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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使用

鎖定
中國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中央政府行使國有土地所有權代表職能。這使得政府對經濟進行調控時,除了運用財税、金融手段,還可以從土地管理的角度加以配合。實行有償用地制度,國有土地的所有權可以在經濟上得到實現。1987—199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總計約1 300億元。隨着改革的深人,政府的土地收益大幅度增加
中文名
城市土地使用
外文名
The urban land use
類    別
城市建設
用    途
科學利用和管理城市土地

目錄

城市土地使用概述

城市範圍內的各種建築物和基礎設施進行合理的空間佈局。
土地對於所有人類社會活動,都是不可缺少的。城市內有各種各樣的建築物和基礎設施,包括工廠商店機關學校、住宅、街道馬路公園、綠地、體育場等等。為了使土地得到充分的科學的利用,並符合城市的性質、功能、規模、類型和特點,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心理效益,有利於為居民創造一個適宜於工作、居住、學習、休息、娛樂,以及從事其他社會活動的優美環境,就需要在有限的空間範圍內進行合理的佈局。
城市土地使用,一般通過制訂城市規劃來實現。在確定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制訂城市土地使用規劃,處理好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的關係;處理好住宅用地和城市基礎設施,包括道路、河流、公園、綠地等户外空間體系的關係;安排好文化教育、醫療衞生和各種服務設施用地的規模。例如,不僅在市中心要形成商業區,而且為了方便居民,在主要街道和住宅區還要規劃沿街商業用地和宅前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的選址既要考慮生產和流通相統一的要求,又要考慮自然環境是否優越和不受自然災害的威脅,並注意環境保護;城市住宅要實行成組、成片佈局,保證合理間距;同時,在居住區要留有足夠的綠地和休息娛樂場地,為市政公用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進行配套建設提供必要用地等等。

城市土地使用使用條例

世界上許多國家,為了保證土地的合理使用,有的在憲法上加以規定,有的頒佈各種有關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制定的《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就規定了徵用土地的範圍、程序、審批權限,土地徵用的補償費用和各項具體政策。無論工業、民用或市政公用設施,無論省屬、部屬企業,無論中央投資、地方投資或利用外資的項目,其選地、用地都必須經過所在城市規劃部門的統一安排,按照城市規劃的統一要求和國家關於土地徵用條例規定分年列入建設計劃。城市建設要貫徹節約用地原則,禁止任意佔用耕地,挖掘城市土地潛力,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控制大城市規模等等。這些規定都保證了城市土地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