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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物
鎖定
土壤污染物是指使土壤遭受污染的物質。其來源極其廣泛,主要包括來自工業和城市的廢水和固體廢棄物、農藥和化肥、牲畜排泄物、生物殘體以及大氣沉降物等,另外在自然界某些礦牀或元素和化合物的高集中心周圍,由於礦物的自然分解與風化,往往形成自然擴散帶,使附近土壤中某元素的含量超出一般土壤含量。可以分為化學污染、物理污染、生物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其中以化學污染最為普遍,分為無機污染物,包括對動植物有危害作用的元素和化合物,主要有Hg、Cd、Cu、Zn、Cr、Pb、As、Ni、Co、Se等重金屬,Sr、Cs、U等放射性元素,N、P、S等營養物質及其他無機物質如酸、鹼、鹽、氟等;有機污染物主要是有機農藥,包括有機氮類、有機磷類、氨基甲酸脂類等。此外,石油、多環芳烴、多氯聯苯、洗滌劑等也是土壤中常見的有機污染物。
- 中文名
- 土壤污染物
- 外文名
- Soil pollutants
- 來 源
- 礦山採冶、污水灌溉等
- 類 型
- 化學污染物、物理污染物等
- 應用領域
- 土壤學
- 常見污染物
- 多環芳烴、多氯聯苯、洗滌劑等
土壤污染物種類
土壤污染物種類繁多,按照性質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土壤污染物化學污染物
化學污染物包括無機污染物和有機污染物。前者包括汞、鎘、鉛、砷等重金屬以及過量的氮、磷植物營養元素以及氧化物、硫化物和氟化物等;後者包括各種化學農藥、農膜、除草劑、洗滌劑、石油及其裂解產物以及酚類等其他各類有機合成產物。
土壤污染物物理污染物
物理污染物主要包括來自工廠、礦山的固體廢棄物如尾礦、廢石、粉煤灰和工業垃圾等。在某些礦牀或元素和化合物的富集中心周圍,由於礦物的自然分解與風化,往往形成自然擴散帶,使附近土壤某些元素含量超出土壤環境質量限定值,造成污染。
土壤污染物生物污染物
土壤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
放射性污染物主要存在於核原料開採和大氣層核爆炸地區,以90鍶和137銫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長的放射性元素為主。另外,依據的角度不同,分類也有所差異。根據環境中污染物存在的狀態,可分為單一污染、複合污染及混合污染等。依污染物來源,可分為農業物資(化肥、農藥、農膜等)污染型、工業三廢(廢水、廢渣、廢氣)污染型及城市生活廢物(污水、固廢、煙/尾氣、廢舊電池等)污染型。按污染場地(所),可分為農田、礦區、工業區、老城區及填埋區等污染場區。按照污染物屬性,又可分為人為污染源和自然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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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物來源
土壤污染物的來源有以下幾種途徑:
土壤污染物礦山採冶
採礦業是農業污染的一個重要渠道,有專家在湖南一個礦區進行了長期的健康調查研究,他們發現農民的血液中有一些重金屬存在,不僅如此,由於採礦釋放出的有害物質會深入空氣和水流,污染土地及農作物。
土壤污染物工業三廢
廢氣污染空氣後的顆粒物沉降到土壤表面,污染土壤。廢水排放後灌溉農田,污染土壤。廢渣的堆放,有毒物質滲透到土壤中,污染土壤。
土壤污染物污水灌溉
不合理的污水灌溉,使土壤結構功能遭受破壞。如“鎘大米”,鎘和大米的淵源很深,水稻很容易吸附鎘污染這樣的重金屬,可能有些地方,本身化肥用得很少,也沒有礦,但是如果上游的水污染了,下游的水稻也會引起污染。
土壤污染物固廢堆放
土壤歷來就作為廢物(廢渣、污水和垃圾等)的處理場所,工礦業廢渣、城市垃圾的堆放或填埋,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等,使大量有機污染物和無機污染物隨之進入土壤。土壤是環境要素之一,兇大氣或水體中的污染物質的遷移、轉化,進入土壤,使之亦遭受污染。
土壤污染物化肥農藥地膜
土壤污染物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物依法預防
制定和貫徹防止土壤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是防止土壤污染的根本措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如《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等。
土壤污染物監測評價系統
在研究土壤背景值的基礎上,應加強對土壤環境質量的調查、監測與預控。在有代表性的地區定期採樣或定點安置自動監測儀器,進行土壤環境質量的測定,以觀察污染狀況的動態變化規律。以區域土壤背景值為評價標準,分析判斷土壤污染程度,及時制定出預防土壤污染的有效措施。當前的主要工作是繼續進行區域土壤背景值的研究,調查區域土壤污染狀況和污染程度,對土壤環境質量進行評價和分級,確定區域污染物質的排放量、允許的種類、數量和濃度。
土壤污染物清潔生產
① 控制“三廢”的排放在工業方面,應認真研究和大力推廣閉路循環,無毒工藝。生產中必須排放的“三廢”應在工廠內進行回收處理,開展綜合利用,變廢為寶,化害為利。對於目前還不能綜合利用的“三廢”,務必進行淨化處理,使之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對於重金屬污染物,原則上不準排放。對於城市生活垃圾,一定要經過嚴格機械分選和高温堆腐後方可施用。
② 加強污灌管理建立污水處理設施,污水必須經過處理後才能進行灌溉,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執行。污水處理的方法包括:通過篩選、沉澱、污泥消化等,除去廢水中的全部懸浮沉澱固體的機械處理;將初級處理過的水用活性污泥法或生物曝氣濾池等方法降低廢水中可溶性有機物質,並進一步減少懸浮固體物質的二級處理,又稱生化曝氣處理;化學處理。通過這些過程處理後的水還可通過生物吸收(如水花生、水葫蘆等)進一步淨化水質。灌溉前進一步檢測水質,加強監測,防止超標,以免污染土壤。
③ 控制化肥、農藥的使用為防止化學氮肥和磷肥的污染,應因土因植物施肥,研究確定出適宜用量和最佳施用方法,以減少在土壤中的累積量,防止流入地下水體和江河、湖泊進一步污染環境。為防止化學農藥污染,應儘快研究篩選高效、低毒、安全、無公害的農藥,以取代劇毒有害化學農藥。積極推廣應用生物防治措施,大力發展生物高效農藥。同時,應研究殘留農藥的微生物降解菌劑,使農藥殘留降至國家標準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