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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

(泛指都市裏的村莊)

鎖定
從狹義上説,城中村是指農村村落在城市化進程中,在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實行村民自治農村集體所有制的村莊 [1]  ;或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徵用,農民轉為居民後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變成的居民區,亦稱為“都市裏的村莊”。
從廣義上説,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發展的進程中,滯後於時代發展步伐、遊離於現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區。
2023年10月12日消息,超大特大城市正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分三類推進實施。 [2] 
中文名
城中村
定    義
都市裏的村莊
別    名
棚户區

城中村社會問題

全國各大中城市的城中村規模還依然十分巨大。2006年至2010年5年間,北京市對171個“城中村”進行了綜合整治,根據推算,北京還有100餘個城中村。
温州建成區有138個城中村,近十多年來政府和村莊都在醖釀改造方案,但還沒有一個城中村被徹底改造,從而完全融入城市。上海、武漢、成都、重慶、合肥鄭州寶雞銀川呼和浩特貴陽等全國多數城市也同樣出現了城中村現象。
城中村改造建設研究員指出,城中村的改造建設是羣眾利益的一次大的調整,勢必造成各種矛盾的衝突。要建立和健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協調機制,各相關部門和城區、施工單位間要加強協調和溝通,進一步形成整體合力。
“城中村”是城市的一塊“夾縫地”,這種獨特的地位和現象,必然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1)人口雜亂,“城中村” 由村民、市民和流動人口混合構成。流動人口成為主要犯罪羣體。治安形勢嚴峻。
(2)城市規劃滯後,違法違章建築相當集中,“一線天”“握手樓”“貼面樓” 風景獨特。由於房屋密度高、採光通風條件差,村民居住環境差。
(3)基礎設施不完善,衞生條件太差。各種管線雜亂無章,排水排污不暢,垃圾成災。街巷狹窄、擁擠,存在嚴重消防隱患。
(4)土地使用存在諸多問題,宅基地工業用地商業用地相互交織,非法出租、轉讓、倒賣,管理混亂等。城中村不僅影響城市的美觀,也阻礙城市化進程,制約着城市的發展,已成為困擾許多城市發展的“痼疾”。

城中村土地現狀

“城中村”土地權利現狀包括土地所有權狀態和土地使用權狀態兩者情形。
“城中村”土地所有權狀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制。”即所謂的“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結構”。土地所有權狀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具體劃分為“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由於“城中村”在城市化不斷推進的過程中,位於城區邊緣而被劃入城區,成為城市的一部分,既有城市的一些習性,又擺脱不了農村固有的特質,是二者的混合體。
“城中村”土地的所有權狀態大體可分為三類:
(1)已“撤村建居”,土地被國家全部徵用,農民不再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村已經被城市完全包圍,原農民已全部轉為居民,只是保留着農村傳統的生活習慣。這是通常所説的廣義上的“城中村”,它經過改造已融入城市之中,不再是“城中村”改造的對象。
(2)正在“撤村建居”。土地大部分被徵用,土地所有權部分屬於國家所有,部分屬於集體所有,但原農民未轉為居民。
(3)尚未“撤村建居”,但已列入城市框架範圍,土地全部仍屬於集體所有。後兩種村的情形是狹義上的“城中村”,是通常所説的要改造的“城中村”。
“城中村”中存在的土地所有權狀態有國有土地所有權與集體土地所有權兩類,兩種土地所有權從表象看,僅是所有權主體不同而已,但其實質是不平等的,表現在:
(1)國家所有權權利主體是國家,而集體所有權的權利主體為集體。根據土地法第10條:集體所有權的權利主體又分為:鄉集體、村集體、村民小組三種組織形式。兩種土地所有權在集體與國家之間可以進行轉化,且是單方的,只能由集體所有權向國家所有權轉化,而不能是國家向集體所有權轉化;同時集體所有權主體之間是不能相互轉化的。
(2)集體所有權向國家所有權轉化的條件是唯一的,我國憲法第10條和土地管理法第2條的規定,方式為出讓,這種行為其實質可以看作是一種買賣,只不過是一種強買強賣罷了,只有一方當事人(國家)的意思,幾乎是容不得對方(農村集體)意思表示,農村集體只有強制取締的義務,這就難以保證交易的公平了,自然出現了現實中徵地賠償款太低,侵害農民權益的事件的發生。
(3)兩種所有權的權能上也是完全不平等,主要體現在兩種土地使用權上。而“城中村”土地所有權往往表現國家所有權藉助“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斷地擴大,“城中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逐漸縮小的趨勢;同時也表現集體土地所有者已經看清國家徵用土地不完全是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為徵用後轉讓土地使用權獲得商業上的利益,因此,農村集體在土地所有權交易中開始嘗試用市場價格討價還價,甚至漫天要價,憑此來保留其土地所有權,村落在城市中得以延續。
“城中村”土地使用權狀態
“城中村”現實存在的情形:
①大量的違章違規建築存在,而沒有任何規劃與建設部門的批准;
②存在大量亂佔、亂圈地現象;
③非法租賃土地;
④以土地入股開辦各種實業;
⑤用集體土地抵押貸款
⑥用集體土地進行非法的房地產開發、經營等。由於“城中村” 集體土地的邊緣性、稀缺性、區位性、固定性,多樣性,複雜性以及相比較於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低廉性,是它擁有旺盛的需求市場,土地使用權的差別使“城中村”得以客觀存在

