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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郭户

鎖定
坊郭户是唐宋城市人户名稱。宋坊郭户的範圍不僅包括居住在州府城、縣城和鎮、市的人户,也包括居住在州縣城外新的城市居民區草市的人户。依據有無房產,將坊郭户分成主户與客户,又依據財產或房產多少,將坊郭户分為十等户。有些地區僅將坊郭主户分為十等户,有些地區則將坊郭主户和客户混通分為十等户。坊郭上户中有地主、商人、富有的房產主等。坊郭中下户有小商、小販、手工業者等。按規定,坊郭户須承擔勞役和繳納宅税、地税等。由於城市為封建統治中心,官府攤派給坊郭户的科敷,也往往比鄉村户多。 [1] 
中文名
坊郭户
類    型
唐宋城市人户名稱
唐代以來即稱城市居民為坊郭户。宋代坊郭户包括居住在州﹑府﹑縣城和鎮市的人户﹐以及部分居住在州﹑縣近郊新的居民區──草市的人户。宋朝依據有無房產﹐將坊郭户分成主户和客户﹐又依據財產或房產的多少﹐將坊郭户分成十等。坊郭上户中有地主﹑商人﹑地主兼商人﹑富有的房產主等﹐坊郭下户中有小商小販﹑手工業者﹑貧苦秀才等。按宋朝法律規定﹐坊郭户須承擔勞役﹐繳納屋税﹑地税等賦税。由於統治中心設在城市﹐官府對坊郭户的臨時攤派“科配”﹐也往往比鄉村户為多。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