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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心

鎖定
城市中心是城市中供市民集中進行公共活動的地方,可以是一個廣場、一條街道或一片地區,又稱為城市公共中心。城市中心往往集中體現城市的特性和風格面貌。
中文名
城市中心
外文名
downtown
又    稱
城市公共中心
表    徵
城市的特性和風格面貌
基本解釋
城市中供市民進行公共活動的地方
主要體現
政治、文化、經濟、娛樂等

城市中心簡介

城市中心的功能是隨着時代發展的。古代城市的中心往往以行政、宗教活動為主,附帶有部分的商業活動,形成當時的市政中心。它的典型佈局形式是由市政、宗教等建築圍成一個中心廣場。如古希臘城市中的中心廣場,中世紀歐洲城市中的廣場等(見城市廣場)。中國封建時代的城市,一般以當地的衙署及其前庭構成城市的行政中心,城市中的寺廟及其前庭則成為市民進行宗教和商業活動的公共中心。隨着城市經濟、社會活動的發展,城市功能日趨多樣化、複雜化,因而現代城市往往需要有政治、經濟、文化、金融、商業、信息、娛樂、體育和交通等各種活動的中心。世界一些著名的首都如北京、巴黎、華盛頓莫斯科、東京等城市的中心區,都是功能明確、佈局緊湊,並具有獨特風貌和藝術特色的。

城市中心分級

城市中心的分級是按它所服務的範圍來劃分的,一般有:為全市服務的市中心,為城市各分區服務的區中心,為居住區或居住小區服務的居住區中心或小區中心。一般説“城市中心”是指為全市服務的市一級中心。一些現代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為了緩解城市中心功能過多和負擔過重的狀況,大多采用多中心的佈局結構形式,即將大城市的集中式佈局結構分成幾個相對獨立、面積較大、各自設有“中心”的分區。這類分區中心基本上具有市一級中心的內容和特徵,有些國家稱之為城市的副中心。

城市中心功能

城市中心的功能主要有:政治、行政性的,商業、經濟性的,文化娛樂性的等等。在一個城市中,這些不同性質的功能可以相互結合,形成一個集中的多功能的複合中心。
政治中心和行政中心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帶有一定的象徵性,主要是市民進行政治活動(如遊行、集會等)的場所;後者則是政府行政機構集中的地段。這兩類不同性質的功能在一般城市可以結合在一起,形成一箇中心。但在某些大城市中,兩者則是分開的。例如北京作為首都,政治中心是天安門廣場,行政中心是中共中央、國務院所在地──中南海
商業和經濟中心也是可分可合的。商業中心是城市中主要零售商業和服務業相對集中的地區,是居民購物的主要地區;而經濟中心則集中了全市性(有的還帶有全國性、全球性)的金融、商業、保險、服務、管理、信息等活動,主要是進行經濟活動的神經中樞。這兩種中心雖有區別,但是在一般情況下又有密切聯繫。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大城市中的商業事務區(簡稱CBD),如東京千代田區紐約曼哈頓區就是經濟和商業活動高度集中的中心地區(見商業區)。
文化娛樂中心一般是指包括博物館、展覽館、劇院、電影院、雜技場、文化宮、圖書館、體育場、遊樂場等全市性的重要文化娛樂設施比較集中的地區。這裏吸引着大量的人流、車流。其中一些設施(如劇院、電影院等),通常同商業中心結合佈置;大型體育設施或遊樂場則同公園綠地相結合,或設置在城市外圍的獨立地段。
現代城市的重要交通樞紐,如鐵路客運站、客運碼頭等,往往深入到城市中心地區或中心區的邊緣,常被稱為城市門户,也是一種重要的城市中心。

城市中心規劃設計

城市中心位置選擇

首先應考慮城市的自然環境,如沿山、濱水的城市,城市中心的位置要選在能充分利用自然特點、突出城市特色的地方。其次,要考慮城市的歷史和現狀,充分利用歷史上已經形成的中心,這對於城市改建和歷史文化名城的改建、保護來説,尤為重要(見城市歷史建築保護)。第三,城市中心一般應選在位置適中、交通方便的地段。位於山谷、河谷地帶的城市,因受地形限制,城市中心可能偏於城市一側,則要儘可能創造方便的交通條件,使城市居民都能比較便捷地到達市中心。多中心佈局結構的城市,各個中心的選址既要考慮各自的適中位置,又要考慮各中心之間的互相聯繫。此外,城市中心位置的選擇還應考慮城市用地將來的發展,在佈局上保持一定的靈活性。

城市中心規劃佈局

小城市一般設置集中型的城市中心。它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但其結構形態只是一個“點”。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較複雜,常常形成一片地區,它的結構形態是一個“面”。有的大城市甚至形成一個由點、線、面相結合的網絡系統。城市中心的規劃設計要滿足人們的審美要求。城市建築藝術佈局的焦點是城市中心。應該從整個城市建築藝術佈局的總體上進行統籌考慮,研究城市的自然和歷史特點,加以利用,創造出富有特色的市中心面貌。多中心的城市,在佈局上還應儘可能通過城市園林綠地系統使各個中心相互聯繫起來,形成一個豐富多彩而又完整統一的城市空間藝術體系。

城市中心交通組織

城市中心人流、車流高度集中,必須重視交通組織(見城市交通規劃),做到集散迅速。為此,城市中心地區與城市主幹道要有方便的聯繫,但又不能讓交通繁忙的幹道穿越中心地區。一般在中心地區的周圍佈置交通幹道或環路。大城市由於人口集中,用地緊張,可以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地下鐵道、地下停車場和地下商業街等(見地下街),使地下設施同地面上的各項活動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方便羣眾並改善環境質量。吸引大量人流、車流的公共建築不應過分集中佈置在中心區,更不能佈置在交通繁忙的道路交叉口上;這類公共建築前面應有足夠的集散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