城中村城市隱患

“城中村”另外一種情況:在城市化過程中,由於城市化速度快速推進,但城市建設相對落後,特別是對外來人口管理跟不上,引發了所謂“城中村”現象,即是指城市郊區出現的已經轉變為以從事工商業為主的村落。這裏是外來人口的主要居住區,生活與生產設施比較簡陋,治安狀況較差,成為城市進一步發展的隱患。

城中村改造管理

城中村現代觀念

城中村的內部通常沒有統一的規劃和管理,以低矮擁擠的違章建築為主、環境髒亂、人流混雜、治安混亂、基礎設施不配套、遊離於城市管理體制之外,成為了都市的“癌症”。
從地域角度上講,它屬於城市的範疇。從社會性質的角度上説,仍保留了傳統農村的因素。具有城市與農村雙重特徵的城中村究其產生原因,同中國的城鄉二元體制、以及土地所有制度等多種因素有關。同時,城中村也被許多學者認為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貧民窟的表現形式。
而中國的市長們則把貧民窟看成是城市的瘡疤,千方百計要驅趕和強行拆毀。貧民窟確實不美觀,治安差,但貧窮並不是農民自己的罪錯,不能讓他們富起來,也住進高樓大廈才是政府官員的過失。如果真想加速城市化,則應該正視貧民窟的存在,甚至允許在一段時間內有所擴大,以大大降低城市化的成本,從而大大加快中國城市化進程,使中國最大限度地從城市化的積聚效應中獲益。因此在改造“城中村”過程中,妥善安置外來人口,讓他們有能夠繼續安身立命的廉租屋,是一個重要問題。

