。19世紀末至20世紀20年代,是西方城市學的創建時期,30年代至50年代為城市學的發展時期,印年代以後,為西方城市學應用研究發展時期。1965年湯普森主編的《城市經濟學導論》一書,首次將經濟學與城市規劃聯繫起來,為城市經濟學的開路之作。在城市原理研究方面,美國學者曼弗德發表的《城市的形式與功能》(1966)一書,被認為是西方城市原理研究的概括與總結,其核心是闡述城市發展與人類文明的關係。

城市學研究目的

發現和掌握城市發展和運行規律,以便採取相應的調控措施,高效率地解決城市運行中的問題,促進城市按着人們預期的科學方向發展。

城市學研究重點

城市本質、城市成因、城市機理、城市發展規律、城市的中心地位與作用、城市狀態、城市問題(城市病)、城市關係、經濟全球化與城市新形態、知識經濟與城市結構重建、城市戰略等。

城市學研究內容

1.城市學的基礎理論部分:
城市發展的普遍規律及歷史過程,城市化的一般規律,以及有關城市化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城市的分佈與社會經濟整體(區域和全國)的關係,城鄉的區別與聯繫,城市的人口規模、用地規模及其客觀依據和現實意義,城市的自然結構、社會結構空間結構等的內涵以及對城市發展的作用與城市功能的關係,城市的主要職能和基本功能以及二者的關係,城市中心作用的客觀性及普遍性,城市精神文明的特點,城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內涵和外延
2.城市學的應用部分:
城市人口問題,城市住宅問題,城市就業問題,城市交通問題,城市治安問題,城市環境問題;
3.城市學的方法論部分:
城市學的研究領域包括了城市的發生與發展、結構與功能、組合與分佈等方面的客觀規律,以及各種城市問題產生、發展與解決的機制,既要研究城市的共同規律,又要研究不同類型城市的特殊規律。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