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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質量

鎖定
重力均衡校正時,把均衡單元當作柱體來處理。因此如果將測點所在的“柱體上底面”看作水平面,就必須考慮其周圍地形起伏對該點重力測量值的影響。計算這種影響時,把高於它(測點)的那部分體積(或低於它的那部分體積)乘以地殼平均密度(或周圍地下岩石的平均密度)之積,稱為地形質量。應當注意,無論是地形高於測點的剩餘質量,還是地形低於測點的虧損質量,對於測點重力測量值的影響是相同的,因此都稱之為地形質量。
中文名
地形質量
外文名
Topographic quality
學    科
測繪、地圖等
相關術語
重力均衡校正

地形質量簡介

根據均衡假説,大陸和海洋象柱體一樣分別浮於下面的岩漿面上。按普拉特和海福特(Pratt-Hayford)的假説,這是一個平滑的等壓力面,它與海水面的距離稱均衡深度(目前認為是96公里),而山越高則柱體的均衡密度愈小:齦越深則其柱體的均衡密度愈大,這時將均衡深度下的柱體體積乘以地殼平均密度與它們各自的柱體均衡密度之差所得之積,稱為補償質量。另一種假説認為大陸和海洋對應的柱體按不同深度浮在半粘性的岩漿上,各柱體密度相同,敬山愈高陷入岩漿的柱體深度愈大,海愈深則其柱體深度愈小,於是將岩漿密度與柱體密度之差乘以柱體在海平面上(或下)體積所得之積,稱為補償質量。這兩種假説得到的補償質量不盡相同,但它們的作用相仿,而且與地形質量對重力測點的影響恰好相反。補償質量校正設高出海平面的地形體積為y,則山根部分的體積也為y,所謂校正就是消除其對測點的影響。顯然,假如只是消除海乎面上地形質量p:F的影響而不消除山根的影響是不正確的。因此在消除地形質量影響的同時,還要消除山根(或反山根)部分補償質量的影響。補償質量的影響是負的;個在校正時,由於校正地形質量影響時相當於扣掉一塊物質,所以在校正補償質量影響時相當於加上一塊物質,有人就將加上的這部分物質質量稱為補償質量。應當指出,補償質量的地形質量的影響總是相反的。假如地殼果真是均衡的,則經過均衡校正後將消除影響,然而,如太平洋中的某些島嶼以及喜馬拉雅山地區經過均衡校正後發現仍然存在某種影響,故而認為那些島嶼下面沒有山根,而喜馬拉雅山下的地殼也不均衡。因此通過對補償質量的研究,對於瞭解地殼物質的運動趨勢和地殼成因是有意義的。 [1] 

地形質量相關概念

地形質量布格校正

指在重力測量中,考慮觀測點與大地水準面間物質引力影響所作的校正。布格校正一般由中間層(觀測點至大地水準面間存在着假想的無限大的平行岩層)校正和局部地形校正兩部分組成。 [2] 

地形質量中間層校正

布格校正的一個組成部分。指重力值經過地形校正後,觀測點之下與校正點(例如相應的大地水準面上一點)之上還存在着水平的中間層質量,要排除這一層對校正點上重力值的影響就需要進行中間層校正69屢。校正後位於校正點的重力值相當於該點周圍平坦而且其上方無“質量”情形下的重力值。

地形質量地形校正

布格校正、重力均衡校正的一個組成部分。重力測量中,每個測點上為消除地形起伏觀測產生的重力影響所進行的校正。由地形負載所引起的對地震數據進行的校正。重力測量中經過地形校正,校正後的重力值就相當於觀測點周圍完全是平坦地形的重力值。如果解釋的區域較大,成果精度要求較高時,地形校正則要考慮到地球的曲率影響。目前一般採用量板或電子計算機進行地形校正。

地形質量重力均衡異常

重力觀測值經自由空間校正和均衡校正後,與相應的參考橢球體面上的正常重力值之差稱重力均衡異常。

地形質量重力均衡校正

指對重力測量資料的一種校正,它包括地形校正和補償校正兩個部分。重力值中考慮全球地形質量對觀測點產生的重力影響所作的校正,稱地形校正;考慮與地形質量相對應的補償質量影響所作的校正,稱補償校正。
參考資料
  • 1.    地質部地質辭典辦公室編輯. 地質辭典 1 上 普通地質、構造地質分冊. 北京:地質出版社, 1983.12.
  • 2.    地質礦產部地質辭典辦公室編輯. 地質大辭典 1 普通地質 構造地質分冊 上. 北京:地質出版社, 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