城中村實施改造

“城中村”具有農村和城市雙重特徵,是城市化進程中的歷史產物。今後北京城市建設不斷髮展,還要在郊區建設更多新城和職能中心,使更多地區成為新的“城中村”,因此改造“城中村”將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是一項長期工作,並不是改造完了這231個“城中村”,就徹底完成任務了。
城中村 城中村
因此研究如何改造“城中村”也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使一些處於城鄉結合部的村莊,融入城區,成為“城中有村,村裏有城,村外現代化,村裏髒亂差”的地區,嚴重地阻礙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設的普及與發展;不利於城市整體規劃和建設。“城中村”在從鄉村向城市轉變過程中,因土地、户籍、人口等多方面均屬城鄉二元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納入城市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其發展有很大的自發性和盲目性,在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景觀建設等各方面仍保留濃厚的農民特徵,因而影響了城市基礎設施佈局,乃至城市整體規劃的實施。“城中村”的長期存在,已經成為我國很多城市發展面臨的一個難題。大量的“城中村”存在於都市之中,給城市建設和管理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而改造“城中村”的難度極大,如何改造“城中村”,是全國幾乎所有城市都正在面臨的重大課題。深圳、廣州、福州南昌、天津、青島太原西安等很多城市在改造“城中村”過程中都碰到了很多問題,也積累了不少經驗教訓。
那麼,北京改造“城中村”應該怎樣搞呢?當前,由於國家拆遷政策和土地政策的調整,居民和農民產權意識和維權意識的提高,拆遷、徵地難度非常大。而“城中村”大都建築密度很高,外來人口多,很多村民沒有工作,很多還是靠出租違章建築為生。不同“城中村”的房屋土地產權混亂,土地和宅基地城鎮產權和農民產權都有。很多“城中村”還保留着鄉、村行政建制,還有很多農民集體企業財產,是當地農民賴以為生的生存基礎,處理這些財產,解決安置農民就業問題更是巨大的難題。這些都給“城中村”的改造增加了很多困難。因此改造“城中村”必須因地制宜,要堅持“一區一策、一村一案”的做法。在統一制定政策前提下,區別不同情況,確定不同的改造方式,堅持維護村民合法權益的原則。維護集體經濟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提升村民的生活質量,是“城中村”改造成敗的關鍵。在這次的“城中村”整治工作中,市政府決定全市要區別不同情況採取相關政策:對徵地未建形成的“城中村”,凡土地閒置不滿兩年的,責成土地使用者限期開工,逾期不建的,收回土地使用權;土地閒置滿兩年的,由原批准機關依法撤銷其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無償收回土地,進入市政府土地儲備。對因開發甩項形成的“城中村”,限期由開發商解決,確有困難的政府可給予一定的補貼,已經形成無主的“城中村”,由市、區政府出資拆除。對城市建設遺留下來、又沒有危改和開發項目的破舊建築形成的“城中村”,由市、區政府共同解決。堅持規劃先行,將“城中村”改造納入規劃修編範疇,並按輕重緩急制定不同的解決對策和科學的改造計劃,加快整體規劃和開發建設。在具體做法上,“城中村”表現的形態有以下幾種,應根據不同形態的“城中村”採取不同的改造方式:
第一種
位於城市建成區內,早已沒有農民户口和農業用地,早已改成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城鎮管理,撤消了鄉、村行政建制,已經沒有農民集體財產和宅基地產權的地區。這類地區實際上等同於城市的危舊房改造區,適用城鎮房屋、土地、居民拆遷管理辦法。可以採用成片改造危舊房的有關政策。但對其中的民工外來人口應該妥善安置,不能採取一律無償轟走的辦法。因為這些地區是外來人口的集中居住區,是低收入人羣住得起能夠棲身的少數地區,而這些低收入民工是對北京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的,不能歧視他們,讓他們流離失所。