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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遞減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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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遞減規律亦稱“土地報酬遞減規律”、“土地肥力遞減規律”、“土地定律”。原意指土地生產力,尤其是農耕土地的生產力的遞減規律。在技術程度不變的條件下,若在一定面積的土地上連續投下資本和勞動,最初,土地收益可與投下的資本和勞動成比例地增加。當追加投資達到一定限度時,土地收益雖然有所增加,但不與追加的投資成比例,即勞動和資本增加越多,收益增長的比例反而逐漸減少。法國重農學者杜爾閣、英國的安徒生都曾提到過這一規律,但最早加以系統説明和運用的還是英國的李嘉圖。李嘉圖以此為依據説明他的級差地租學説。馬爾薩斯的著名的人口論也是以此規律為依據的。19世紀末20世紀初,克拉克和凱恩斯還將此規律應用於資本和勞動上。克拉克得出“生產力遞減規律”,凱恩斯得出“資本邊際效率遞減規律”。以後,這一規律又被運用於一切生產要素、一切生產部門,如礦業、漁業及工業等。這樣、土地收益遞減規律就變成了一般報酬遞減規律。 [1] 
中文名
土地收益遞減規律
即總產量
邊際報酬
面    積
土地
報    酬
即總產量,可記為tp
土地利用報酬遞減規律,是指在技術不變、其它要素不變的前提下,對相同面積的土地不斷追加某種要素的投人所帶來的報酬的增量(邊際報酬)遲早會出現下降。 這裏的土地報酬,可以理解為土地產品的產量,體現了土地的生產力。為了考察勞動與土地等要素組合對土地報酬的影響,我們還需要考慮平均報酬及邊際報酬的變動趨勢和規律。各種類型的報酬定義如下: ①總報酬,即總產量,可記為tp; ②平均報酬:總報酬除以某種要素的投入量,可記為ap; ③以勞動(l)為例(下同),邊際報酬,即對同一塊土地不斷追加某種要素的投入,最後一單位追加要素所帶來的總報酬的增量,可記為:mp=△tp/△l或dtp/dl,它是生產函數關於勞動上的一階偏導數。邊際報酬體現了土地的邊際生產力。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財經大辭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12月