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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價格論

鎖定
均衡價格論是馬歇爾關於價值 (價格) 的決定及其變動規律的理論。他從靜態局部均衡分析出發,藉助供求論,使邊際效用論同生產費用論相結合,説明商品價值決定於供給價格和需求價格均等之點。這個理論是馬歇爾經濟學説的核心和基礎。他在《經濟學原理》 (1890年) 一書中,用商品的均衡價格衡量商品的價值,所以,均衡價格論也就是馬歇爾的價值論。 [1] 
中文名
均衡價格論
外文名
The theory of equilibrium price
提出者
A·馬歇爾
生產要素
土地、勞動、資本企業家才能

均衡價格論工資決定

工資形式
生產要素分為四類:土地、勞動、資本企業家才能。
按要素類別分配社會總產品或收入稱為功能性收入分配。
基本工資
1、定義:是以貨幣為支付手段,按照時間或產量計算的報酬,是工資構成的主要部分。
2、工資率:指單位時間的勞動價格。分小時工資率、日工資率。
3、(1)貨幣工資,是指工人單位時間的貨幣所得。
它受三個因素的影響:貨幣工資率、工作時間長度和相關的工資制度安排。
(2)實際工資是經價格指數修正過的貨幣工資,公式是:實際工資=貨幣工資/價格指數
(1)計時工資是依據工人的工資標準與工作時間長度支付的工資的形式。
貨幣工資=工資標準*實際工作時間。
計時工資的形式有:
小時工資制:貨幣工資=小時工資率=工資標準*實際工作時間。
日工資制:貨幣工資=小時工資率*標準工作日小時數。
周工資制:貨幣工資=日工資率*標準工作週日數。
計時工資是最傳統的工資形式,其特徵是:勞動量以勞動的直接持續時間來計量。因時間勞動的自然尺度,故其適用性強、適用範圍廣,幾乎所有的勞動均可實行此種工資支付方式。
(2)計件工資是依據工人合格產品數量和計件工資率計算工資報酬的工資支付形式。貨幣工資=計件工資率(計件單價)*合格產品數量。
與計時工資相比區別在於計量勞動的方式不同,計件工資實際上是計時工資的一種轉化形式。

均衡價格論《經濟學原理》的核心

馬歇爾以英國古典經濟學中生產費用論為基礎,吸收邊際分析和心理概念,論述價格的供給一方;又以邊際效用學派中的邊際效用遞減規律為基礎,對其進行修改,論述價格的需求一方,認為商品的市場價格決定於供需雙方的力量均衡,猶如剪刀之兩刃,是同時起作用的,從而建立起均衡價格論。馬歇爾分析了均衡價格的3種形式:暫時的、短期的和長期的均衡價格,研究了生產成本的3種情況:遞增成本、遞減成本、不變成本,提出了“彈性”理論、生產者剩餘消費者剩餘概念,並建立了供給曲線需求曲線及其公式。馬歇爾還用均衡價格分析方法論述了工資利息利潤地租,它們分別是勞動、資本、企業家能力和土地的均衡價格。馬歇爾的均衡價格論是靜態局部均衡分析的典型。《經濟學原理》集19世紀70年代以後西方經濟學發展之大成,併為西方經濟學中的微觀經濟學理論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均衡價格論商品價值的決定

均衡價格論認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商品價值是由商品的供求狀況決定的,是由商品的均衡價格衡量的觀點,這是馬歇爾庸俗經濟學説的核心和基礎。
均衡價格是指一種商品的需求價格供給價格相一致時的價格,也就是這種商品的市場需求曲線與市場供給曲線相交時的價格。均衡價格被認為是經過市場供求的自發調節而形成的。

均衡價格論需求價格

是由該商品的邊際效用決定的;供給價格是賣者為提供一定數量商品所願接受的價格,是由生產商品的邊際成本決定的。庸俗經濟學用商品的均衡價格來代替商品的價格,均衡價格論就是價值論。所以,均衡價格論是庸俗經濟學中的邊際效用價值論生產費用論和供求論的大雜燴。均衡價格論的錯誤在於價格偷換價值,用市場價格的決定來代替價值的決定。供求關係只能説明市場價格如何圍繞價值波動,而不能説明價值本質及其決定問題。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財經大辭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