城市化進程就是大批農民進入城市能夠世世代代生存下去,徹底轉變為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城市現代生活。但前提是農民進城能夠就業居住,有生活基礎。留美華人學者文貫中先生曾寫過一篇文章《“城市化”無法避免“貧民窟”》指出:正是因為存在貧民窟,才使得城市特別有活力。貧民窟的存在,使得城市擴大的成本特別低,包容性特別強。貧民窟房租低廉,同為天涯淪落人的鄰居對新來者多相濡以沫,抱有多一層的同情和照顧,使新移民比較容易找到安身立命之地。生活在貧民窟的大部分新移民一二代之後,便融入主流社會。這不但發生在美國的紐約芝加哥,也發生在中國的香港、北京和上海。北京的浙江村當年一片髒亂差,經過十幾年的資本積累和改造,現已成為充滿活力的商廈羣。美國的市長們十分精明,知道城市的發展離不開新移民的不斷湧入,所以不但允許貧民窟的存在,而且相互之間展開爭奪人口的鬥爭。
第二種
村內已沒有耕地。原自然村除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已被徵用,變為城市建設用地,村內已無農民集體財產。雖然一些村已將農村村委會改為城市型居民委員會,農民也已農轉非,成為城鎮人口,但農民宅基地還未被徵為國有,宅基地和房屋產權還是農民產權。對這些農民宅基地和房屋仍應按徵用農民土地給予足夠的補償,拆遷房屋則可結合拆遷城鎮私房和農民房的政策區別不同情況,制定相關補償政策,妥善安置農民。特別是對無業、無生活來源的農轉非人員,要建立相應社會保障制度
第三種
“城中村”現有土地產權還屬於農村集體所有,村民以非農收入為主。土地已經全部或大部分被國家徵用,雖然村中農民已全部轉為城市户口,但農民宅基地還未被徵為國有,其土地本質仍未發生變化,這部分“村”至今仍然還是“村建制”,實行村的管理方式。甚至還有不少農民集體財產和村辦企業經濟實體。良好的區位條件和低廉的建設成本使“城中村”出租房屋比率相當高,房屋出租加上村裏的分紅收入,可以使村民們過上相當富裕的物質生活,有些村民的平均生活水準甚至已遠遠超過城市居民,很多農民也已有自己的企業,主要從事一些初級飲食娛樂、交通運輸、建築業、農副產品和蔬菜零售等行業,或是以房屋租賃為主收職業。這些地區的改造難度最大。市場經濟使政府已不能像過去那樣解決農民就業問題,貨幣安置又很難達到農民滿意。因此這些地方不宜強行將村內土地徵用城鎮國有土地,農民原有集體企業財產可以仍歸農民所有,可以改組為集體所有制商貿公司,人口就地消化,就業就地解決,土地產權性質不變,仍歸集體所有。對需要佔用的土地,還可以用土地入股或出租的方式,年年有收入,以保證徵地居民的生活來源。
第四種
還有部分耕地,仍是鄉政府、村委會建制。還有不少人是農民户口。農牧種植業仍佔一定比重的村落。這樣的地區改造時,農民轉為城市户口,鄉政府改組為街道辦事處、村委會改組為居委會,但土地產權和經濟組織形式可以不變。原村集體所有財產、土地可以改組為農工貿股份公司,人員就業由農工貿股份公司就地解決,成為公司職員。可以用發展都市農業的辦法,發展現代化農業,養殖業。如:工廠化無土栽培高檔蔬菜、花卉;觀光旅遊農業;種植果園、藥草;開展鴕鳥、孔雀錦雞麋鹿珍稀動物養殖;發展農牧產品深加工及不影響城市景觀和環境的其它農工貿產業,以使農民能利用原有土地資源,熟悉的工作技能就能融入城市生活。用都市農業改造“城中村”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改造辦法。
這次準備改造的231個“城中村”主要是第一、二種,今後則會轉向第三、四種。我們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對不同“城中村”採取不同的改造方式,“一村一案”,按不同情況把每一個“城中村”都改造好。既改變了城市面貌,又使當地居民受益,得到妥善安置。
但無論哪種改造方式,“城中村”改造都必須是由政府統一組織,統一規劃,政府統一負責土地一級開發徵地拆遷和市政配套工程建設,除了原已批給開發商的土地外,基本上儘量不採取商業開發形式,以避免造成很多後遺症遺留問題。應該調動當地居民的積極性,爭取採用政府搞規劃設計,完成市政管線道路,適當補貼,居民組織住房合作社自己建房的辦法進行改造。建成的房子產權歸居民自己,餘房可以出租出售,以減少矛盾和改造難度。總之,“城中村”的改造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難事。需要集思廣益,羣策羣力,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妥善解決各方面的利益衝突,才能把這件好事辦好。

