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爾布里奇·格里
鎖定
埃爾布里奇·格里人物生平
埃爾布里奇·格里1744年7月17日出生在馬薩諸塞州的馬布爾黑德,在12個孩子中排行老三。他畢業於哈佛學院(現哈佛大學),從14歲起就在那裏攻讀博士學位。他在父親的船運公司工作,因反對徵收商業税而聲名鵲起。1772年5月,他在反英政綱的支持下被選為馬薩諸塞州高級法院法官。
從1776年2月到1780年,埃爾布里奇·格里是馬薩諸塞殖民州出席大陸會議的代表,並先後簽署了《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他從1783年到1785年9月在大陸會議任職。1787年,他參加了美國製憲會議,是因新憲法無權利法案而投票反對新憲法的代表之一,與喬治·梅森和埃德蒙·倫道夫以此原因一起沒有簽署新憲法。他被選為新的聯邦政府下的美國眾議院議員,並於1789年至1793年在國會任職。
埃爾布里奇·格里成為新政府的堅定支持者,使他的朋友們感到驚訝。他大力支持亞歷山大·漢密爾頓關於公共信用的報告,包括承擔州債,他還支持漢密爾頓的新美國銀行,他被聯邦黨人認為是主要的擁護者。1792年,他沒有競選連任。在1796年的總統選舉中,他是約翰·亞當斯的總統選舉人,並被亞當斯任命為關鍵的法國代表團成員。1797年他與約翰·馬歇爾及查爾斯·科特斯沃思·平克尼一起執行外交使命出使法國,該代表團在XYZ事件中被法國人羞辱。他的兩個同事回國後,他留在了法國,聯邦黨人指責他支持法國人。他於1798年10月返回,並於1800年加入民主共和黨。
1800年、1801年、1802年和1803年,他分別以民主共和黨的名義被提名為馬薩諸塞州州長,但均以失敗告終。1810年,他最終以民主共和黨的身份當選馬薩諸塞州州長。他在1811年再次當選,但在1812年因支持重新劃分選區的法案而落敗,該法案創造了gerrymander一詞,意為選區不公正的重新劃分。
從1813年3月4日開始在詹姆斯·麥迪遜手下任副總統,直到一年半後去世。他是第一位沒有競選美國總統的副總統,儘管這不是一個政治決定,而是由於他的死亡。
埃爾布里奇·格里主要貢獻
擔任大陸會議代表,並簽署《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成為美國開國元勳。
擔任馬薩諸塞州第9任州長和美國第5任副總統。
埃爾布里奇·格里個人生活
1786年埃爾布里奇·格里與比他小21歲的紐約富商的女兒安·湯普森(Ann Thompson)結婚。埃爾布里奇·格里的孫子埃爾布里奇·格里(同名,1813—1886)是緬因州的美國眾議院議員;他的曾孫彼得·G·格里(Peter G. Gerry)曾是美國眾議院議員和羅得島州參議員。
[1]
埃爾布里奇·格里是共濟會馬薩諸塞州馬布爾黑德博愛分會會員(Philanthropic Lodge, Marblehead, Massachusetts),也是《獨立宣言》簽署人中已確認的8位共濟會會員之一。
[2]
埃爾布里奇·格里影響力
1812年,“傑利蠑螈(gerrymander)”一詞被創造出來,當時馬薩諸塞州立法機構重新劃定州立法區域的邊界,以支持州長格里所在的政黨。州長的策略是將該州的大部分聯邦黨人囊括在內,讓他們在該選區獲勝,而他所在的民主共和黨控制了該州所有其他選區。這個詞最終成為世界政治詞彙的一部分,直到今天還在使用。
紐約州北部位於錫拉丘茲市以西的埃爾布里奇鎮,紐約州西部位於肖託誇縣的格里鎮都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埃爾布里奇·格里的頭像出現在1976年發行的美國郵票上。
[1]
位於馬薩諸塞州馬布爾黑德的埃爾布里奇·格里故居(Elbridge Gerry House)1973年被列入美國國家歷史遺蹟名錄。
[3]
- 參考資料
-
- 1. Elbridge Thomas Gerry, 5th Vice President of the USA (1744 - 1814) .Genealogy[引用日期2019-12-17]
- 2. Famous Masons in History .araratshrine.com[引用日期2019-12-18]
- 3. National Register Database and Research - National Register of Historic Places . (U.S. National Park Service)[引用日期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