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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可持續發展

(環境生態學思想)

鎖定
城市可持續發展,又可稱城市持續發展,與此相近的還有城市可持續性可持續城市生態城市三個名詞。這三個名詞分別從不同角度(即城市可持續發展強調事物的發展過程,城市可持續性和可持續城市則更注重事物發展的條件和狀態.而生態城市為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環境生態學)表述了可持續發展思想在城市發展中的應用,而對於城市如何向可持續發展方向的演進,它們的內涵則完全一致。自從城市可持續發展這一命題提出後,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其內涵進行了深入的討論。
中文名
城市可持續發展
外文名
Sustainable Urban Development
科    學
環境生態學思想
別    名
城市持續發展

城市可持續發展定義

城市,自從誕生以來就是人類活動的主要場所,它積聚一定地域範圍內的物質、資金和技術等,從而逐步演變成為經濟活動的中心,並得到了空前的繁榮和發展。但與此同時,城市也出現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首先,城市人口數量聚增,已由1800年佔世界總人口的10%,增至1900年的15%,預計2000年將達到50%。
城市規模越來越大,這將給地球造成巨大的壓力;其次,不同歷史時期和階段的城市環境、經濟和社會問題相互作用和累加,使得本來問題已十分嚴重的城市更加脆弱。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城市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才會有國家乃至全球的可持續發展。 [1] 

城市可持續發展分類

城市可持續發展資源角度

城市可持續發展是一個城市不斷追求其內在的自然潛力得以實現的過程,其目的是建立一個以生存容量為基礎的綠色花園城市。沃爾特(Walter)也認為城市要想可持續發展,必須合理地利用其本身的資源,尋求一個友好的使用過程,並注重其中的使用效率,不僅為當代人着想,同時也為後代人着想。
從城市發展的基礎——資源這一角度入手,着重説明了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程度間的平衡,是可持續必須遵循的一個原則。

城市可持續發展環境角度

城市可持續發展是其公眾應不斷努力提高自身社區及區域的自然、人文環境,同時為全球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的過程。恰林基(Tjallingii)在談到越來越嚴重的城市環境問題時,指出絕對不能隨意地把這些環境問題留給後代或更大範圍,甚至全球,這是一種責任和義務,他從這一特性出發稱可持續城市為責任城市(ResponsibleCity)E。兩位學者都隱含了利用環境生態規律來解決城市環境問題,是城市可持續發展所面臨的一個基本問題。

城市可持續發展經濟角度

城市可持續發展是指在全球實施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城市系統結構和功能相互協調,具體説是圍繞生產過程這一中心環節,通過均衡地分佈農業、工業、交通等城市活動,促使城市新的結構、功能與原有結構、功能及其內部的和諧一致,這主要通過政府的規劃行為達到。
世界衞生組織(wHO)提出,城市可持續發展應在資源最小利用的前提下,使城市經濟朝更富效率、穩定和創新方向演進。內坎普(Nijkamp)也認為城市應充分發揮自己的潛力,不斷地追求高數量和高質量的社會經濟人和技術產出,長久地維持自身的穩定和鞏固其在城市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對大多數城市來講,特別第三世界城市,只有提高城市的生產效率物質產品的產出,這樣才能永保其生命活力。

城市可持續發展社會角度

耶夫塔克(Yiftache1)提出,城市可持續發展在社會方面應追求一個人類相互交流、信息傳播和文化得到極大發展的城市,以富有生機、穩定、公平為標誌,而沒有犯罪等行為。恰林基也指出可持續城市社會特性包括兩個方面:可持續城市是生活城(LivingCity),其應充分發揮生態潛力為健康的城市服務,不僅把城市作為整體考慮,而且也要使不同的環境適應城市中不同年齡不同生活方式的需要;可持續城市是市民參與的城市(Participat—ngCity),應使公眾、社團、政府機構等所有的人積極參與城市問題討論以及城市決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