城中村成因

究其原因,在於“城中村”形成和發展的特殊性。從“城中村”的歷史變遷中不難發現"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原因:
從客觀上來説,是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的結果。改革開放的20多年中,城市化的進程加速發展,我國的城市數目從1978年的320個發展到的662個。城市建成區面積也由3.6萬平方公里擴大到9萬多平方公里。城市的快速發展,需要通過徵收周邊農村的耕地獲得擴展的空間。耕地被徵收了,當地的農民,卻仍然留在原居住地,並且保有一部分供他們建房居住的宅基地。一場"城市包圍農村"的運動發生了。村莊進入城市,形成了"城中村"。
從主觀上來説,是我國城鄉二元管理體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結構所造成的,這也是深層次的制度原因。所謂城鄉二元管理體制,是指“城市”和“農村”分屬不同的管理模式,二元所有制結構是指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而農村的土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制度。而在一些“城中村”內形成了以城市與農村“二元所有制結構”並行存在、共同發揮作用的“邊緣社區”特徵。“從個體理性選擇的角度看,‘城中村’這種特殊的建築羣體和村落體制的形成,是農民在土地和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情況下,追求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結果。”因此,從“城中村”的歷史變遷可以發現,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結構是造成“城中村”形成的根本原因。二元所有制結構使得村民可以低價甚至無償地取得土地的使用權,由各户村民自行建設後租出獲得儘可能的租金,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結果致使“城中村” 形成的進一步加劇。故而,我國“城中村”的改造也應從根本的土地制度及權利開始。

城中村改造實例

城中村北京

首都“城中村”的分佈
城中村 城中村
這兩類“城中村”均集中分佈在北京的朝陽、海淀、豐台三個區。另據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統計,僅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四個區,包括規劃城區外的地區就有“城中村”311處,居住人口71.5萬人,佔地面積 9.5萬公頃,違章建築11.9萬間,建築面積193.6萬平米,違章建築涉及常住人口3.8萬户。“城中村”已成為城市公共安全隱患的突出地區。“城中村”是城市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種不和諧現象。從狹義上説,是指農村村落在城市化進程中,由於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徵用,農民轉為居民後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變成的居民區,亦稱為“都市裏的村莊”。從廣義上説,是指在城市高速發展的進程中,滯後於時代發展步伐、遊離於現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區。“城中村”問題已成為困擾北京城市化進程的“痼疾”。是北京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缺乏統籌協調的必然結果。若不從根本上解決,“城中村”的惡性循環還將持續下去,今後“城中村”改造任務將越來越重,成本將越來越高。因此,市長辦公會議決定,北京要下決心儘快改造“城中村”,將用三年時間先對建成市區內的231個“城中村”展開集中整治,首先要拆除奧運場館周邊及四環路以內的171個“城中村”,其餘的60個“城中村”將在2008年以後繼續完成。北京市通過整治“城中村”,要拆遷居民33935户,撤銷路邊集貿市場85個,拆除違法建設1100多萬平方米,新增綠化面積1197萬多平方米,新建道路395萬平方米,25處文物古蹟周邊環境得到治理。於是,“城中村”這個一度被遺忘的城市角落,開始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許多佔據着城市黃金地段的城中村的大規模改造,引起了各界的廣泛關注。
經濟發展狀態
城中村改造是21世紀中國市長們經營城市的最大興趣。但城中村改造涉及到地方財政、開發商、村民三方激烈的利益博弈,所以具體形式多種多樣,各地創造了五花八門的 經驗,徵地補償標準差異也相當懸殊。儘管村民對待城中村改造態度不一,但政府強勢推進的態勢十分明顯。城中村改造是城鄉統籌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北京城八區就有這類“城中村”231個,“城中村”已成為北京市公共安全隱患的突出地區。
“城中村”改造方案
城中村 城中村
9月,北京市市政府召開第61次市長辦公會議,研究並通過了整治“城中村”工作方案。會議決定北京市將利用奧運場館“瘦身”而節省下來的資金,加快全市社會環境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實現“新北京、新奧運”的戰略構想。要用三年時間,對北京城近郊的“城中村”進行集中整治,改善市民居住環境,提升城市整體環境水平,加快首都現代化建設步伐,以整潔、優美、和諧、有序的城市環境迎接2008奧運會.受到了老百姓的熱烈歡迎和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北京市的“城中村”主要分佈在城市建成區的邊緣地帶和城鄉結合部地區,這些地區城市化進程相對滯後,人口密度大,外來人員相對集中,違法建設、違章建築和私搭亂建嚴重,市政基礎設施匱乏,房屋破舊,環境髒亂,社會管理混亂,城市公共安全隱患多。據統計,北京市的“城中村”大體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指在建成區內環境髒亂的城市角落。北京城八區約有這類的“城中村”231個,具體分佈的區域為東城區4個,西城區3個,崇文區7個,海淀區70個,朝陽區57個,豐台51個,石景山20個,宣武區19個。總佔地面積1092公頃 ,建築面積273.5萬平方米;第二類“城中村”主要是指規劃城區內的行政村,大多分佈在城鄉結合部,約有112個 ,佔地面積 1.8萬公頃,建築面積7221萬平方米。

