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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通判

鎖定
土通判是官名。清代土府廳之第三等土官,是少數民族地區由部族首領世襲之土司文職長官,秩正六品。清代於四川石砫廳轄下置土通判一人,於貴州鎮遠府轄下置土通判一人。
中文名
土通判
類    別
古代官名
各自治理其世襲轄地內之一應事宜,受所隸地方行政長官之約束。清廷另在雲南麗江府及鶴慶州轄下各置土通判一人,但不直接管理土民村寨。參見“土司”及“土官” [1] 
參考資料
  • 1.    土通判  .中華文史網.2013-11-05[引用日期201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