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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合併

鎖定
地市合併的本義是希望通過市管縣體制的改革來強化中心城市的建設。但是隨着外部經濟的環境發生了改變,市管縣體制暴露出了許多的弊端。特別是隨着我國已加入了WTO,全球經濟的一體化,加上我國經濟正處於轉型時期,地市合併產生的市管縣體制自身的缺陷和弊端日益顯露出來。
特別是對一些經濟實力較弱的城市,地市合併之後不僅面臨着產業升級、就業和社會保障壓力,而且宏觀調控能力下降,集聚輻射能力較弱,小馬拉大車,中心城市對縣域經濟加快發展心有餘而力不足。加上市縣權限的紛爭,不僅加劇了市縣之間的矛盾,也嚴重阻礙了區域經濟的整體發展水平,影響到區域之間的競爭力。 [1] 
中文名
地市合併
外文名
Merger of Prefecture and Municipality
別    名
撤地並市
性    質
行政區劃轉變
方    式
地區地級市合併為新的地級市
目    的
其實是撤銷地區行署,實行市管縣

地市合併主要介紹

地市合併的本義是希望通過市管縣體制的改革來強化中心城市的建設。 [1] 

地市合併合併情況

地市合併河北省

1983年3月3日,國務院批准撤銷唐山地區,與唐山市合併,實行市管縣體制。同年5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通知撤銷唐山地區行政公署,5月15日,唐山地區行政公署停止辦公。 [5] 
1988年9月13日,國務院(國函[1988]114號)批覆同意撤銷廊坊地區和廊坊市,設立廊坊市(地級),實現地市合併。 [6] 
1993年,撤銷石家莊地區,行唐、靈壽、高邑、深澤、贊皇、無極、平山、元氏、趙縣等9縣劃歸石家莊市管轄,辛集、藁城、晉州、新樂等4個縣級市由石家莊市代管。 [7] 
1993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邯鄲地區,實行地市合併,稱邯鄲市,將邯鄲地區所轄各縣劃歸邯鄲市管轄。 [8] 
1993年7月,邢台地區與邢台市合併,改稱邢台市,管轄橋西、橋東二區和內邱、臨城、柏鄉、寧晉、隆堯、平鄉、任縣、南和、廣宗、威縣、臨西、鉅鹿、邢台縣、新河、清河15個縣,代管南宮、沙河2個縣級市。 [9] 
1993年7月1日承德地、市合併,實行市管縣的管理體制,轄八縣三區。即雙橋、雙灤2區和鷹手營子礦區,承德、興隆、平泉、灤平、隆化5縣和寬城滿族、豐寧滿族、圍場蒙古族滿族3個自治縣。 [10] 
1993年7月1日,張家口地、市合併,稱張家口市 [11] 
1993年7月,滄州地區和滄州市合併,設立為地級滄州市,實行市管縣體制。 [12] 
1994年12月,保定地區保定市合併,為省轄市。 [13] 
1996年5月31日,國務院批准撤銷衡水地區,改設地級衡水市,同時撤銷原縣級衡水市,改設桃城區。衡水市轄桃城區和棗強、武邑、武強、饒陽、安平、故城、景縣、阜城8縣,代管冀州、深州2個縣級市。市政府駐桃城區新華路。 [14] 

地市合併山西省

1993年6月25日,國務院《關於山西省撤銷雁北地區調整大同市朔州市行政區劃的批覆》(國函[1993]93號)批覆:撤銷雁北地區;將原雁北地區管轄的左雲、大同、陽高、天鎮、渾源、廣靈、靈丘7縣劃歸大同市領導;將原雁北地區管轄的懷玉、右玉、應縣3縣劃歸朔州市領導。山西省省委、省政府下發《關於雁北地區與大同市合併,實行市領導縣體制的實施方案》。7月10日正式實施。 [15] 

地市合併浙江省

1981年9月温州地區和温州市合併建立温州市,實行市管縣體制。 [2] 
1983年5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決定:撤銷寧波地區建制,實行市領導縣體制。1983年7月27日,國務院正式批覆:撤銷寧波地區行政公署,將原寧波地區所轄的鄞縣、慈溪、餘姚、奉化、寧海、象山六縣劃歸寧波市管轄。 [3] 

地市合併廣西壯族自治區

1998年8月27日,國務院批准(國函[1998]73號):(1)桂林市桂林地區合併,組建新的桂林市(地級)。市人民政府駐象山區榕湖南路。(2)新的桂林市轄原桂林市的臨桂縣、陽朔縣和秀峯區、疊彩區、象山區、七星區、雁山區以及原桂林地區的靈川縣、荔浦縣、永福縣、全州縣、興安縣、灌陽縣、資源縣、平樂縣、龍勝各族自治縣、恭城瑤族自治縣。9月8日,桂林市和桂林地區合併組建新的桂林市。 [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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