城中村昆明

“舊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設項目不得開工;拆遷補償,每畝25萬元;改造範圍內的城中村村民,一次性轉為城鎮户口……”昨天,《五華區城中村改造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台,這是昆明市第一個成形的“城中村”重建改造辦法。
據瞭解,五華區共有67個“城中村”,其中主城區有51個,涉及大觀、華山、龍翔、紅雲、豐寧、蓮華、黑林鋪、普吉8個辦事處,總人口117819人,總建築面積8180322.23平方米。按計劃,五華區將對其中的10個“城中村”進行改造,5年內,這51個“城中村”中,村民將變居民、農村將變社區、集體經濟將變股份制經濟
五華區與28家企業已簽訂了合作意向書昆明政協主席、市“城中村”改造重建領導小組組長田雲翔説,昆明市四區啓動40個“城中村”的改造,通過五華區“城中村”重建改造暨投資意向簽約儀式瞭解的情況,將有望超過40個。昆明在“城中村”重建改造中涉及的人口超過百萬,“城中村”重建改造是對社會、企業都有利的好項目,企業應抓住機遇,積極參與改造。
保證拆遷補償
專設監管賬户
《辦法》規定,在“城中村”改造項目中,項目人必須無償提供不少於1000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給村集體組織;預留不少於400平方米的社區服務機構辦公用房,由區政府按建築成本價收購。房屋拆遷補償採取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為防止出現拆遷到一半,企業資金跟不上等諸多因素影響村民的利益,《辦法》規定,區“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指揮部將設立資金監管賬户,按項目拆遷總資金70%的比例進行資金監管,保證拆遷補償資金按時足額到位。此外,建成區內“城中村”的現有集體土地以及周邊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將全部用於“城中村”改造,改造區域不再配給集體自留用地和審批新增宅基地。
拆遷補償只認4層、300m2
針對建設用地的土地徵購問題,《辦法》提出:對依法辦理過出讓手續的,按批准用途進行評估,並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具體規定為:經依法批准劃撥的用地,按25萬元/畝給予補償;集體建設用地,按25萬元/畝給予補償。房屋拆遷補償採取貨幣補償、原地回遷兩種方式,以房地合一的原則進行補償,被拆遷人可任選其一。
《辦法》規定:按照“原地回遷”、“拆一還一”原則,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在“徵地拆遷通告”和“房屋拆遷公告”發佈之前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超過4層、300平方米的,以房屋產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進行賠還;在通告發布後建蓋的,按“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建蓋樓層4層以下”的面積賠還。另外,對於未建蓋到4層的“老實人”,政府將“補空氣”。不足300平方米的按實際面積計算,計算面積減去實際已有建築面積的差,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助。
五保户、民政部門撫養的孤寡老人、烈士家屬,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特困補助費。城市低保户,每户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特困補助費。
村民變居民有保障
在對“城中村”的改造中,五華區原“城中村”的居民將被納入城市統一的社會福利保障體系,社會保障由農村保障變為城市保障,實現保障模式的轉變,解決村(居)民的後顧之憂。
五華區改造重建的“城中村”中的農業人口,將全部一次性轉為城鎮居民户口。2011年至2012年,村民的户籍將完成農業户口向城鎮居民户口的轉變,實行城市居民户籍的統一管理,村民將變為城市居民。與此同時,通過“城中村”管理體制的改革,“城中村”將改造成為現代化的城市社區
《辦法》規定,凡屬徵地拆遷範圍內的常住人口,處於就業年齡段內(男16-60週歲、女16-50週歲),在城中村改造後失業、有就業願望、有勞動能力的人員,要全部納入五華區城鎮失業人員登記範圍,由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城鎮新增失業人員失業證》,並負責統一管理。對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規定條件的,為其辦理《再就業優惠證》。
在“城中村”改造範圍內的農業人口,在辦理完“農轉居”手續後,符合辦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執行。村民辦理“農轉居”後,其子女教育享受所在地城市居民子女入學同等待遇,納入城區教育部門公共教育範疇
“城中村”的成年居民可自行選擇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以上年度昆明市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10+2%的比例自行繳納,每年可享受19.9萬元(含醫療4.9萬元,大病保險15萬元)醫療保險待遇,連續繳費期限為30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補繳滿30年後不再繳納醫保費。
村民參保每月繳190元
不符合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將被納入昆明市徵地人員保險體系。保障範圍和對象為:根據政府計劃列入“城中村”改造規劃範圍內並具有五華區户籍的“城中村”居民。符合標準的,每月每人繳費190元。“城中村”人員參保繳費和補貼比例為: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60%,政府補貼40%。
同時,“城中村”改造人員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也將建立。區社保辦機構將按人均15000元的標準,為“城中村”改造徵地人員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徵地人員,按人均525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養老保險參保補貼,所需資金列入拆遷成本。(本文摘自都市時報

城中村西安

2009年西安市城中村拆遷名單:
新城區(13個):南張村、北張村、胡一村、胡二村、新興村、三府灣、自強村、八府莊、含元殿、石家街、聯志村、南韓村、北韓村。
碑林區(15個):祭台村、白廟村、北沙坡、西何家村、黃雁東村、黃雁西村、邊家村、南郭村、南關村、永寧村、草場坡村、仁義村、旅館村、南沙坡村、星火村。
蓮湖區(35個):西關村、十里鋪、任家口、大馬路、新桃園、馬軍寨、李家莊、米家橋、建新村、解家村、北火巷、安定村、五一村、潘家村、大土門、郭家口、二府莊、北關村、紙坊村、紅廟坡、豐禾村、白家口、西桃園、東桃園、三民村、金家堡、曹家堡、楊圍村、陳家寨、工農村、友誼村、顏家堡、周圍村、進豐村、中堡子。
雁塔區(71個):廟坡頭、長延堡、東三爻、後村、東八里村、西八里村、郝家村、辛家坡、吉祥村、觀音廟、王家村、鐵一村、鐵二村、太平堡、大雁塔村、楊家村、沙泘沱村東三爻堡村、西三爻村、西三爻堡村、辛小寨村、南窯村、潘家莊村、瓦衚衕村、北沈村、徐家莊、沙井村白家村、丁家村、北山門村、南山門村、雙橋頭村、羅家寨村、田家灣村、西等村、延北村、延南村、繆家寨、東曲、西曲、北池頭、新開門、岳家寨、孟村、榮家寨、陸家寨、黃渠頭、閘口村、西辛莊、丈八北村、丈八東村、木塔南、紅廟村、陳林村、甘家寨、雙水磨、趙家坡、餘家莊、木塔北、茶張村、丈八南村、丈八西村、鋪上村、魚化村、老煙莊小煙莊、英發寨、賀家寨、大寨子、西堯頭、北石橋。
未央區(24個):張家堡村、新房村、石家村、二府莊、方新村、薛家寨、坑底寨、草店子、杜家堡、北沙口、八家堡、劉南村、方家村、肖家村、辛家廟村孫家灣、東前進、先鋒村、棗園村、範南村、馬呼坨村、白楊東村、白楊西村、範北村。
灞橋區(29個):梁家街、草南村、草北村、張家坡、黃家坡、高樓村、尉家坡、長樂村、小寨村、張一村、張二村、楊家灣、十里鋪、蔣家灣、蘇王村杜家街、閆家灘、五星村、秦孟街、米家崖、李家堡、周家坡、老人倉、董家門、尹家街、堡子村、棗園劉、永豐村、柳巷。
2010年西安市城中村拆遷名單:
新城區(2個):聯志村、石家街村。
蓮湖區(3個):解家村、馬軍寨村、豐禾村。
未央區(4個):二府莊、東前進、辛家廟村、大白楊西村。
雁塔區(2個):陸家寨、榮家寨村。
灞橋區(1個):尉家坡村。
經開區(2個):崗家寨、蔡家村。
高新區(1個):木塔南村。
曲江新區(1個):瓦衚衕村。
臨潼區(1個):姜寨村
長安區(1個):申店村。

城中村鄭州

  • 嬗變
從貧窮村莊到商業中心
9年前(2005年),燕莊改造正式啓動。在這之前,位於鄭州城郊接合部的西史趙村也啓動了城中村改造,當年的西史趙村還是一個有着400多户村民的貧窮村子,但此後的三年,在這塊土地上,一個極富浪漫的名字橫空出世,“普羅旺世”成為紅極一時的明星樓盤。
2003年9月,《鄭州市城中村改造規定(試行)》(“32號文”)正式發佈,標誌着鄭州市城中村改造正式啓動;而西史趙村的城中村改造,則打響了鄭州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槍。
此後,鄭州市城中村改造風起雲湧,在首批17個改造試點中,以西史趙村、西關虎屯和燕莊最為典型。燕莊改造,打通了未來路;曼哈頓廣場商業區成為鄭州地標性街區之一;西關虎屯改造後的鄭州國貿中心,也成為鄭州地標性商業中心。
西史趙村城中村改造的經驗一度成為後來眾多城中村改造所效仿的“西史趙模式”。
據鄭州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的數據顯示,鄭州城區228個自然村,如今已有170餘個獲批改造。在鄭州一位房地產專家看來,城中村的改造是歷史的必然,在城市現代化發展的浪潮中,城中村通過改造變身城市社區已成為時代發展的大趨勢。
  • 問題
城中村改造後的生活尷尬
但是,當城中村拋下“村”的模樣,改頭換面成了現代化大都市的一部分,當村民們搖身一變,成為 “城裏人”,城中村改造後面臨的問題也隨之暴露了出來。
當年,燕莊改造的時候,村民張斌家分了幾套房子,9年過去了,除了房子,張斌還是一無所有。在張斌看來,城中村改造對於被拆遷的村民來説,改變就是從一個地方的房東變成了另外一個地方的房東。
許多村民因領取鉅額的徵地補償款或多套房產而一夜暴富後,他們作為村民的心態依舊沒有改變。
張斌居住的燕莊曾被譽為鄭州市城中村改造的成功典範,但如今這裏垃圾遍地、管理混亂,與改造前的城中村無異。
“就像幾十年一直生活在農村的農民,來到城市後生活不適應一樣,村民們的心態還處在城中村時代。”張斌這樣解釋燕莊當前面臨的尷尬。
張斌説,很多村民除了房租並沒其他收入來源,當這些沒有學歷、沒有技能的村民融入城市生活中,他們的未來也不可預知。

城中村分類實施

2023年10月12日消息,超大特大城市正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分三類推進實施。一類是符合條件的實施拆除新建,另一類是開展經常性整治提升,第三類是介於兩者之間的實施拆整結合。
超大特大城市在城中村改造中,拆除新建的將按照城市標準規劃建設管理,整治提升的將按照文明城市標準整治提升和實施管理。通過改造,可切實消除安全風險隱患,改善居住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建設宜居、韌性、智慧的現代化城市。
  超大特大城市推進城中村改造,將堅持先謀後動,先行做好徵求村民意願、產業搬遷、人員妥善安置、歷史文化風貌保護、落實徵收補償安置資金等前期工作,確保不動則已,動則必快、動則必成。
  堅持依法徵收、淨地出讓,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由城市政府明確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責任部門、徵收補償標準和程序等,並依法依規實行徵收。
  堅持多渠道籌措改造資金,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籌措資金,也可以引入社會資金,銀行業金融機構將給予政策性和商業性貸款支持。城市政府對城中村改造負主體責任,統籌市域內改造資金安排,做到改造資金市域內綜合平衡、動態平衡;對於整治提升類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將建立政府與村民、社會力量改造資金共擔機制。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